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長卓榮泰13日邀集全國 22 縣市政府召開兩場研商會議,他並直指當前《財劃法》的三大結構性錯誤:事權不清、預算排擠及城鄉失衡,多數首長也於會中表示新版《財劃法》法條與公式皆有問題,必須重新檢討水平分配機制。
卓榮泰指出,當前《財劃法》面臨三大結構性錯誤。首先,中央財源遭排擠。新版法案將 4,165 億元撥入地方統籌分配稅款,導致中央歲入大幅減少,卻仍須支應國防、外交、公共建設等重大支出,加上舉債已達 2,992 億元,若再維持原有補助款編列,恐違反公債法 15% 流量上限,中央財政陷入困境。第二項問題是事權未明確回歸地方。卓榮泰強調,既然強調地方自治,相關事權應由地方政府承擔,或依比例與中央分擔,但目前法條未清楚劃分,地方無所依循,自治精神難以落實。第三項問題則是計算公式失衡。新版《財劃法》過度依賴人口與營業額指標,忽略人口結構差異、土地管理成本及各地產業發展條件,導致城鄉財政分配極度失衡。農業縣市在土地價值與管理成本上明顯吃虧,卻未獲合理補助,反而營業額集中地區如六都受益最多。
(See:2025/09/14,鉅亨網,錢包與公事包難兼顧?新財劃法錯在哪裡 一表看分明)
新版《財劃法》恐讓中央舉債2992億 他嘆:藍白立法品質堪憂
「財政修法勿倉促、立院程序應嚴謹」拿著手舉版,民團痛批藍營強行修財劃法搞烏龍,害地方政府都無法確定明年有多少"一般補助款"跟"統籌分配款",預算編列快開天窗。 公督盟執行長張宏林:「地方政府的貪汙率遠高於中央,平均每年大概有800多件涉貪案例,我們貿然分配更多的錢到地方去,那會產生更嚴重的問題。」公督盟質疑,地方貿然多出一大筆錢,恐流入在地派系口袋,去年更讓他們只拿錢、相應事情卻沒分出,這些在二修時都要考量。農業縣立委也不滿,分配指標沒考量各縣市的貢獻度。(See:2025/09/15,民視新聞,在野黨修財劃法出包 地方政府「一般補助款」爭議大)媒體報導,台中市長盧秀燕 16 日在議會答詢表示,新版財劃法法條沒有錯誤,但算式有2種,如果採一道算式法,就有300多億元未分配,兩道算式就能全部分配一節。對此,財政部重申,新版財劃法只有一種算式,無法逾越法律明文規定範圍自為解釋,無法分配的數額應透過修法程序解決。(See:2025/09/16,自由時報,盧秀燕指財劃法有2種算式 財部:只有1種 無法逾越法律)藍委超瞎言論網譯酸度破表!盧遭嗆:心真的有夠壞!
針對新版財劃法爭議,行政院長卓榮泰日前邀集22縣市首長共商解決之道,卻被台中市長盧秀燕批評,只是當所有縣市長面前抨擊立法院。另有國民黨立委要求行政院應提出院版修法草案。對此,民進黨立委吳思瑤表示,她支持行政院提出一個全面研修的修法版本,並痛批藍白無法閃躲責任,「一個盧不停(指盧秀燕)、一個蔣不聽(指台北市長蔣萬安)到現在還在甩鍋!」吳思瑤指出,財劃法大修就是要解決事權不統一、分配不正義等問題,勢必需要更嚴謹的全面研修,要有充分和合理討論的時間。事實上,立法院上會期粗暴、倉促、黑箱修法時,行政院也在草擬院版,但根本沒機會進行公平討論,因此她支持行政院後續應當做起準備,提出一個全面研修的財劃法版本。對於盧秀燕等藍營人士的批評,吳思瑤反問:「到底財劃法的惡果是誰造成的?誰出包、誰惹禍?當然就是藍白主導的立法院。 為什麼盧秀燕、蔣萬安,一個盧不停、一個蔣不聽,永遠要因果錯置。」
蔣萬安批評捷運建設補助遭刪650億,更是「被寵壞的首都市長」,中央被掏空,台北市多承擔一點何錯之有?「不會辦事、不會編預算和執行政策,不要當市長啊!」
(See:2025/09/16,自由時報,財劃法爭議 綠委批「盧不停、蔣不聽」至今仍在甩鍋!、中時,財劃法爭議 吳思瑤酸:盧秀燕「盧」不停、蔣萬安「蔣」不停、信傳媒,吳思瑤抨擊藍白修財劃法:為什麼一個「盧」不停一個「蔣」不聽?、三立新聞,蔣萬安批捷運補助砍650億!吳思瑤嗆「被寵壞」:不會辦事不要當市長)
CTWANT / 財劃法爭議!吳思瑤酸藍縣市首長 「一個『盧』不停、一個『蔣』不聽」
立法院搶修財劃法「挖走中央錢讓舉債」!還搞錯公式、卸權責!
行政院21日拍板「11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新財劃法上路,明(2026)年中央分給地方的統籌分配稅款將大幅增加4165億元,中央財政會出現極大的缺口,將舉債4000億元。總預算也未納入明年「軍公教調薪3%案」,理由是因為面臨財劃法衝擊、對等關稅與普發1萬三項挑戰。(See:2025/08/21,公視,因應新財劃法挹注地方增4165億 中央將舉債4000億元)
行政院發言人表示,立法院去年底倉促修法之後,產生了三項無法解決的問題,包括:
一、公式錯誤:導致統籌分配稅款有三四五億元無法完全分配,離島的問題就更加嚴重。
二、事權沒有隨錢調整:各地方政府得到更多統籌分配稅款,但沒有一併調整事權分擔,導致錢到了地方、事卻還在中央。
三、富者越富、城鄉差距更大:調整後的水平分配公式,包括營利事業營業額、人口、面積的指標權重計算標準造成不公平的現象。
(See:2025/09/10,中央社,財政部:財劃法分配公式3爭議 應透過修法解決)
財劃法"分母寫錯"炸鍋 藍集體哭鬧! 當初修法沒發現? 鍾小平:那時候太興奮 尚毅夫開嗆
立法院去年10月7日的公聽會上,多名學者均強調事權劃分應先於統籌稅款問題。
臺大法律系教授柯格鐘指出,財政權的目的在於支持事務權及人事權,因此財劃法修法應反映中央、地方分權狀況,統籌稅款只是財劃法問題之一,重點在於事權劃分。
成大經濟系教授蔡群立認為,如果中央沒有足夠財源推動具國家競爭力之重點產業,恐致國家整體稅課收入減少。
政大財政學系教授賴育邦指出,英國及法國中央預算比例均達 70 %以上。
此外,現行的統籌分配款,六都可分配 6 成,其餘 16 縣市僅分配 2 成 4 ,地方政府間也有財政不公平的情況。(See:2024-11-06,法律白話文運動,楊貴智/財劃法朝野爆激烈衝突 國民黨3分鐘閃電通過審查)
行政院13日 與地方政府共商財劃法等議題,財政部長莊翠雲會後表示,財劃法計算公式分母錯誤,導致無法分配的新台幣345億元統籌分配稅款,中央不能移作他用,若不修法沒辦法解決,應通盤檢討。(See:2025/09/13,中央社,莊翠雲:財劃法計算公式分母錯誤 不修法無法解決)財劃法出包藍白首長商議!卓揆:當時接受覆議問題即可解
財劃法是財政憲法、準憲法!「依法行政原則」!如何違法分配?
按《財政收支劃分法》第1條規定:「本法依中華民國憲法第10章及第13章有關各條之規定制定之。」凸顯財劃法是財政憲法、準憲法!前者為「中央與地方之權限」,敘明地方自治的法理依據;而後者則是「基本國策」,尤其,第3節國民經濟的第147條更明定:「中央為謀省與省間之經濟平衡發展,對於貧瘠之省,應酌予補助。省為謀縣與縣間之經濟平衡發展,對於貧瘠之縣,應酌予補助。」財劃法因此也有兼顧區域平衡發展的意涵。
「依法行政原則」要旨:行政行為須有法律依據,且不得牴觸法律
又「依法行政原則(Rule of Law)」包含:「法律優位原則」與「法律保留原則」。「法律優位原則」乃要求行政機關的行為應依現有法律規定行事,不能違反現有法律規定;而「法律保留原則」更要求行政機關就影響人民權益的重要事項不得無法律規定任意行事。
試問:立法院修法直接制訂財劃法第16條之1明定,普通統籌稅款90.5%分配本島直轄市及縣(市)及2.5%分配離島之計算公式,其分子按本島各市縣及離島分開計算,分母則規定按全部直轄市及縣(市)計算。若此,行政院如何能不按此規定分配?如何能違反此等財劃法明文規定逕行分配?直接違反「依法行政原則」?跟白藍一樣根本不理法治嗎?
法國啟蒙政治哲學家孟德斯鳩(Montesquieu)嘗言:「經驗告訴我們,每一個握有權力的人都有濫用權力的傾向。("Political liberty is to be found only when there is no abuse of power; but constant experience shows us that every man invested with power is apt to abuse it.")」此所以孟德斯鳩提出「三權分立」的理論,他強調,行政權、立法權與司法權應當分離,以避免滋生專制。
《論語·衛靈公》孔子曰:「過而不改,是謂過矣。」自己錯了還敢怪別人,無恥至極!
《孟子》云:「恥之於人大矣!為機變之巧者,無所用恥焉。不恥不若人,何若人有?」(孟子說:羞恥心對人來說太重要了!那些玩弄心機投機取巧之輩,羞恥對他們來說根本用不著。連技不如人(正當地做事都不會)都不覺得羞恥,那麼還有什麼比得上人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