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陣子在網站上看到一位校友的消息,ta已經大學畢業了,預計在一個文創空間舉行個人成果展,看到ta新的人生里程碑,我很替ta開心!
ta一直是一個非常有主見、有遠見,而且夢想遠大的孩子!
看到ta的近況,也讓我想起當年ta在校期間,老師們曾為ta"破例"的那個往事。
ta在高二時參加了一場國際比賽,必須出國參賽,但比賽時間撞期校內段考,原本撞期段考可以用補考解決,應當僅屬於尋常小事,但那孩子要出國的時間不短,恐無法趕回國補考,因此,ta向校方申請,免除一次段考並更動成績比例的請求。
這是校內老師們從沒遇過的狀況,畢竟對我們這種學校而言,天才百年難得一見,遑論輔導天才;因此老師們為ta召開個案會議討論。
會議中出現兩派主張,一派認為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即使ta是代表學校出國比賽,也不應享有特權,那是ta自己的選擇,ta須成敗自負,校方不該為ta破例,以示公平。
另一派則認為ta既是代表學校出國比賽,已承受其他學生沒有的參賽壓力與負擔,而ta也是認真向學掛心課業的孩子,才會提出這樣的請託,所以學校應當專案輔導,盡力協助並給予支持。
我很慶幸,最後,多數老師願意同意為ta破例、背書、讓ta能無後顧之憂地跨出校園去闖天下!
我記得那場個案會議後不久,我不知在何處看到一個說法:
天才是用來寵的,庸才是用來教的。
我覺得這段話是那次破例事件最棒的註腳!這才是所謂的因才施教、適性教養;一個天才可以養活上萬人,好好培育英才,讓ta好好成長茁壯,是造福鄉里社會的一件事!
回頭看這一切,我很欣慰當時有一群有主見、有遠見,而且夢想遠大的老師們,願意一起支持ta、協助ta、包容寵著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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