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張興秀(魯尚炫 飾演)和具在熙(金高銀 飾演)第一次見面,
是十八歲那年在大一文學課教室。在熙從小跟父母在國外生活,性格張揚,膽大妄為,有話直說,對喜歡的男生直接表白,
不像一般女生那樣裝模作樣,扭扭捏捏,拐彎抹角試探對方,才願意跟對方去喝咖啡。
張興秀因為喜歡男生,害怕他人知道,極力隱藏性向,社會對同志很不友善。
興秀的媽媽發現兒子和男人摟抱親吻,驚嚇嚎啕大哭,
哭過後,她認定兒子「生病了」,被魔鬼附身的病,
所以,她信教,非常虔誠的禱告,抄寫玫瑰經,
希望天主能醫治好兒子,變回正常男人。
興秀在夜店和男友擁吻時,在熙恰好看見,
但她並沒有大驚小怪,不問張興秀性向,也沒對別人說。
在學校,在熙主動跑來找興秀講話,邀他晚上一起去喝酒,跳舞。
在熙從不在意同學在背後議論她的行為,
下課後,在熙走出教室,跟男同學站在走廊抽煙時,
女同學對她指指點點,明明多位女同學也抽煙,卻假裝不抽煙,
更不可能像在熙站男同學旁邊旁若無人的吞雲吐霧。
張興秀對說在熙壞話的女同學很反感。
有天,班級群族裡瘋傳一張據說是在熙裸胸的照片,張興秀還搞不清楚狀況時,
在熙氣沖沖走進教室,在講台上當著所有同學面前掀衣服露胸,
大聲說:32A,胸口沒有紅痣!
這大膽行徑,引起同學嘩然,
向來少言寡語,像隱形人的張興秀竟在群組裡罵唯恐天下不亂的好事者。
同學們還卻不知道班上有張興秀這號人物替具在熙出頭。
具在熙敢於追愛,就算失戀也不傷心,很快又投入新愛情中。
而興秀面對愛情瞻前顧後,要不要跟男友秀浩(鄭煇 飾演)在一起舉棋不定,
在熙對他說:「張興秀,拆掉保護膜才能去愛啊。」「別人愛你,你要誠實。」
興秀陪在熙買約會穿的衣服,看她試穿紅格子短裙在鏡子前轉圈時,
說:「談戀愛就像那條紅窄裙,那麼顯眼,那麼不俗,
沒有人天天在穿的,沒有人天天可以戀愛的。」
在熙看著鏡中的自己回他:「找不到比談戀愛更好玩的事情了。」
興秀看在熙為迎合男朋友喜好,改變穿著,
像是服裝型錄裡的模特兒,穿一字領素面洋裝,或是電車裡穿著相似的年輕女孩,
白襯衫,深色長裙,卡其色風衣,平底鞋,因為男朋友討厭她穿高跟鞋比他高。
在熙樣樣配合男朋友,努力跟一般女孩一樣,
他還是囉哩八嗦挑她毛病,擦身而過,假裝不認識她。
後來,興秀和她合租公寓,分擔房租水電瓦斯費,
男朋友突然上門,看見張興秀時,辱罵出手毆打在熙,
跟勸架的興秀打起來,為了證明跟張興秀不是男女朋友,在熙說出張興秀是同志。
俊秀不相信,鬧出上派出所,還在派出所嚷嚷張興秀是同志,引來他人側目。
在熙和興秀的感情路充滿坎坷,總是遇不到對的人,一直受傷,受騙,
兩人也常意見不合吵架,說再也不見,很快又和好,有事,一通電話隨傳隨到。
從十八歲來到三字頭人生,兩人一直是互相扶持,互相安慰鼓勵的好朋友。
在熙三十二歲時,和公司代表吳智碩(吳東旻 飾演)結婚,
吳智碩欣賞這特立獨行的女子,跟男同事擠在吸煙區抽煙,覺得沒關係,
可以穿高跟鞋,不在意室友是男性,
婚禮由比家人更親在熙的男,朋友代表女方家人
為新人獻唱歌曲,跟新娘一起跳舞也可以。
因為絕對真愛,絕對相信,
新郎可以接受新娘白紗下穿紅色帆布鞋,
撩起裙子向親友們展現紅布鞋,做自己。
《在熙的男,朋友》改編朴相映的短篇小說
《在熙,燒酒,我,還有冰箱裡的藍莓與菸》,
講述男同志和女同學間深刻友誼的故事。
我先讀了小說,再看電影,編導了不起,把故事說的比小說好看。
電影談青春,談戀愛,談親情,談人與人的情誼,
並學習如何愛自己,那是我們這輩子最深遠的課題。
現實中,每個人都需要學會接受生活和環境的變化,才能夠讓自己得以成長。
被愛和愛人是同樣幸福,而且一旦得到它,就受用一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