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張保單,兩種命運。
在資產傳承與財富保障的領域中,保險保單不再只是風險轉嫁工具,更是高資產人士偏好的資產配置核心。然而,同樣一張保單,在台灣與香港的法律制度下,可能遭遇完全不同的命運。
台灣保單可被法院強制執行,納入清償債務或遺產分配範圍;而香港保單則透過明確的契約排他條款與法律保護,讓保單擁有封閉性與抗爭產性,構築出一套強化的「契約隔離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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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灣:可被債權執行的保單體系
⚖️ 法院見解與實例
• 最高法院 2022 年裁定:債權人可請求終止債務人名下保單,並向保險公司請求現金解約金以清償債務。
• 根據金管會與司法院數據,2023~2024 年全國累計超過 123 萬件保單遭法院查封、執行。
📌 實務後果
• 保單失去隔離效果,可能被債務人債權人查扣。
• 即便保單有指定受益人,也無法完全避免法院介入。
• 若無信託或特殊結構,保單可被視為「遺產」,納入分割與稅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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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封閉式契約設計,排除第三方介入
✅ 條文設計保障契約完整性
香港保險公司普遍在保單內加入如下排除性條款:
「本保單不受《合約(第三者權利)條例》(香港法例第623章)規管。除本公司與保單權益人(或其授權代表)外,任何第三者不得強制執行本保單之條款。」
📜 條例背景說明:
• 香港法例第623章(Contracts (Rights of Third Parties) Ordinance)原意是賦予合約外第三方,在某些條件下主張權利的能力。
但保險公司可主動在保單條文中排除該法例適用,一旦排除,只有保單當事人(如保險公司、投保人、受益人)能就保單主張權利,外部第三者完全無法介入或執行條款。
🔐 實務意義:
• 債權人無法透過法院執行保單;
• 保單不納入遺產分割程序;
• 受益人權益高度獨立,不受投保人債務或破產影響;
• 保單具天然的「契約型資產隔離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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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觀念對比:不是「保障第三者」,而是「排除第三者」
坊間常誤用「第三者權益保障」來形容香港保單,但正確的法律觀點應為:
• 香港保單條款目的並非保障外部第三方權益,而是明確聲明:「非本保單當事人**(如債權人、法院、前配偶)**不得介入或主張任何條款權利」。這正是建立在契約自由與私法自治的原則上,使保單本身成為一個「具法律邊界的私人資產容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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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結語:保單真正的價值,是「法律上的避風港」
對高資產人士與家族來說,一張保單不只是保障工具,更是資產傳承與風險隔離的法律工具。而這份工具的有效與否,不取決於產品包裝,而是法律制度是否允許它「不被干擾」。
台灣保單,如未設信託或特殊結構,極可能失守於法院強制執行;
香港保單,透過契約明文與法律支持,天生即具抗爭產與封閉性。
傳承的成功,不只是財富數字的傳遞,更是法律結構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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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你看懂保單條文背後的制度力量,做出真正長遠的安排。
探索每一道保險條款背後,隱藏的傳承智慧與法律邏輯。
M.
M&P 傳承誌主筆
Mind & Purpose in Every Pl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