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六書(漢字結構六種法則)
談到漢字結構一定會先提到的是「六書」,也就是漢字造字六種原則,當中可先概分為「基本法則」與「補充原則」。

基本法則:象形、指事、會意、形聲
補充法則:轉注、假借
其中,多數漢字屬於前四種基本法則,我們可以參考下圖對文字的造字原則進行判斷。
當文字結構不可拆分(獨體為文),則可能為「象形」或「指事」:
具體的名詞、事物屬象形字,抽象的形容詞、動詞、副詞、屬指事字。
當漢字結構可以拆分(合體為字),則可能為「形聲」或「會意」:
如文字中包含其聲音元素,則屬形聲字;如不包含聲音關係,則屬會意字。
(一)獨體為文
1.具體的物:象形 2.抽象的事:指事
(二)合體為字
1.有聲音關係:形聲 2.無聲音關係:會意

*東漢學者許慎作《說文解字》針六書造字法則有簡單的說明,並收錄文字依造字方法加以分類解釋。為中國最早依照部首編排的字典,收錄字體以「小篆」為主。
二、六書基本分類介紹
以下參考《說文解字》,針對六書的個別意義進行說明,並舉例相關文字。
1.象形:畫成其物,隨體詰屈,日月是也。
→用線條描摹物體外型輪廓。
常見字例舉例:又、口、日、月、水、木、羽、耳、豆、呂、虫、兒、雨、要、鳥。
2.指事:視而可識,察而見意,上下是也。
→以象徵性地符號表示意義,表示抽象的事。
常見字例舉例:八、卜、下、上、夕、大、寸、甘、示、牟、西、飛、高、出。
3.會意:比類合誼,以見指撝,武信是也。
→將兩個或兩個以上獨立的文字,合成一個新字。
常見字例舉例:公、天、北、安、沙、東、杳、杲、信、品、孫、祝、晶、黑、猋。
4.形聲:以事為名,取譬相成,江河是也。
→由表示意義的「形符」和表示聲音「聲符」,所組成的字。(漢字最多)
常見字例舉例:江、私、松、河、時、烈、問、寄、悲、絕、雄、圓、園、凰、雞。
5.轉注:建類一首,同意相受,考老是也。
(「考」與「老」本意都是長者。)
→部首相同,讀音與意義也相近的字互相註釋。
6.假借:本無其字,依聲託事,令長是也。
→借用已有的同音或音近字表示其他意思,不另造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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