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夥創業,別幫別人背鍋:從一張執行通知談起
某天,一位朋友氣急敗壞地傳來一張圖片,是法務部行政執行署發出的執行通知書。他滿臉錯愕,完全不知道自己為什麼會成為被執行人。
深入了解後,才發現是因為他曾掛名成為一間事業體的合夥人,而這間事業由另一位合夥人 A 負責財務。由於A私下 長期挪用公司資金,還長期積欠勞健保費,導致被政府強制執行,而這位朋友,因為合夥人而一同被列為執行對象。
創業初期,合夥是常態也是風險
在創業初期,組織規模普遍不大,獨資或合夥往往是最普遍、也是最直覺的選擇。
根據經濟部發布的各類商業組織別登記家數月統計表,截至 114 年 4 月:
- 獨資 共有 943,943 家,占比最高
- 合夥 有 6,240 家
- 有限合夥 僅有 195 家
多數創業者初期多半是獨資或普通合夥作為事業起點,然而,正如前述案例,若事前沒有審慎規劃,潛藏的法律風險可能讓你「幫別人背債、扛責任」。
獨資與合夥的基本概念
獨資
- 由一人出資、獨立經營,盈虧自負
- 適合個人接案、小規模營運、單獨經營者
- 對外負無限責任
- 不具法人資格
合夥
斯斯有三種,合夥也是:
- 普通合夥
- 二以上普通合夥人共同出資、經營
- 所有合夥人對外負無限責任
- 適合合作創業、資源互補、共同經營者
- 不具法人資格
- 隱名合夥(但容易與投資契約混淆)
- 隱名合夥人不掛名、不參與經營,合夥組織由出名合夥人擁有
- 適合低調參與投資、不公開身分,或避免利益衝突者
- 通常與出名合夥人私下約定利益分配,原則上僅在出資額度內負責
- 不具法人資格
- 有限合夥
- 由至少一名普通合夥人(負無限責任)與至少一名有限合夥人(負有限責任)組成
- 法律上責任較明確,風險隔離效果較佳
- 適合有經營團隊與出資人角色分明的創業模式
- 具法人資格
合夥有風險,但獨資真的比較好嗎?
回到一開始的案例,普通合夥的風險顯而易見,當其中一個合夥人擺爛的時候,其他的合夥人可能會吃不完兜著走。既然合夥有幫人背鍋的風險,那是不是獨資就比較好?
其實也未必,雖然獨資由一人經營、決策效率高,也避免了合夥糾紛,但缺點也不容忽視:
- 難以擴張規模
- 需親力親為,校長兼撞鐘
- 稅務壓力可能更重
📌 關鍵差異:稅制不同
- 獨資或合夥:不需繳營利事業所稅,但收入將併入個人綜合所得稅(浮動 5%~40%)
- 公司:營收需繳營利事業所得稅(固定 20%),可報成本與費用,有節稅空間
換言之,當營業規模成長、利潤增加時,成立公司組織,反而是更好的選項。
結語|創業,是風險管理的藝術
創業之路不只點子與熱情,更是對風險的掌控。
選擇正確的法律型態,更關係到:
- 責任歸屬是否清晰
- 風險是否能夠隔離
- 未來能否順利轉型與擴張
別等到最後,才發現自己成為背鍋者。
下一篇會進一步分享創業時該知道公司組織關鍵知識喔,我們下回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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