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50歲退休練習生|專注於股息投資與現金流規劃
現行法規限制退休公務人員在大學兼課的收入不得超過最低工資,原意雖為防堵雙薪亂象,卻在實務上造成學術資源流失與教育品質受損。當學者被排除在教學舞台之外,學生與社會也一併失去寶貴的傳承機會。面對高齡社會與教育危機,我們需要的是制度上的更新與人才資源的再活化。
一、制度的起點:善意防腐,卻誤傷教學現場
這項限制來自於《公務人員退休法》與相關函釋,其初衷是防止退休高官回鍋政府機構、同時領取退休金與高薪職位,造成「雙薪肥貓」的道德爭議。
然而,這條規定被一體適用到所有退休公務人員,不論他們是否回任行政機構,甚至只是擔任大學兼任教師,也一律限制月收入不得超過最低工資(目前為28,590元)。
這樣的結果,是把願意繼續貢獻的學者、專業人才,硬生生推離講台與教學現場。
二、被制度推離講台的知識工作者
一位資深教授退休後受邀至國立大學兼課兩門研究所課程,每月鐘點費原可達四萬元。由於收入超出規定,他被迫放棄兼課,改為接海外線上演講與顧問案。
看似個人選擇,實則是整體教育資源的流失:
產學經驗豐富者難以補足新進教師經驗的不足。
願意教學的退休專家因限制過低而婉拒邀請。
高教經費緊縮下,退休師資原可成為穩定力量,卻反成制度棄子。
三、教育現場的無聲損失:學生與學校共同承擔
這條規定的真正受害者,不只是退休學者,而是整個教育現場與下一代。
第一,學校端無法靈活排課。許多冷門專業或偏鄉大學師資不足,退休學者本可補位,卻被迫排除在外。
第二,學生失去向資深學者學習的機會。那些兼具產業實務與學術視野的教授,正是學生職涯與研究路上的明燈。
第三,新進教師負擔沉重。少子化下教學名額凍結,他們除了研究、行政,還要承擔額外教學量,長期下來不利發展。
四、高齡社會的悖論:鼓勵再就業,卻限制貢獻
台灣快速邁入超高齡社會,政府一邊提倡「活躍老化」、「中高齡再就業」,一邊卻用僵硬制度限制退休人員發揮。
退休人員若兼課超過最低工資標準,需停發或扣減退休金,等於被懲罰。
更諷刺的是,政府又鼓勵延後退休年齡、參與職場,但不肯鬆綁教學的參與條件,顯示制度設計早已跟不上社會變遷。
五、國外怎麼做?我們該思考什麼?
在日本,退休教授可繼續以名譽職位或客座身分參與教學,不影響退休金。
在新加坡,退休人員可以兼任顧問、講師,依實際所得課稅,不設限。
德國甚至將退休教授納入國家培訓與教育資源整合計畫中。
香港則有高齡再聘制度,保障教學貢獻與退休金並存。
這些制度的共同特點是:信任專業、彈性管理、鼓勵貢獻。與此相比,台灣現行制度顯得格外保守與缺乏彈性。
六、如何改革才合理?我們的建議
我們不否定防弊的原意,但制度應與時俱進。以下是幾項建議方向:
區分行政回任與學術兼課:真正需要限制的是行政權力結構的濫用,教學行為應有彈性。
將教學視為特殊貢獻:比照一般兼任教授標準發給鐘點費,不設上限。
設合理收入天花板:例如每月不得超過十萬元,而非現行死板的最低工資。
導入公開申報制度:透明揭露兼課時數與酬勞,保障社會信任與資源公平。
七、我們要的不是雙薪,而是雙貢獻
退休不該等於退出。很多學者、醫師、工程師,在退休後仍希望為社會盡一份力。制度若以「防弊為先」而犧牲了貢獻動能,那不是保護社會,而是限制社會的成長。
知識是社會資本的一部分,退休學者的經驗、視野、品格,都是教室裡最難複製的資源。
這些人不是來搶飯碗的,而是來「傳飯碗」的。
八、結語:讓知識的火炬繼續傳下去
如果制度看不見人,只剩規則,那社會的進步只會卡在「擔心被罵」的僵局裡。
退休學者願意再上講台,是社會之福,不該變成法律的問題。
讓願意教的能教、想貢獻的有舞台,這才是高齡社會該有的溫度與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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