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句子成份
十
按《文通》的意見,句必有起﹑語兩詞,這是最基本的句子結構。
「字之為語詞,動字居多」。動字又分外動字和內動字。
如是外動字,必有止詞,位於其後。22 如是內動字則不可以有止詞。
如語詞非動字,而是靜字,用作語詞的靜字則稱為「表詞」。如表詞不用靜字,而用名字或代字,其用法類靜字,即用來表述起詞。
此外,凡名、代諸字為介字 (界說二十二﹕凡虛字以聯實字栭關之義者,曰「介字」) 所司者,曰「司詞」。23 介字及其司詞統稱「加詞」。
依《文通》的說法,介字及其司詞的作用是要滿足比較複雜的句子的意義。換句話說,加詞就是用來完足比較複雜的句子的意義,而加詞的結構為介字+司詞。
在詞類以外,馬建忠又按歐語中「格」(case) 的概念設立「次」的名目,劃分六次﹕主次﹑賓次﹑偏次﹑正次﹑前次﹑同次,作為詞類的輔助概念。
首先,《文通》的表述層層疊疊,雖有輪廓,但相當籠統,亦非常繁雜。(讀者至此應已感煩厭﹗)。
《文通》的界說不是很周密,用例方面有不一致的地方,都是事實。但這並不妨礙《文通》的表述中呈現出來的一幅圖像。這幅圖像來自一個思路。馬建忠顯然有這樣的一個考慮﹕按漢語方塊字的特性,我們可以清晰地把漢字逐一羅列出來。每一個漢字都是一個完整的字。換句話說,漢語有一個獨一無二的字彙﹔這個字彙中的一些單字可以組成複字而成詞,從而將字彙擴展成詞彙。
屈折語卻沒有這個特性。無論是詞彙或語法,屈折語都大量受到詞構變化的「入侵」(非貶語!),比如屈折語的動詞都算不得是個完整的字或詞,因為每一個動詞都有一個所謂的原型 (詞根),這個原型亦稱作「不定式」,恰恰說明了屈折語中動詞的本性。
以英語為例,「be」﹑「am」﹑「is」﹑「are」﹑「was」﹑「were」應該算作六個詞還是一個可以有六種詞形的詞﹖此外還有名詞和形容詞等的變格,使屈折語內建了一個天生的困擾。原型及變格後的詞形在一個詞彙中應屬同一詞或多個詞﹖
漢語自有其處理上的的一些困擾,但卻沒有上述這方面的問題。
因為漢語中的每一個字都是一個完整的字,按性質而入字類,再按用法而歸入詞類。因此字類的釐定先於詞類的劃分。只要決定了哪些字可以用於或入於哪些詞類,而因為句讀的構成因應作為句子成份的詞的組合,原則上,我們立刻便可以判斷句子是否合乎漢語的語構規則 (基本上就是句子成份的組成規則﹗)。
由於漢語非屈折語,故判斷是即時的。我們立刻便可以判斷句子是否合乎語構 ——雖然合乎語構的句子不一定具備符合語意的條件,但合乎語構是有意義句子的前提。屈折語缺乏這個優點,因為即使一字或一詞放對了位置,還需要處理屈折變化。《文通》因應漢語的非屈折特性,先分字類,次分詞種 (句子成份),再界定句子結構,是一個獨特的語法觀點。句讀由屬於不同詞種的詞構成,而這些詞來自能用於其所屬詞類的字,非常簡單。
當要把這一套語法應用於諸多的漢語句子時,當然並不簡單,但從規則的框架看卻是清簡的。《文通》的分析說明了句子成份與句子結構的一個重要關係。
馬建忠其實用了語法範疇的概念而不自知。這個概念將會在第三和第四章中予以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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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另有轉詞,與外動字相關。《文通》卷四﹕「外動行之及於外者,不止一端。止詞之外,更有因以轉及別端者,為其所轉及者曰『轉詞』。轉詞例有介字以先焉。介字不外『於』﹑『以』﹑『為』﹑『與』﹑『自』諸字,而轉詞介字,一視外動之行而各異。」
23 如《孟子梁惠王》上篇一句﹕「王坐於堂上」的「於」屬介字,「堂上」為「於」所司,故屬司詞。
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