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案例內容經適當調整,非當事人真實情況)
案件狀況 📌
當事人因參與 IG 抽獎活動,被詐騙集團以「中獎金需核帳處理」、「資料需升級」等名義,誘導其交付多家銀行帳戶之提款卡與密碼,並信以為真寄送予對方。事後該等帳戶遭用作詐騙與洗錢用途,當事人因此被警方認定涉犯幫助詐欺取財與幫助洗錢之嫌,通知到案。處理過程 🔍
本案中我們主張: 當事人確實遭遇典型「假抽獎、假客服、假平台」詐騙套路,被誘導交出帳戶資料,主觀上並無任何協助詐欺或洗錢之故意。 提供資料前對方聲稱需「晶片更新」、「資料升級」、「金流驗證」,當事人基於信任配合,實為遭詐情境下的被利用者而非共犯。 當事人手機內完整保留與詐團的 LINE 對話紀錄,內容亦與多名實際被害人指述相符,證明其遭遇與被害人為同一集團所為,反向印證其說詞具信。此外,我方援引許多類似案件實務見解,指出僅憑帳戶遭利用無法直接認定當事人涉案,應依「罪疑唯輕」原則判斷。
案件結果 🎯
檢察官最終採信辯護意見,認為: 雖帳戶遭詐團使用,但並無積極證據證明當事人主觀上知情。 全案無任何證據顯示當事人與詐騙集團有所聯繫、分工或分利。 多名被害人遭遇與當事人如出一轍,反證其亦為詐騙對象之一。 最終裁定不起訴處分,成功讓當事人免於刑事追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