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祭法:有虞氏禘黃帝而郊嚳,祖顓頊而宗堯。夏后氏亦禘黃帝而郊鯀,祖顓頊而宗禹。殷人禘嚳而郊冥,祖契而宗湯。周人禘嚳而郊稷,祖文王而宗武王。
2. 注釋
1. 祭法:祭祀的制度與禮儀。
2. 禘:大祭,用以祭祖的一種最隆重的祭祀儀式。
3. 郊:郊祭,在郊外祭祀天地或重要祖先。
4. 有虞氏:虞舜的政權,舜帝所屬的王朝。
5. 黃帝:中國傳說中的五帝之首,被視為華夏始祖。
6. 嚳:帝嚳,傳說中黃帝之子,五帝之一。
7. 顓頊:黃帝之孫,為五帝之一。
8. 堯、禹、契、湯、稷、文王、武王:歷代先王或開國之君,皆為各朝代尊奉的宗祖。
9. 宗:經常祭祀的宗主,通常是直接祖先。
10. 祖:較遠的祖先,也受定期祭祀。
3. 白話文
祭祀制度方面:
虞舜的有虞氏,以黃帝為禘祭的對象,在郊外祭祀帝嚳,以顓頊為祖宗,堯為常宗。
夏后氏也禘祭黃帝,在郊外祭祀鯀,以顓頊為祖宗,禹為常宗。
殷人禘祭帝嚳,在郊外祭祀冥,以契為祖宗,湯為常宗。
周人禘祭帝嚳,在郊外祭祀稷,以文王為祖宗,武王為常宗。
4. 總結
此段描述歷代王朝的祭祀制度,特別是對祖先的區分——誰作為禘祭的遠祖、誰作為郊祭的中祖、誰作為常宗的近祖,表現出祭祀體系的禮法秩序與祖統傳承的觀念。
啟示
各代王朝皆重視祖先祭祀,表現出「慎終追遠」的思想。
禘、郊、宗三種祭祀,層級分明,展現制度與宗法的細膩安排。
不同朝代選擇不同先祖作為宗主,體現政權正統性的論述方式。
二、
1. 原文
燔柴於泰壇,祭天也;瘞埋於泰折,祭地也;用騂犢。埋少牢於泰昭,祭時也;相近於坎壇,祭寒暑也。王宮,祭日也;夜明,祭月也;幽宗,祭星也;雩宗,祭水旱也;四坎壇,祭四時也。山林、川谷、丘陵,能出云為風雨,見怪物,皆曰神。有天下者,祭百神。諸侯在其地則祭之,亡其地則不祭。
2. 注釋
1. 燔柴:焚燒木柴,是古代祭天的重要儀式之一。
2. 泰壇、泰折、泰昭:皆為祭祀所用之壇,分別代表祭天、祭地與祭時的場所。
3. 騂犢:赤色小牛,古代用於祭祀的祭品之一。
4. 少牢:一種小型的祭品組合,通常包括豬、羊。
5. 坎壇:專為四季、寒暑等自然節氣所設之壇。
6. 王宮:指王室宗廟,也作為祭日之地。
7. 夜明:指夜間明亮之處,用以祭月。
8. 幽宗:幽暗之地,祭星宿之處。
9. 雩宗:祭求雨或祈晴之所,與水旱災有關。
10. 四坎壇:分別對應四季的祭壇。
11. 神:此處指具有自然異能或顯現怪象的自然物。
12. 有天下者:指天子,統治天下的人。
13. 諸侯在其地則祭之:諸侯若仍居其封地則需祭當地之神。
14. 亡其地則不祭:失去封地則不得再祭當地神明。
3. 白話文
在「泰壇」焚燒木柴,是祭天的儀式;在「泰折」埋藏祭品,是祭地的儀式,所用牲畜是赤色小牛。在「泰昭」埋藏少牢祭品,是祭節氣的儀式;在靠近「坎壇」的地方祭寒暑變化。在王宮內祭日;在夜間明亮處祭月;在幽暗的宗廟中祭星;在「雩宗」祈求水旱。於四個「坎壇」中分別祭祀四時節氣。凡山林、河川、丘陵等,能興雲作雨或顯示異象者,都被稱為「神」。掌管天下的君王須祭祀百神;諸侯若還在自己的封地,就要祭當地的神明,若失去封地則不得再祭。
4. 總結
本段詳述古代天子與諸侯的祭祀制度與對象,按天、地、時、日月星辰及自然神明分別設壇祭祀,反映周人重視天地四時與地方神靈之思想。
啟示
禮制中的祭祀行為有嚴格規範,對自然界充滿敬畏
政治權力與祭祀資格密切相關,顯示宗教與政權的結合
地方神明的祭祀與領土有關,失地即失神權,彰顯封建秩序的嚴密
三、
1. 原文
大凡生於天地之間者,皆曰命。其萬物死,皆曰折;人死,曰鬼;此五代之所不變也。七代之所以更立者:禘、郊、宗、祖;其餘不變也。
2. 注釋
1. 命:泛指生命或生存之道,凡在天地之間生長的生物都稱為「命」。
2. 折:斷裂,引申為死亡,特指動植物等萬物之死。
3. 鬼:人死後的靈魂。
4. 五代:指五個朝代,古代所傳五帝之代,意指自古以來。
5. 不變:不更改,恆定不移。
6. 七代:此處作時間的延續,泛指更久遠的朝代,或具代表性的七代王朝。
7. 禘、郊、宗、祖:四種重大祭祀制度。禘為春季宗廟祭祀,郊為祭天,宗為宗室祖先祭祀,祖為本家祖先祭。
8. 更立:重新設立或有所變革。
9. 其餘:其餘各項制度或名稱。
3. 白話文
凡是在天地之間出生的,都叫作「命」。各種生物死亡,稱為「折」;人死了,則稱為「鬼」。這是自古五代以來都沒有改變的稱法。至於到了後來七代,有所改變的是「禘、郊、宗、祖」這些祭祀制度,其餘則都沒有改變。
4. 總結
本段闡明天地萬物對於生與死的通稱,自古以來皆有規律不變,而祭祀制度隨著時間而變動,主要是「禘、郊、宗、祖」這四種重大祭祀儀式有更替,其它制度則仍維持古制。
啟示
萬物生死皆有名分,體現古人對生命的普遍認知。
禮制隨朝代演變會有所調整,顯示制度需因時制宜。
尊祖敬宗與天地祭祀制度,是政權合法性的核心之一。
四、
1. 原文
天下有王,分地建國,置都立邑,設廟祧壇墠而祭之,乃為親疏多少之數。
是故:王立七廟,一壇一墠,曰考廟,曰王考廟,曰皇考廟,曰顯考廟,曰祖考廟;皆月祭之。遠廟為祧,有二祧,享嘗乃止。去祧為壇,去壇為墠。壇墠,有禱焉祭之,無禱乃止。去墠曰鬼。
諸侯立五廟,一壇一墠。曰考廟,曰王考廟,曰皇考廟,皆月祭之;顯考廟,祖考廟,享嘗乃止。去祖為壇,去壇為墠。壇墠,有禱焉祭之,無禱乃止。去墠為鬼。
大夫立三廟二壇,曰考廟,曰王考廟,曰皇考廟,享嘗乃止。顯考祖考無廟,有禱焉,為壇祭之。去壇為鬼。
適士二廟一壇,曰考廟,曰王考廟,享嘗乃止。皇考無廟,有禱焉,為壇祭之。去壇為鬼。
官師一廟,曰考廟。王考無廟而祭之,去王考曰鬼。
庶士庶人無廟,死曰鬼。
2. 注釋
1. 王:指天下最高的君主。
2. 廟:祭祀祖先的場所。
3. 祧:指遠廟,供較遠祖先祭祀之用。
4. 壇:供祭祀用的高台或祭壇。
5. 墠:壇之外的祭祀用地。
6. 考廟:先人廟,祭祀父親及祖先的廟宇。
7. 鬼:指無廟無祭祀者,死後稱為鬼魂。
3. 白話文
天下有君王,將土地分割,建立國家,設置都城和邑落,建立廟宇、祭壇、祭墠來祭祀祖先,這是根據親疏遠近和多寡的規定。
因此,王設立七座廟宇,每座都有一個壇和一個墠,分別稱為考廟、王考廟、皇考廟、顯考廟、祖考廟,這些廟每月定期祭祀。遠的廟稱為祧,有兩座祧,享用祭品後停止。離祧再遠的是壇,再遠是墠。祭壇和祭墠上若有祈禱則繼續祭祀,無則停止。離墠再遠稱為鬼。
諸侯設立五座廟宇及相應的壇和墠;大夫設三座廟和兩座壇;士設二廟一壇;官師一廟;庶士和庶人沒有廟,死後稱為鬼。
4. 總結
這段文字說明古代階層不同,祭祀祖先的規模和等級也不同。王家規模最大,設立七座廟宇,祭祀制度最完整,諸侯、大夫、士等依次減少,庶人無廟,只稱為鬼魂。此制度反映古代社會階級制度和宗法關係的重要性。
啟示
古代社會重視祭祀和祖先崇拜,階級制度明顯。
祭祀禮制是社會秩序和倫理的體現。
親疏遠近決定祭祀禮節的規模和等級。
五、
1. 原文
王為群姓立社,曰大社。王自為立社,曰王社。諸侯為百姓立社,曰國社。諸侯自立社,曰侯社。大夫以下,成群立社曰置社。
2. 注釋
1. 社:古代祭祀土地神的場所,也指村社。
2. 大社:由王為眾多姓氏立的社,規模大。
3. 王社:王自己設立的社。
4. 國社:諸侯為其屬民立的社。
5. 侯社:諸侯自己設立的社。
6. 置社:大夫以下的群體合立的社。
3. 白話文
王為多個姓氏的群體設立祭祀場所,稱為大社。王自己也設立社,稱為王社。諸侯為百姓設立社,叫做國社。諸侯自己設立的社叫侯社。大夫以下階層,成群結隊設立的社叫置社。
4. 總結
此文說明古代不同社會階層和政治權力中心設立社的不同名稱與等級,反映出祭祀土地神的社在組織和政治結構上的分層。
啟示
祭祀場所的設立和命名與階級和權力密切相關。
社是古代宗教與政治權力結合的象徵。
不同階層有不同的祭祀制度,顯示社會分層與秩序。
六、
1. 原文
王為群姓立七祀:曰司命,曰中溜,曰國門,曰國行,曰泰厲,曰戶,曰灶。王自為立七祀。
諸侯為國立五祀,曰司命,曰中溜,曰國門,曰國行,曰公厲。諸侯自為立五祀。
大夫立三祀:曰族厲,曰門,曰行。
適士立二祀:曰門,曰行。
庶士、庶人立一祀,或立戶,或立灶。
2. 注釋
1. 祀:祭祀神明的儀式或祭祀的神祇。
2. 司命:主管生命的神。
3. 中溜:水道或泉源神。
4. 國門:國家的門神。
5. 國行:國家的道路神。
6. 泰厲、公厲、族厲:各級別的厲鬼或鬼神。
7. 戶:家戶神。
8. 灶:灶神,掌管火與家庭。
9. 七祀、五祀、三祀、二祀、一祀:不同階層設立的祭祀神明數量和種類。
3. 白話文
王為多姓群體設立七種祭祀神明,包括司命、中溜、國門、國行、泰厲、戶和灶。王自己也設立同樣七種祭祀。
諸侯為國家設立五種祭祀,分別是司命、中溜、國門、國行和公厲。諸侯自己也設立這五種祭祀。
大夫設立三種祭祀,分別是族厲、門和行。
適士設立兩種祭祀,分別是門和行。
普通庶士或庶人只設立一種祭祀,可能是戶或灶。
4. 總結
此段說明不同社會階層根據身份和地位設立不同數量和種類的祭祀,反映出古代祭祀制度的階層性與組織化。祭祀的神明種類與地位成正比,彰顯社會分層與宗教權威的結合。
啟示
祭祀內容隨社會階層不同而有差異,反映權力與宗教的連結。
神明的數量和種類象徵身份尊貴。
祭祀制度是維繫社會秩序的重要手段。
七、
1. 原文
王下祭殤五:適子、適孫、適曾孫、適玄孫、適來孫。
諸侯下祭三,大夫下祭二,適士及庶人,祭子而止。
2. 注釋
1. 祭殤:祭祀早死的子孫。
2. 適子、適孫、適曾孫、適玄孫、適來孫:依次為兒子、孫子、曾孫、玄孫、來孫。
3. 下祭:祭祀的層次或範圍,指祭祀的遠近與等級。
4. 適士及庶人:指一般平民或社會地位較低的人。
5. 祭子而止:只祭祀兒子,不再往後代延伸。
3. 白話文
王家祭祀早逝的子孫會祭五代:兒子、孫子、曾孫、玄孫和來孫。
諸侯只祭三代,大夫祭兩代,而普通士人和庶人只祭祀兒子。
4. 總結
這段文字說明不同社會階層對早逝子孫的祭祀範圍和代數有明顯區別,祭祀代數越多代表地位越高,反映階級制度在祭祀禮儀上的體現。
啟示
祭祀代數是社會地位的象徵。
不同階層有不同的祭祀範圍限制。
禮制中的祭祀體現家族與血緣的傳承觀念。
八、
1. 原文
夫聖王之制祭祀也:法施於民則祀之,以死勤事則祀之,以勞定國則祀之,能御大菑則祀之,能捍大患則祀之。是故厲山氏之有天下也,其子曰農,能殖百穀;夏之衰也,周棄繼之,故祀以為稷。共工氏之霸九州也,其子曰後土,能平九州,故祀以為社。帝嚳能序星辰以著眾;堯能賞均刑法以義終;舜勤眾事而野死。鯀鄣洪水而殛死,禹能修鯀之功。黃帝正名百物以明民共財,顓頊能修之。契為司徒而民成;冥勤其官而水死。湯以寬治民而除其虐;文王以文治,武王以武功,去民之菑。此皆有功烈於民者也。及夫日月星辰,民所瞻仰也;山林川谷丘陵,民所取材用也。非此族也,不在祀典。
2. 注釋
1. 聖王:賢明的君王。
2. 祭祀:祭奠、供奉先人或神靈的禮儀。
3. 法施於民:推行法律於百姓。
4. 死勤事:死後因勤勞事奉而被祭祀。
5. 勞定國:辛勞治理國家。
6. 御大菑:抵禦大災害。
7. 捍大患:抵抗重大禍患。
8. 厲山氏:古代氏族名。
9. 農:厲山氏子,能種植五穀。
10. 夏、周:中國古代朝代。
11. 祀以為稷:祭祀成為穀神稷。
12. 共工氏:古代氏族。
13. 後土:土地神。
14. 帝嚳、堯、舜、鯀、禹、黃帝、顓頊、契、冥、湯、文王、武王:古代聖王及有功於天下的君主或賢臣。
15. 日月星辰、山林川谷丘陵:自然界的天體和地形。
16. 非此族:非上述有功者或自然神靈。
17. 不在祀典:不列入祭祀典禮。
3. 白話文
聖明的君王制定祭祀制度,凡是對百姓有法律施行、有勤勞奉事、有辛勞治國、能抵抗大災害和禍患的人,都要祭祀他們。厲山氏有天下時,他的兒子農能種植五穀;夏朝衰敗,周朝取代,因此祭祀農為穀神稷。共工氏稱霸九州,他的兒子後土能平定九州,所以祭祀後土為社神。帝嚳能安排星辰使之有序;堯能公平賞罰,結束不義;舜勤勞治理而死;鯀因治水失敗而被處死,禹繼續修成鯀的功業。黃帝正確命名萬物以教化人民,顓頊能完善制度;契擔任司徒使民眾安定;冥盡忠職守卻溺水而亡。湯以寬厚治理百姓,消除暴虐;文王以文治,武王以武力功績,除去民間災害。這些都是對百姓有大功勞的人。還有日月星辰是人民仰望的對象;山林、川谷、丘陵是人民取材使用的地方。不是這些族群的,不列入祭祀的典禮。
4. 總結
這段說明祭祀制度的制定依據是根據個人或族群對天下和百姓的貢獻,既有歷史賢王,也有自然神靈。祭祀體系反映了對功勳的尊重及對天地萬物的敬畏。
啟示
祭祀制度不僅是宗教儀式,更是社會功績的肯定。
自然與祖先神祇均受尊重,表現出古代人對天地的敬畏。
功勳與德行是被歷史與社會紀念的核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