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高光──關於沒成為職業小說家這件事》(20)怎樣算是把小說寫完?
完本之後,我至少會給自己一個禮拜時間不理那一篇小說,或者是去做其他創作,或者是寫其他小說,或者是與一些朋友聯絡聊天,反正需要一個讓腦袋冷卻的動作,然後再來修改。可以的話,改個兩、三回然後再冷卻一次,再修一次。
而這些過程都不能稱之為「潤筆」,畢竟我在改的過程,大多都是一些橋段拆下來重寫,或者是重新調整節奏的清況了。潤筆只是整棟建築完成之後,最後的拼磚和粉刷。我對修改的想法,可能與一些朋友有些不太一樣。我認為一篇文章多寫幾次肯定會有更好的價值。如果寫作能力只有五十,不能與七十的比較,那麼寫兩次可能就會有七十五,總能一比了吧?到達飽和之前,我認為努力修改是正確的。
「那麼,什麼是飽和的狀態?」
事實上我也說不太上來。總而言之,創作者本身應該會有一個「滿意了」的感覺。這感覺會隨著創作者本身的閱歷而有所改變,基本上也只有當下,或是短時間內的自己能夠滿意。畢竟人會進步,也會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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