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記得那棟嶄新的衛生所大樓嗎?
從規劃、興建到完工,斥資三千多萬元,更是縣內第一座綠建築衛生所,被視為地方建設的一大亮點。沒想到完工驗收後,每逢下雨就多處滲水;啟用不到五年,一場颱風更徹底揭開了它的脆弱──外牆嚴重損壞、屋頂破洞、甚至外牆與主結構剝離,整棟大樓幾乎報廢。最終不得不拆除原地重建,又投入了高達四千五百萬元的經費。
這場災難,不是因為我們沒有制度,而是制度沒有被落實。
公共工程早就設計了「三級品管制度」:施工廠商要自主檢查、監造單位要施工抽查、主管機關辦理施工查核。只要三道防線都能確實執行,就能避免這樣的悲劇。
偏偏在這個案子裡,三道防線全都失守,監察院調查指出:施工廠商未按圖施工、擅自減少工料工序(也就是俗稱的偷工減料);設計監造單位審查及監造不實;主管機關既缺乏工程專業,也未委託專業單位代辦。最後換來的──就是公共資源的浪費與民眾的失望。
第一級品管 —— 施工廠商的品質管制
要讓工程達到品質目標,施工廠商必須自己先建立一套完整的「品質管制系統」。
包含以下六個重點:
- 成立品管組織
指派專人負責執行品質計畫,確保施工品質符合規範要求。 - 訂定施工要領
在開工前就把各工項(模板、鋼筋、混凝土、裝修等)的施工要領寫清楚,讓施工人員能瞭解各項作業之品質需求及施工方法。 - 訂定施工品質管理標準
明確規定各工項應檢查的項目及標準,不合標準時的處置方式。 - 訂定材料與設備及施工檢驗程序
針對工程用到的各種材料,建立檢驗方法、時機與紀錄保存,並由品管人員負責各項檢驗程序的執行。 - 訂定自主檢查表
將工程作業過程的重點及最可能產生問題的地方,整理成自主檢查表,再由現場工程師逐項檢查,才能及早發現缺失並補救。 - 建立文件紀錄管理系統
將品質相關文件妥為保存,建立制度化管理系統,作為日後評估的依據。
很多人以為,自主檢查只是例行公事、填表單而已,管理不好的工地甚至淪為寫回憶錄。其實,這正是現場工程師的「練功」時刻。每一次檢查,不只是勾勾寫寫再拍張照片,而是累積經驗值的過程。
自主檢查有三個好處:
- 主動學習的機會
當你要填自主檢查表,就必須對照設計圖說、理解施工工法,還要實際到現場量測。這比只坐在工務所裡看圖,更能真正學到東西。 - 個人成長的機會
每一次檢查,就是一次熟悉現場的實戰演練。看得越多、做得越多,累積的經驗也越深厚,慢慢就能成為真正獨當一面的工程師。 - 安全保障
工地狀況瞬息萬變,唯有完整的紀錄,才能追溯每一個環節。這不只是保障日後使用者的安全,也是保護公司和工程團隊的重要憑據。當發生爭議時,照片會替你說話。簡單來說,紀錄不只是因為規範要求,也是我們的「施工日記」和「品質履歷」,能清楚釐清責任,證明我們是按圖施工、依契約規定執行。
「自主檢查」不只是完成表單,而是在為工程、為自己,累積一份值得信任的履歷。
第二級品管——主辦機關及監造單位的品質查證
第一級品管靠施工廠商自主檢查,但如果只靠自己檢查,難免會有疏漏。因此還需要有人來double check——這就是主辦機關或監造單位的責任。
品質查證系統包含五個重點:
- 建立監造組織
配合工程實際需求訂定監造組織,包含監造單位管理階層,以及派駐工地的人數、職稱等。 - 訂定監造計畫
可以參考工程會頒布的《監造計畫製作綱要》,最主要的內容是說明施工、材料及設備的抽查程序及標準。 - 查證材料與設備
施工廠商進場的材料及設備,監造單位依據監造計畫訂定的抽驗程序及標準規定,進行現場比對抽驗確認。 - 查證施工作業
同樣是依據監造計畫訂定的施工抽查標準表,確認施工作業品質符合規定,其查證結果應填具施工抽查紀錄表,並通知施工廠商改善缺失。 - 紀錄建檔保存
各類證明文件、試驗紀錄及施工抽查紀錄表,都要留存紀錄建檔保存,日後做為工程驗收之憑證
如果查出缺失,會怎麼辦?
很多人會想:「那是不是直接全部拆掉重做?」
不會那麼 hardcore 啦!通常有三種情況:
- 立即改善:能當場修正的,就馬上改。
- 缺失通知:有時工班無法即時處理的缺失,監造單位會發缺失改善通知,要求限期改善。只要營造廠積極處理,監造單位通常也會給予肯定。
- 逾期未改善:如果遲遲不改善的話,不但會影響工程進度,契約甚至會有罰則。
過去第二級品管稱為「品質保證」,但由於「品質保證」文字容易與 ISO9000內容混淆造成誤解,後來已修正為「品質查證」,也比較符合工地執行現況。我自己就曾在簡報上寫「品質保證」,而遭評審委員指正,各位在運用時要特別留意。(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11年7月4日工程管字第1110300270號函修正)
第三級品管——主管機關的工程施工查核
前面兩道防線分別由施工廠商(自主檢查)和監造單位(品質查證)把關,但要確認這些制度有沒有真正落實,還需要最後一關──由主管機關進行工程查核。查核最大的特色,是它扮演「第三方」角色,與工程沒有直接的利害關係,能夠用相對客觀的角度來檢視工程。依據工程會111年的新聞稿資料表示,全國各工程主辦機關共設置49個工程施工查核小組,定期查核各機關工程進度及品質事宜,每年約查核4,200件工程,占全國在建工程約10%。
施工查核的作業方式有四個重點:
- 成立查核小組
主管機關會設立專責施工查核小組,成員除了公務員外,也會外聘學校教授、建築師以及技師等專業人士。查核對象通常依工程金額級距決定,例如巨額工程每季要抽查一定比例。實務上,若主管機關轄下工程不多,有些廠商可能會「經常被查核」,對廠商的資源消耗以及工程進度都是一種壓力。 - 查核內容
以主體工程之品質為核心,並一併評估進度、安全衛生以及環境等管理績效,委員也會依《工程施工查核小組查核品質缺失扣點紀錄表》來進行扣點。同時,工程契約都有明訂相關罰則,一旦被扣點,不是缺失改善完就結束了,巨額工程每被扣 1 點,就可能遭受 8,000 元的懲罰性違約金。 - 查核作業
查核委員會隨機抽樣檢查,透過目視或簡易工具量測,比方鋼筋間距、門窗尺寸等,再對照品管紀錄,確認品質管制是否落實。通常也會直接抽驗現場材料,鋼筋、瓷磚等都有機會被抽到,也遇過混凝土鑽心取樣進行抗壓試驗的情況。 - 獎懲制度
查核結果可以作為對主辦機關、監造單位及施工廠商給予獎懲的參考。一般來說查核成績甲等是最理想的,超過85分以上的工程案件甚至可能被推薦參選公共工程金質獎。若是品質不佳被評為乙等,在我過去服務的機關,工務所的主任必須親自向署長或總工程司報告,場面可想而知一定是不太好看的。

公共工程施工品管制度架構
故事的啟示
回到文章開頭的那棟衛生所大樓,如果當初三級品管制度能真正落實:
- 廠商自主檢查時不敢擅自偷工減料
- 監造單位在品質查證時就會立即發現異常
- 主管機關也會在施工查核時要求改善
或許,它就不會在颱風過後成為一棟危樓。
公共工程的影響往往相當深遠──可能是一棟社會住宅、一間公立醫院,甚至是一座國軍營舍。每一次的品質檢查動作,都決定了未來的人、事、物是否能安全無虞。
真正的挑戰,不在於制度設計得多完美,而在於是否有人願意認真執行。
層層把關的背後,守護的是你我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