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用不同的方式來詮釋音樂。
有別於科班的樂理系統、證書制度,我想從最基本的兩件事作為起點:「聽」、「說」。
音樂是一種語言,一種以音高為字母的語言。
我希望能揭開它神秘的面紗,讓每一位讀者、每一對耳朵,都能按部就班前進,越來越享受音樂所給予我們的快樂。關於我
我理科畢業,沒有音樂學術背景。
約莫三年前,因工作需求考取了一張公司指定的八級吉他教學證照,學生年齡層由小學生至父母輩都有;也曾為一間公司編寫台灣電力公司某水力發電廠的VR影片配樂(因版權問題不便細說)。
我想藉此說明:
任何人,都可以深入了解並使用音樂,只要他知道如何「聽」,如何「說」。
什麼是「音感」?
音樂,是一種以不同「音高」作為字母的語言。正如任何一門語言,都是自古代文明逐漸演化至今的成果,非少數天才的專利。我們要培養的,是能夠分辨音高的感官,也就是「音感」。
許多人以為音感是天生的(例如對「絕對音感」的刻板印象)。可事實上,「聽明白」本來就不是本能,它是需要透過後天學習才能習得的感官技能。就像我們不會天生聽懂中文,不會憑空分辨出 C 和 C# 或是 440Hz 和 442Hz 的差異。
人類所有感官中,視覺佔據了超過 70% 的知覺負載,而聽覺僅僅佔了 10%。這也是為何音樂對人類而言顯得抽象、難懂,不像其他生物那樣具備天賦。
但這並非無法學會的理由,反而是我們更應該學習的原因。
沒有一隻知更鳥不是演奏大師。
只要我們用正確的方法練習與感知聲音,作為有聽覺的靈長類的我們,也能如知更鳥一樣,用音樂表達、溝通。
「音高」如何言之有物?
聲音,是能量透過有形介質傳遞的物理現象。在普遍定義中,當聲音具可辨識的規律性,我們稱之為「音樂」;反之,則被歸類為「噪音」。
音樂既是一門語言,為了不讓聲音淪為「噪音」,樂理(文法)被發明了。
然而,我不認為應該從「樂理書」開始學音樂,正如語言不是從語法開始學的一樣。書寫中文,我們不必熟背《辭海》;口說外語,該先關心「對方說了什麼」、「我要回答什麼」,「文法正不正確」是其次。
同樣地,學音樂,應是學會辨識「音高」之間的關係。「全全半全全全半」,只是繞口令式的答案。
「樂理」很難?
對專業樂手而言,樂理是一套實用的溝通術語。
例如,在酒吧即興演奏時,一位樂手可能說:
「這首是 AABA ,A 段走 6251,B 段是平行小調的 251。」
大家點頭,數拍(count in),表演開始。
我們也可以這麼理解:樂理是聲音以物理學解釋後,再以數學法表示,最後進一步演化為一門語言學的理論。
它的底層邏輯,大致如下:一個特定頻率的聲音「音高」,透過物理方式形成以「八度」為單位的音高集合;每一個八度中,這些有高有低聲音可以被視為字母,由它們構成我們所說的旋律(橫向排列)、和聲(縱向組合);在時間軸上進行排列組合,構成我們所知的「音樂」。
這些本質性的原理,分散在物理學、數學、歷史書籍中,卻少有樂理書詳述。市面上的樂理教材,多是工具導向的速成手冊,告訴你有什麼工具、怎麼使用,卻很少說明:這些工具本身是什麼?從哪裡來?為什麼能夠成立?
所以,我們該怎麼開始?
如果我們想真正理解音樂,不能只從專有名詞出發。我們需要重新構築學習順序:
- 音樂的基本元素是什麼?(音高、節奏、聲音的物理)
- 我們如何感知它們?(耳朵如何辨識、如何練習)
- 如何運用它們說出自己的語言?(音樂史、模仿、創作、即興)
最後,才將這些經驗命名、分類、公式化,形成你自己的「樂理」。
如果你對音樂的本質懷有一點點好奇,
如果你不滿足於只是會「彈」或「抄譜」,
如果你,想真正理解聲音與語言如何融合為音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