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位迷糊的業務朋友,
最近剛花了一百萬幫自己贖身。
她的職涯,一向抱持著「好聚好散」的態度。
(其實感情也是,但那又是另外一篇篇鬼故事了😂)
每次提離職,她嘴巴都很甜,
總是用:「感謝公司栽培!」、
「我要追求人生下一階段」作結。
就算真實心聲是:「爛公司,快逃!」
也會選擇吞下肚,體面離場。
當初進入這間公司,是因為舊公司要被合併,
她選擇 move on 不戀棧。
從原本千萬年薪的Top Sales,
轉戰到這間在業界排名龍頭的新東家。
儘管對方開的package只有她原本薪水的一半,
她覺得公司在業界頗有名聲,
對career path是加分的,
還是硬著頭皮答應了。
當時心中的如意算盤是:
「我是Top Sales耶!差額靠獎金補回來就好!」
——這想法,現在看起來真的好傻好天真。
進去之後才發現,這間公司根本像古老工廠轉生:
產品沒更新、客戶狂抱怨、紛紛要求解約,
組織超級官僚、層層回報、運作效率低到哭,
她從靈活的小公司跳到這裡,簡直像進了時光機。
一開始還是滿腔熱血、積極聯繫舊客戶,
但人脈再廣,也敵不過制度腐朽、內部扯後腿,
她終於投降,選擇辭職——
理由依然溫柔:
「我想去追求自己真正喜歡的人生。」
老闆聽完,懇求她再多留一個月交接,
把所有人脈、手上經營中的案子全部交出來。
她想都沒想就答應了,
還真心把所有「後事」交待得清清楚楚。
直到離職前一週,人資突然通知她:
「因為妳任職不滿一年,根據當時簽的 offer letter,
必須退還公司三個月的保證獎金,約100萬。」
她傻眼了。
原來離職時漏看了當初合約上有這個條款,
而且更崩潰的是——
只要再撐兩個禮拜,她就滿一年了!
她連忙去找老闆幫忙,
只要讓她再多留兩週這件事就解決了。
畢竟她可是「多留一個月」幫你善後耶?
現在只要求「再留兩週」,應該不過分吧?
沒想到老闆瞬間變臉:
「妳多留兩週,可以幫我簽一百萬的案子回來嗎?」
?????
當初那個拜託人家留下來的語氣去哪了??
好處拿完就翻臉不認人了??
她心想:
早知道這樣,當初直接拍屁股走人就好了,
人脈也交出去了、案子也交出去了,
最後多留的這一個月,根本是白做工。
事情發生了,還是只能用專業的態度和公司協商,
雙方來回談判,改成分期付款。
公司還大動作寄律師函,說不還錢就要提告。
最後只能摸摸鼻子認賠收場,
把這一百萬當作買教訓、買清醒、買自由,
也買了一份「再也不想回憶」的贖身合約。
今天是她付完最後一筆贖身費的日子,
終於可以把這個鬼故事說出口。
奉勸大家:
離職很帥!
但按下去之前千萬要再看三遍當時的Offer Letter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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