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背景
本案原告為紐約時報 (The New York Times Company),被告為微軟 (Microsoft)。(1:23-cv-11195)
紐約時報聲稱,微軟和 OpenAI 在未經授權的情況下,非法複製和使用了數百萬篇紐約時報擁有著作權的新聞報導、深度調查、評論文章、操作指南等原創作品,用於訓練被告的大型語言模型。紐約時報在訴狀中強調,其新聞作品具有獨特的價值,被告在訓練 LLMs 時特別重視紐約時報的內容。紐約時報主張被告的行為已對其造成實質損害:
- 商業模式威脅: 被告的產品與紐約時報的核心業務構成直接競爭。
- 內容未經授權使用: 被告擅自提供紐約時報的內容,包括逐字摘錄和詳細摘要,且內容甚至可能繞過付費牆,損害了紐約時報的訂閱模式。
- 收益損失: 被告的行為損害了紐約時報與讀者的關係,使其在訂閱、授權、廣告和聯盟行銷等方面蒙受損失。
因此,紐約時報提起訴訟,並尋求數十億美元的法定和實際損害賠償,以及法院頒布永久禁令,禁止被告方繼續侵權行為,甚至要求銷毀 OpenAI 的 GPT 模型。OpenAI 聲稱紐約時報使用了「提示破解」來生成輸出,以支持其著作權主張。
訴訟歷程
目前 OpenAI和紐約時報進入證據開示(discovery)之爭,紐約時報在 2024 年 5 月要求每兩週舉行一次證據開示進度會議,要求提供有關該公司生成式AI模型如何訓練的資訊,而 OpenAI 則要求提供記者的新聞報導筆記和員工的 OpenAI 帳戶資訊等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