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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審理監護權事件的那天,姑姑坐在聲請人的席位上,小雪坐在她身旁。家偉作為非訟代理人,冷靜地陳述聲請理由。小雪的父親則坐在另一側,由法扶律師協助答辯。
一開始,法官先請家偉說明本案緣由。
「本案承辦社工師林語柔早在保護令聲請時即通報社會局,後經社工家訪追蹤,確認小雪長期生活在家暴環境下,現與聲請人──其姑姑──同住,身心狀況明顯改善。聲請人有穩定工作與住所,且與小雪情感深厚,具備撫育能力與意願。」家偉語調沉穩,語句清楚,無需過多辯解,條理分明。
接著,法官望向小雪。「你想和誰一起生活?」
小雪小聲卻堅定地說:「我想跟姑姑住。她不會罵我、打我……也不會在我肚子餓的時候把我關起來。」
法庭一瞬鴉雀無聲。
坐在另一側的小雪父親臉色鐵青,突然猛地站起,大聲吼道:「這是你姑姑在挑撥我們父女感情!」他甚至作勢要衝過來教訓小雪與姑姑,立刻被法警壓制住。
小雪身體一顫,家偉迅速向前,半側身擋住她,用手輕拍她的肩膀,像護住自己的家人那樣自然。
語柔坐在旁聽席上,早已屏住呼吸。她當然明白,家偉和小雪之間的感情不是愛情,但此刻的畫面,還是讓她內心強烈震盪。那是保護的姿態,是無法偽裝的溫柔。
法院最後裁定:停止小雪的父親對小雪的親權,並選任小雪的姑姑擔任監護人,行使對小雪的監護權。
裁定書送達那天,小雪輕聲問家偉:「這樣我以後都可以跟姑姑住了嗎?」
家偉笑著點頭。「嗯,這是法院說的,不是誰的情緒能改變的。」
小雪眨了眨眼,沒說話,只是緊緊牽住姑姑的手,像牽住一個重新開始的明天。
法院裁定生效後,小雪正式與姑姑同住。她開始上新的學校、過新的生活,雖然偶爾還會做噩夢,但逐漸不再每天驚醒。
每個月的第一個星期天,小雪都會各寫一封Email給家偉和語柔。有時內容簡短,有時會附上一張她畫的圖,或是學校老師誇獎她的紙條照片。
「語柔姊姊,我今天去上美術課,老師說我畫的太陽有微笑的感覺,我說那是因為我姑姑會煮紅豆湯給我喝。」
「家偉哥哥,我還記得你說過,心裡的溫暖會跑到畫裡去,我有乖乖吃飯,沒讓你擔心喔。」
語柔每次讀完信,總會反覆看上好幾遍,然後抿嘴笑著轉寄給家偉:「你教出來的小孩,不錯吧。」
家偉回信也簡單:「不錯。但我記得她當初說最討厭寫作文。」
語柔會回:「她是在寫信,不是寫作文。她是為了告訴你,她很想你。」
那天晚上,家偉靜靜坐在書桌前,看著小雪附上的畫。畫裡,一個小女孩牽著兩個大人,一邊走路,一邊笑,背後有一個藍色的天空。
他突然意識到,那些他一度懷疑自己能否改變的事情,原來真的改變了。而那些看似微小的陪伴,也真的被記得了。
(待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