韓國總統尹錫悅獲法院取消拘留令後,在政界及社會一直掀起不少爭議,亦激發了更多民眾的憤怒。負責檢控的檢察機關放棄上訴後一直成為眾矢之的,後續風暴越演越烈。批評聲音的背後,檢方為何不進行起訴、為何堅持即時上訴,另外法院的判斷有否不合理,是本文將進行分析的要點。
法院認為,檢察機關是在超過了拘留令有效期限下作出了拘留起訴。法院指檢察機關主張的「逮捕合法性覆核」所需的時間不應算入拘留期間並不正確,因雖然逮捕適審所需時間被排除在48小時 (逮捕後拘留限制時間) 之外,但也沒有規定不在拘留期間之內。法院指出,拘留令的申請到返還文件期間的時間不是以「日」計算,而是準確地以33小時7分鐘計算。尹錫悅於1月15日上午10點33分左右被捕,預定拘留期限結束時間是1月24日午夜。法院認為,以33小時7分鐘計算的話,尹錫悅拘留期滿時間只延長到了1月26日上午9點7分左右。
另外,法院在判決中,對高級公職者犯罪調查處有否權力調查總統內亂權這一爭議保留了判斷。《公調處法》沒有明確規定內亂罪調查權,亦沒有過大法院的解釋和判斷。在要確保程序明確,並消除對調查過程是否合法的疑問下,取消拘留才合乎法律原則。
《刑事訴訟法》規定,檢察機關可以對法院的取消拘留決定提出上訴。在停止執行取消拘留效力後,立即提出上訴。而大檢察廳當天表示,檢察總長沈雨廷尊重法院取消拘留的決定,指揮了檢察機關緊急戒嚴特別調查本部釋放尹錫悅。檢察機關以過去憲法法院的「對停止執行拘留、保釋等立即抗訴違反憲法」的案例為依據,考慮到取消拘留的立即上訴也有可能引發違憲爭議,放棄了上訴。
縱使負責尹錫悅案的調查組主張應該即時上訴,在未能收窄分歧下最終釋放了尹錫悅,以不拘留狀態下接受刑事審判。沈雨廷在爭議下堅持應不作起訴的立場,他指,對保釋、停止拘留、取消拘留的立即上訴制度是52年前,所謂維新憲法時期解散國會,由緊急立法機構引進的制度。憲法法院對保釋和停止拘留的立即上訴作出了兩次違憲判決,因此根據這種違憲判決宗旨,沒有立即上訴。
他唯一不同意法院判決的地方,就是對拘留期間的計算方式,法院的判斷是,對於拘留期間的計算,長期以來形成的法院和檢察機關的實務慣例存在問題,即使沒有這樣的問題,亦不能因為法律的不明確而懷疑調查過程、程序是合法。但他指出,法院對拘留期限的判斷與以往的實務慣例不符,因此很難同意,這部分已經指揮調查組在本案中展開爭論。
檢察機關內部亦對沈雨廷的決定有難以理解的反應,除了有檢察官於內聯網發表帖文要求大檢察廳詳情解說放棄即時上訴的原因及法理,還要求給予清晰指引予所有檢察官日後讓如何處理拘留起訴。光州地方檢察廳檢察官朴哲完 (音譯) 發表了相關帖文後,另一檢察官亦留言指出,雖然無法理解將拘留期間算入等法律解釋的爭議,但是從整理今後前線業務並預防混亂的角度來看,也應該通過一般上訴接受更高法院的審判。
因出現了尹錫悅的案例,如果出於同樣的原因 (以時數計算拘留期限),其他被告人也很有可能根據取消拘留的決定立即被釋放。因為拘捕令審查或逮捕、拘留合法覆核所需的時間與以往不同,只在狹小的範圍內認可,實際上具有縮短拘留時間的效果。亦有人擔心,法院改變時間上的判斷中準則時,在調查、審判實務上會引起混亂,或被惡意利用。
釜山地方法院部長法官金道均(音譯)在法院內部網上發表了題為《取消拘留表示遺憾》的文章中亦指出,如果按照此次決定,只將接受調查記錄後到返還的時間排除在拘留期間之外,嫌疑人方面反覆進行拘留合法覆核審判時,實際上甚至有可能使拘留期間的相當一部分失效。亦有法官批評指「對程序正義沒有任何尊重的人,自己卻通過史無前例的程序規定解釋,歷史上首次得到了釋放的特惠,真是令人難以置信」。
雖然有評價認為,此次決定應該從保護嫌疑人權利的角度受到尊重,但為何要從最高權力者、涉嫌內亂的尹錫悅案開始,這一點並不明確。
此次作出取消拘留令判決的法官池貴淵於判詞中,定義了拘留期間的計算方式為「時數」。但據JTBC的獨家報導,包括池貴淵在內,首席法官和最高法院審判研究官員曾於3年前撰寫《刑事訴訟法注釋》的解說書,雖然沒有強制的規定,但包含了如何解釋現有的刑事訴訟法的內容。該解說書上寫著「拘留期間遵循日期單位計算方法」,區分以天數和時間為下單位的時間,並明確規定「以工作為單位的時間有調查機關的拘留時間等」。
解說書中亦有列明適用以小時為單位計算的期間有逮捕期間或緊急逮捕後申請拘留令的時間等,拘留前嫌疑人審問期間並沒有提及,但此次取消拘留令的裁判部卻以與說明書上背道而馳的內容進行判決。因為推翻了1954年制定刑事訴訟法後70多年的計算方式,所以檢察機關和法院內部也出現了很大的爭議。
另一被多番猜測的主張,就是作為檢察處長的沈雨延被指控有助之取消拘留之嫌。由前任檢察官組成的聯誼團體檢察同友會向會員們發送了內容為「多虧參與釋放請願的會員,尹錫悅被釋放」的短訊,而沈雨延以高層檢察官的身份多次參加了檢察同友會活動。他雖然明確表示沒有關係,但有人分析指,檢察機關領導層能否完全擺脫「前輩」檢察官的影響力值得疑問。
法院行政處長千大燁出席國會法制司法委員會懸案質疑時,就此曾表示有必要立即通過上訴接受上級審議判斷,但最終大檢察廳還是放棄了上訴,連一般上訴 (釋放尹錫悅後再進行上訴) 都沒有進行。法律界指出,做出取消拘留決定的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刑事合議25部亦負責了尹錫悅內亂的審判,因此從解鈴還須繫鈴人的角度出發,應該對尹錫悅進行職權拘留。有指,在警察和軍隊等其他共犯都被收押的情況下,只有內亂頭目尹錫悅在不拘留的情況下接受審判,這有違法律的公平性。
文獻參考:
1. The Fact '윤 석방·항고포기' 검찰 내부도 논란…"이유 밝혀달라"
2. NoCutNews 왜 尹부터인가…법원·검찰 '尹 석방' 후폭풍 계속
3. JTBC 지귀연 참여 해설서엔 "구속기간 '날짜'로 계산"…왜 윤 대통령만?
4. MBC 구속연장 계산 '尹 구속취소' 재판장에 직접 물어보니
5. MBC "회원들 덕에 석방"‥심우정도 참석하는 검찰동우회
6. 韓國經濟 법원행정처장 "尹 구속취소, 즉시항고 필요"…대검 "상황 검토 중"
7. Ohmynews 윤석열 풀어준 법원도 책임 있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