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灣出售房地產時,土地增值稅是一項重要的稅負,但政府提供了「一生一次」與「一生一屋」的優惠稅率,讓符合條件的民眾能夠減少稅金負擔!
然而,這兩種優惠方案的適用條件不同,很多人不清楚如何選擇最適合自己的方式。本文將詳細解析兩者的差異,並提供案例幫助你理解。
「一生一次」優惠稅率是針對土地所有權人提供的優惠,每人一生中只能使用一次,適用於出售自用住宅用地時,稅率為10%(比一般最高稅率40%優惠許多)。
需要注意的是,若土地所有權人同時擁有多筆自用住宅用地,且合計面積未超過上述限制,並在同一天簽訂買賣契約且同日申報移轉,則可視為一次出售,適用「一生一次」優惠稅率。
案例解析
王先生在台北市擁有一間自住公寓,持有超過10年,並符合「一生一次」優惠條件。當他決定出售時,適用10%優惠稅率。如果沒有這項優惠,他可能需繳納高達20%~40%的稅款,因此他決定在這次交易中使用「一生一次」優惠,節省大筆稅金。
若土地所有權人已使用過「一生一次」優惠,仍可申請「一生一屋」優惠,但條件更加嚴格,適用稅率同樣為10%。
案例解析
李小姐曾在10年前出售過一間自用住宅,並使用了「一生一次」優惠,如今她準備出售現居的房屋。由於這間房子她已持有超過6年、戶籍設於該處,且出售時她及家人名下無其他房產,因此仍可適用「一生一屋」優惠,再次享有10%的土地增值稅優惠。
根據政府規定,土地增值稅需在辦理過戶登記前繳清,否則無法完成過戶。繳納方式包括:
若尚未使用過優惠,且預計未來仍可能買房,可以優先考慮「一生一次」優惠,畢竟它只能用一次。
若已經用過「一生一次」,但符合條件(如持有6年以上且無其他自住房),可以選擇「一生一屋」,再度享有10%優惠稅率。
若出售的房產不符合上述條件,則需依照土地增值稅的累進稅率計算,可能面臨20%~40%的稅負,因此建議在買房時就先規劃未來可能的稅務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