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篇提到,要當個言之有物的講者,要先想好自己要講些啥。
這一篇來跟大家聊聊,表達邏輯要怎麼透過做書方法來建立。
如大家所知,書有目錄,有篇章,每個篇章有主題、主題裡有論點、論點搭配著內容、內容包含議論跟敘事、議論有數據跟圖表、敘事則有故事跟情節,生出個架構搭配素材,全部整理編排後,一本書的樣子就自然成形。表達跟演說也是如此。
看似第一個字講到最後一字的過程,實則是整理手上數十篇甚至上百篇的資訊素材,透過編排整理,參照可使用時間,進行重點跟順序的分配,精粹出最有用、講者最想表達的內容,然後平穩地,用對應的語速,從嘴巴把它講出來。
演說不是無中生有的創造,而是亂中求序的編排。
所以話大家都會講,有沒有邏輯是另外一回事,但邏輯不是什麼高大上的哲學問題,而是有無辦法讓別人直觀聽懂你在講啥,聽懂就代表邏輯被觀眾理解,聽不懂就代表邏輯打不進觀眾心裡。
「雖然不知在幹嘛,但看起來好像很厲害」這件事情是做得到的,但不是每個人都能做到,這不會是通則,所以參考價值不高。
所以想成為更好的講者,把邏輯順到觀眾聽得懂,將會是進階的關鍵門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