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下村敦史
譯者: 高詹燦
出版社:皇冠文化
※本次試讀範圍為:〈保護〉一章※
為了社會能穩定發展,人類必須在一定的規範和信念之下,共同承擔責任並彼此合作,社會得以長久發展。無論是鄉間軼聞或經典名著,總會正面或反面的論證若無公義,人類將會因為相互的關聯和因果報應,最終損人不利己,從而警世後人。受利於時代進步,鋤強扶弱已經不單單以年齡外表等刻板因素來評判,社會慢慢相互理解女人也可能是施暴者、男人也會被性傷害。探討被害者傷痛也不僅僅以肉體瘀青傷口評判,而是越來越重視心靈創傷。在這樣的觀念下,《逆轉正義》中的〈保護〉精妙的以片段外表形容,描述了一個男性滿與一個身著水手服的女性春子巧合在下雨的便利商店見面,滿一時憐憫,將全身被淋濕的春子帶回自己獨居的租屋處,在相處數日後有了性關係的一段故事。偶然的萍水相逢並因相互撫慰寂寞的展開的一段戀情,卻因其中一方未成年,這段看似浪漫的邂逅蒙上了誘奸的陰影。
被巧妙引入先入為主框架中的我早早掉入陷阱,當春子前往滿的獨居處時,自幼早早就被教導和異性獨處要非常小心謹慎的我頻頻皺眉「這也太不小心了...」,當兩人發生性關係時,我喃喃的質疑「都活到中年了,還敢和女學生有身體層面的接觸,也太沒有社會經驗了吧?」。直到刑警能嶋一句指責「都這把年紀了,竟然還對小孩子下手?」時,辯解「是你情我願」的她是女性的她,性別與年齡的互換打破看似理所當然的誰是誰非。而春子屢屢逃避現實而穿上的水手服,已經毫無表留的表明她內心的受挫和軟弱,能將這樣一個人當作心靈健全的一般成年人問罪責懲嗎?而滿被情境引導後的態度反覆,證明未成年人不分性別都會在理念不堅下被環境影響,做出違反實際意願的的決定。在〈保護〉的最後,春子百思不得其解的辯解「我真的犯了那麼嚴重的罪嗎?」,直擊帶有偏見的讀者:究竟該保護什麼?更進一步的是,該懲罰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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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墨(回饋AP):(尚未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