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路看著執政黨自完全執政,到目前剩約40%的國會席次,本以為當認知到自己黨派已無法在國會內橫行無阻,會讓他們理解到政治協商的重要性,猶如歐美影集《紙牌屋》那般由黨中幾位「大咖」帶頭,與其他政黨領袖對於彼此追求的政見歧異,能折衷出一套大家都不滿意,但尚能接受的法案,於投票中拉攏關鍵少數,如此云云…。
但看到目前為止,我認真看不太懂目前的發展,先不談各法案的相關爭議,畢竟支持群眾的不同,大家對於法案內容肯定有不同見解與堅持,因此今天著重的,是「制度」。
立法程序可至立法院網頁便能略知一二:
提案是立法的第1個步驟。提案的來源為:行政院、司法院、考試院、監察院、立法委員及符合立法院組織法規定之黨團。至於預算案之提出,則專屬於行政院。
提案先送程序委員會,由秘書長編擬議事日程,經程序委員會審定後付印。程序委員會置委員19人,由各政黨(團)依其在院會席次之比例分配。但每一政黨(團)至少1人。院會審議法案的先後順序,由程序委員會決定。
政府提案或委員所提法律案列入議程報告事項,於院會中朗讀標題(一讀)後,即應交付有關委員會審查或逕付二讀。委員提出之其他議案,於朗讀標題後,由提案人說明提案旨趣,經大體討論後,依院會之決議,交付審查或逕付二讀或不予審議。預算案於交付審查之前,行政院院長、主計長及財政部部長應列席院會,報告施政計畫及預算編製經過並備詢。
委員會審查議案時,可以邀請政府人員及社會上有關係人員列席就所詢事項說明事實或發表意見,以供委員參考。法律案交付審查後,性質相同者可以併案審查;但已逐條討論通過之條文,不能因併案而再行討論。議案審查完竣後,應就該議案應否交由黨團協商,予以議決;院會討論各委員會議決不須黨團協商之議案,得經院會同意,不須討論,逕依審查意見處理。
各委員會為審查院會交付之議案,得依規定舉行公聽會,邀請正、反意見相當比例之政府人員及社會上有關係人士出席表達意見,並將其意見提出報告,送交本院全體委員及出席者,作為審查該議案之參考。
第二讀會討論經各委員會審查之議案,或經院會決議逕付二讀之議案。二讀時先朗讀議案,再依次進行廣泛討論及逐條討論。二讀會是相當重要的一個環節,對於議案之深入討論、修正、重付審查、撤銷、撤回等,均是在這個階段做成決議。經過二讀之議案,應於下次會議進行三讀;但如有出席委員提議,15人以上連署或附議,經表決通過,得於二讀後繼續三讀。
第三讀會除發現議案內容有互相牴觸,或與憲法、其他法律相牴觸者外,祇得為文字之修正。立法院議事,除法律案、預算案應經三讀程序議決外,其餘議案僅需經二讀會議決。
委員對於法律案、預算案部分或全案之決議有異議時,得依法於原案表決後,下次院會散會前,提出復議動議。復議動議經表決後,不得再為復議之動議。
每屆立法委員任期屆滿時,除預(決)算及人民請願案外,尚未議決之議案,下屆不予繼續審議。
完成三讀之法律案及預算案由立法院咨請總統公布並函送行政院。總統應於收到10日內公布之,或依憲法增修條文第3條規定之程序,由行政院移請立法院覆議。
國會內113席代議士,法案要闖關,簡單來說,各階段投票表決通過即能達成門檻,這在完全執政的情況下,基本不會造成太多問題,執政黨如想通過任何法條,或許在程序委員會中會遇到些許抵抗,但終究能靠人數優勢順利通過。
回過頭來說,至今的困境,是選民對於執政黨前八年的不滿,借選舉的一定表示,因此,可說是自己一手造成,僅有40%認同之總統,應該要有所自覺,自執政開始,於國會內需要大量的與在野黨及第三勢力「協商」,可至今,看到各種國會內「杯葛、主席保衛戰、拳打腳踢、甲級動員…」,難道不覺得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嗎? 明明就很清楚票數趨於劣勢,怎麼投票都會輸,難道不應該積極找尋第三勢力的關鍵少數支持,來左右戰局?但看到的卻是從選舉結束後塵埃落定,鋪天蓋地藉由媒體、政論節目,不斷抨擊那些關鍵少數,明明就很需要它黨的協助與支持,正事不做,卻是不斷號召支持者上街、甚至由政府機關官方臉書講述法案通過後之困境?行政機關難道不需要保持行政中立嗎?要求公務人員盡量勿發表相關政治傾向言論,卻是部會等級處室帶頭發聲, 無怪乎會被反對人士戲謔「情緒勒索」,就是因為在這制度內,投票投不贏,就該轉向尋求支持,一定得做政策上的協商,財劃法通過的是誰的版本? 吹哨者保護法是哪個黨的主要政見? 明眼人都看的出來為了尋求支持,在野黨也有所退讓,他們的戰略目標很清楚,然而,執政黨呢?既然這麼不喜歡在野黨的法案,不去努力與第三勢力協商,著實令人摸不著頭緒。
細思極恐的是,人民都能看出在野有代議士特別傾向中國,一個時刻都想侵略我們的國家,但有沒有可能,執政黨也有人員被吸收? 一個理論上對於中國有絕對理由反對的黨派色彩代議士,如被滲透,很難會被起疑,回頭來看看這一系列操作,如果都清楚遊戲規則,卻演出各種花招擺爛不作為,猶如辜負支持群眾,使自己黨派之總統執政上根本難以施展,有這樣能力在院內黨內呼風喚雨,箝制總統,沒有太多人能做到。
光是不談法案內容,就能讓我腦中有這麼多疑惑了,60%不支持的選民想必有更多困惑不認同的理由,如果執政黨仍執意如此,人民最後會看出來的,但在抵達「最後」以前,早已被吃乾抹盡,屆時支持者只會心灰意冷,這會是大家所樂見?
民主在台灣才萌芽不到半世紀,顯然在各種貼標籤、不理性、訴諸情緒等人性主導下,很難盡可能客觀看待每項事情,但這進程想必是無可避免,好比學習一般,一定是隨時間逐步進化,只希望筆者看了近三十年所謂「上一代政治」吵架方式,別一直如「階級複製」般,牽著選民鼻子情緒走,能讓選民有更獨立思考,要吵架,就認真吵,別打架、別貼標籤、針對事情。
姜編隨筆0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