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感情中,「捨不得」往往是許多人難以邁過的坎,它束縛住那些明知關係有毒卻不願離開的人,這種心態不僅讓人失去自我,還可能成為對方得寸進尺的籌碼。
一對情侶相戀十餘年,女生多次提出結婚,卻總被男生以各種藉口推託。她為他付出青春,甚至未婚先孕,試圖用孩子維繫感情。然而,男生非但不珍惜,反而與他人曖昧,甚至長期與「小三」同居,對她不聞不問。即便如此,女生仍選擇留下,用「放不下孩子」「捨不得多年感情」等理由安慰自己。
這種「捨不得」源於對沉沒成本的執著,心理學中的「沉沒成本謬誤」讓人誤以為,投入越多,就越不能放棄。女生害怕失去過去的青春與情感,卻忽略了繼續留在一場無望的關係中,代價遠比離開更大,她的妥協不僅未能換來修成正果,反而讓對方變本加厲。旁觀者或許會覺得她「不爭氣」,但當局者迷,感情的糾葛常讓人失去理智。其實,當對方一再逃避承諾、推卸責任時,這已是關係破裂的信號。及早抽身,雖然痛苦,卻能將損失降到最低。拖延只會讓人越陷越深,如同陷入沼澤,難以自拔。女生若在男生首次推託結婚時果斷離開,或許能少浪費十幾年光陰,找到更值得的未來。
放下「捨不得」,需要勇氣。感情不是單方面的付出,而是雙方的經營,若對方無法兌現承諾,便是對你價值的否定。那些逝去的青春與情感無法挽回,但未來的幸福仍可掌握,與其執著於無法改變的過去,不如勇敢邁向屬於自己的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