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要
★ 本文接續上篇,聚焦在「話語」與Jouissance之間的辯證關係。虛構故事便是圍繞著「情愛與苦痛」的對話進行:在「毫無享樂」的痛苦過程中,尋找受苦的意義。而讀者的工作便是沿著說話主體受苦的路徑,聆聽字裡行間的「餘音」(la voix)──「苦行的跫音。」
論Jouissance
話語是長腳的,且會走自己想走的路,就算把話語理解成有「靈魂」的存在也不為過;而說話的主體被話語牽著走,直到句末才能確定自己的去向。
關於這點,可以透過觀察文法功能來印證:
「『我說。』這段陳述中,我是話語的主詞[1]」──同時傳達「我是話語的附庸」的意涵。
「我」只是「說話的機器[2]。」
若話語是靈魂,「我」則是它的身體,靈魂的容器。
話語的靈魂,Jouissance──有人譯作「神漾。」[3]
我知道有些文獻會過度神秘化這個詞,將它理解成「潛藏語言深處的伏流,是話語持續創造新的意義的動能。」
不過,這樣理解實在太過浪漫;言下之意,過於模糊。
事實上,從文法功能的角度,如果將”I”這個意符(signifier)當作話語的身體(body)的話,Jouissance即是與之對應的靈魂(soul):
signifier (body)|jouissance (soul)
兩者便形成一個主奴辯證的結構。
試想,若身體沒有一個靈魂為主宰,那與行屍走肉無異;而靈魂沒有身體,宛若孤魂野鬼,流連陽世而無處可棲。
這正是意符跟jouissance之間的關係:
若沒有共用語言的所有人能共感的「苦痛」,我所說的「話」無異於胡言亂語;若苦痛僅流傳於感官刺激,甚至置於更虛無飄渺、形而上的領域,而無象徵秩序的把管、話語的傳遞,將像孤魂野鬼那樣,無所依靠。
毫無享樂
這是為何jouissance不應被翻譯。
因為jouissance的發音接近jouis- -sens/-sans:人世間,再怎麼「愉悅」的經驗(或踰越快感原則相伴而至的苦痛、「愚悅」),總需要依賴言傳;而感官體驗,始終與話語的意義是斷裂的(jouis-sance)。
對某些人來說,受苦是「有意義的」(jouis-sens)的「愉悅。」
對另一群人來說,或許是「毫無享樂」(jouis-sans)、只有痛苦(plus de plaisir)。
要享樂(jouis)還是意義(sens),都不是【說話的人】自己可以決定的。
在這辯證過程中產出的產物只有「毫無享樂」(jouis-sans)──只有痛苦。
「情愛與苦痛」的辯證
若把「情愛與苦痛」的辯證代入Lacan的主人論述,你會注意到右手邊「奴隸」位置才是討論「愛的意義」的關鍵位置:

套入公式
值得「為什麼」
愛妳愛到無法自「已」──像往自「己」胸口剖一刀劈成兩半;如果「我對妳的愛」只會帶來苦痛,那麼「妳」讓這一切的痛苦有了意義。
為何受苦?因「妳」值得「每一個『為什麼。』」(Every “Y.”)
永遠「為什麼」
其實【這個】論述並不充分。
並非講得不對,而是:這套情愛邏輯讓一切顯得太過美好,美好得不真實。
請跟著Lacan的論述,仔細思考這個永遠無法被化約的餘數【"-Y"】:
Every→Ever-Y
「為愛而苦的我,面對朝思暮想的妳,問了一千萬個『為什麼?』」
得到的小結只有那第一千萬零一跟連綴在後頭的『永遠為什麼?』」(Ever-Y.)
面對「問世間,情為何物」的問題,這個”-Y”似乎就是【永遠得不到解答的東西】,找不到詞彙去代換的「欲望物。」
這個 "-Y" 度量情愛的「價值」──換句話說,「意指。」
「這樣無法自拔,甚至逼人走向絕路,把人推入自我毀滅的深淵的『致命之愛,』」究竟值得「什麼」──「為什麼?」
情愛/苦痛辯證便是處理這個「為什麼?」
賦予受苦意義
我們要處理的,並非給予這些「為什麼」合乎邏輯的解答,而是去聆聽因愛而痛的主體「說」──
問一萬個為什麼,以及嘗試理出頭緒,卻只得到第一萬零一個永遠為什麼。
正所謂「問世間,情是『何物』」──這個what──在這個語境裡頭,似乎問why來得更為貼切。
【讓因愛而苦的】主體「說話」──讓我們【讀者,或書寫者,】能從受苦,切割出意義(to cut the sens out of jouis-sens)。
亦即:
嘗試賦予受苦意義。
因此,讀者的功課並非套用學說、嘗試說理,而是去聆聽痛苦的嘶吼、沿著說話主體受苦──因痛苦而說,因說而痛苦──的路徑,追尋所謂「意義的腳步,」聆聽字裡行間的「餘音」(la voix)──苦行的跫音。
徐峰
[1] “In the statement, ‘I speak,’ I am the subject.”
[2] “Speaking apparatus”
[3] ★ 建議(如果我的建議真的有幾分重量的話)維持Lacan的用法,不要翻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