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己的情慾寫作當中,很大一部分選擇了從一個實驗性的假設出發:
如果一切慾望的發生,都發生在明確的合意之中,還能有多少未知的可能?
乍聽像是在玩某種文字遊戲,實則是一種條件挑戰。情慾文學長期以來的寫作傳統,無論是文學還是市場通俗文本,在性幻想的安排上,許多是建立在「非合意」的劇情場景中。
也就是說,禁忌的核心,來自侵犯、壓制、強迫、誘惑,這些將他人意志暫時取消或模糊的情節安排。
這類敘事其實全然可理解。幻想的領域本來就不直接對應道德。文字可以承載許多「不能說出口」的慾望。
而「非合意」之所以反覆出現,也許就是因為它自帶了張力與衝突性。因為這方面本來就是某種道德觀感上最負面的行為──它不只牴觸倫理,它也往往是非法。是一件三觀正常的人都知道不該的事。
於是,還有什麼比使用這為手腕,更能直接達成禁忌與敗德的觀感效果呢?
但我對這類公式性慾望結構的興趣很有限。
準確而誠實的說,文學寫作通常透漏了作者自身的感觸。
我個人自身對於這類寫作中,合意不合意一事的安排,所隱含的權力關係敏感,並非是因為現今某些人詬病的「政治正確」,那樣扁平的詮釋。
而是以一個重視自己主體意識感的人而言,我身為一個讀者既無法脫離女體的自身投射、對女體所在角色的意識揣摩,自然而然也無法帶入那種「被如何」的場景,還能覺得那是「性感」或與自身情慾表達有關。
非合意的幻想與男性凝視的結構
我觀察到,多數以非合意為前提的情色寫作,基本上都仍是男性凝視的延伸。即使創作者是女性、非二元,甚至是匿名帳號,在寫作中仍可能套用了主流性幻想的視角與節奏:
控制 vs 被控制,強行 vs 無力,霸道 vs 奴順。
如果是性別倒過來,則成為某種生活中自認被奴壓者,對觀感中向來的施壓者,所架構的一種反撲幻想。
這些設定並不是錯,也不是不能存在。它們之所以成為公式,是因為它們長期被閱讀、被市場接受,被大量書寫。這表示的確是有這樣的供需存在。
這類作品受到歡迎,也顯示讀者在閱讀中試圖滿足某些心理需求:無論是避風港式的逃避,情緒性的發洩,抑或是報復性的快感,都是可理解且真實的感受。
我選用一個不同的原則,並非想否定既有的公式。而是想提供一個額外的、不同的角度。
合意作為創作的限制,也是自由
於是,我把「合意」視為創作的出發點:角色之間的慾望,可以張揚、可以曖昧、可以試探,但前提是不模糊彼此的同意。不是把角色「寫得好像不想卻又想」,也不是那種典型的「口嫌體正直」設定,而是去寫慾望在雙方都知道的情境中,會如何展開。
這樣的創作,在某些讀者看來,也許比較「溫和」或「不夠刺激」。但對我來說,這反而是寫作上比較困難也比較值得進行的嘗試。
在合意的前提下,我該怎麼從別的層面去安排,才能依舊讓慾望達到張力的劇情表現?
怎麼在條件限制下,寫出角色之間的摩擦、冒險、風險,而不落入使用強迫與支配為渠道?
這些都是我在練習的方向。
慾望不是只有破壞,也可以是共構
我的寫作當然還是幻想,只是我的自我要求是寫出有張力的幻想,但不需建築在誰被取消意志的前提上。
我希望自己寫的是:「兩個知道自己要什麼的人,還能玩出什麼樣的場景?」
我相信慾望也可以是協商,也可以是遊戲,也可以是溝通本身。甚至比起懲罰或命令,我更好奇那些自願進入的關係中,彼此如何在慾望裡保留界線,又靠近彼此。
或如何能依舊寫出角色之間的阻力、由其他層面去達成情慾衝突,與意欲挑戰讀者觀感的不適背德感。
不是每個人都想要這樣的閱讀經驗,但身為一個作者,我想知道:
如果我只寫這樣的情慾文學,會被誰看見?會留下誰?
這就是我持續書寫的實驗本身。
只是另一種幻想
我不認為自己的方式是唯一的、正道的,也不是在宣傳某種「安全情色文學」的寫作倫理。
我只是想在自己三觀的結構裡,去寫仍然能令我感到好奇與興奮的情節。
這些不是為了甚麼崇高的道德原則,只是為自己口味合拍的舒適感。
就像一樣食材可以有不同的調理方式。並非每種都能符合每個一人的期待,我只是挑選了自己會想吃的其中一種。
也希望能找到同樣口味的讀者。
其實一個作者想要達成的,不啻就是如此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