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 《遺產及贈與稅法》 第20 條規定,配偶相互贈與的財產免課徵贈與稅。
晚美小姐之前因爲工作的關係,股票交易主要是以老公帳戶為主,後來因爲工作的轉換,晚美小姐已經可以自由開立證券帳戶,由於根據 《遺產及贈與稅法》 第20 條規定,配偶相互贈與的財產免課徵贈與稅,故計劃透過夫妻贈與的方式將之前在老公帳戶買的股票移轉到晚美小姐的證券帳戶,如此,可節省掉先從老公帳戶賣出股再從晚美小姐帳戶買入股票所要支付的手續費(千分之1.425%*2)及交易稅(千分之3)等費用(100萬巿值的股票,交易費用約5850元),故本週想跟大家分享夫妻間贈與股票的辦理流程,只要贈與人(這次的case為晚美小姐的老公)請1天假即可完成整個贈與流程。
準備資料:贈與人(晚美小姐老公)及受贈人(晚美小姐)身份證+身分證影本各一份、贈與人及受贈人的證券存摺及印章。
贈與人需親自辦理(委任為例外),受贈人不需到場。
步驟一:證券公司申請「持股證明」
至贈與人股票買賣開戶之證券公司申請「持股證明」,證券公司作業時間約10分鐘,可拿到「持股證明」
步驟二:至國稅局取得免納贈與稅證明
1.至贈與人所在地國稅局辦理夫妻贈與以取得免納贈與稅證明(需要文件:贈與人及受贈人身份證、印章、持股證明)
2.承辦人員會拿2份贈與資料給受贈人增寫,內容為贈與人及受贈人基本資料(出生年月日、ID、戶籍地址)、贈與股票的股票名稱、代號、股數、單位巿價及總巿值(持股證明上面有前述資料),填寫完承辦人員會核對資料並將持股證明、身分證影本及2份填完的資料表收走(上午10:16辦完,下午1:30可到現場領取「贈與稅不計入贈與總額證明」)
步驟三:至證券公司辦理完成股票贈與
1.領到「贈與稅不計入贈與總額證明」)後回到證券公司辦理股票贈與作業,填寫集保匯撥單「376: 繼承、贈與、抵繳股款及拋棄股份轉帳/撤銷申請書」事實發生後配發之股票股利轉帳」(1檔股票1張),內容需填寫贈與人及受贈人的證券存摺帳號、股票名稱、股票代號及股數。
2.證券公司需把集保匯撥單正本寄回去證券公司的股務代理部,約1個星期後股票才會從贈與人帳戶匯撥到受贈人帳戶。
實際案例作業時間:星期一辦理股票贈與(步驟一、~三),星期三下午3點集保股票入庫。
結論:夫妻間贈與股票除了免徵贈與稅外,又可節省掉證券交易手續費(千分之1.4252-買賣都要故*2)及證券交易稅(千分之3-賣才要課徵),故分享給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