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學校現在還有服儀髮禁嗎?
雖然在現在大多數的服儀規定,僅限定在特定的學校內,但在半個世紀以前,男生理平頭、女生頭髮不能超過耳下一公分,那是全台灣所有國高中生們必須遵守、不得違背的「禁忌」。
在這樣的狀況下,有一天報紙上出現了一則新聞:「北一女學生,向教育部長陳情!」
究竟是要陳情什麼呢?這封信大概是這麼說的:
「我們實在不明白,強制我們剪頭髮到底是為了什麼?」
「為什麼別的國家高中學生都不必剪頭髮,唯獨我們?⋯⋯是為『標新立異』嗎?」
「還是為了向美國人,炫耀我們中國青年的『馴服』?」
這封信哪怕是放到現在,還是非常犀利,是什麼讓北一女學生那麼生氣呢?

圖片:電影《夜校女生》劇照
【為什麼要抗議】
在以前的服儀髮禁,都是由教官進行檢查。但老師教官在檢查的時候,根本不會真的去量長度,就用手指一抓,來「感覺」有沒有違規。
如此一來就容易衍生出教官們自由心證,標準根本不一樣的問題。
而當時不同於現在,有許多替學生人權倡議發聲的團體,對那時候的台灣而言,「學生」就是需要被管教的小孩,小孩是沒有人權的。
因此若頭髮長度超過的話,被叫上司令台辱罵、直接拿剃刀現場把你的頭髮剪成狗啃,這些都是有可能發生的事情。
正巧當時的臺灣會有些美國觀光客,當這些沒有髮禁、制服的外國人,看到一群奇異的標準化制服、一樣的髮型時,就會覺得獵奇和好笑的指指點點。
甚至直接拿著相機對他們狂拍。
北一女學生不堪其擾之際,也開始意識到一個問題——
為什麼只要我們有那麼嚴格的髮禁?別的國家都沒有?這一切的意義是什麼?
「是為了向美國人炫耀中國青年的馴服嗎?」
【支持髮禁的學生和支持廢除的大人】
這篇給教育部長的信,刊出以後在報紙上引起軒然大波。
除了言詞犀利引發的討論,還有就連「北一女」這樣的第一志願好學生,竟然也受不了髮禁──這讓全台灣的不少高中生都參與了討論,一封封的信投書到報紙副刊。
然而這時候也有另一票人出現。
當電視台記者去採訪北一女學生時,這些學生認為:
「用北一女的名號,去抗議髮禁,根本是『學校的敗類』」。
或是覺得:
「我們的國家都已經處在水深火熱的反共復國之中,你們這些北一女學生,竟然還只顧自己的愛漂亮!」
但不同於這些認為髮禁沒有反共復國重要、校譽被損壞的高中生,反倒出現了一批支持這些學生的大人們。
「剪頭髮才能好好讀書,這根本就是形式主義!」
「死板的服儀規範,會扼殺青年學生的心靈!」
在這樣學生與大人都吵得沸沸湯湯的情況下,教育部只好召開了會議。
【開會了,然後呢】
教育部中制定髮禁的「訓育委員會」開會後,是這麼說的:
「如果學生認為上書就能夠改變髮禁,那他們很可能之後就會得寸進尺。」
北一女校長則說,北一女學生都在認真唸書,不可能搞出這種上書教育部的事。
然而其實一開始北一女上書的對象,並不是「教育部」,而是「教育部長」。當時的教育部長是個喜歡美國教學文化、希望可以讓校園有開明自由風氣的人。
他在收到北一女的陳情信後,馬上就回應了:「辦學不可以只重形式,只要不是奇怪的頭髮,沒有強制剪短的必要。」從他的回應中,可見是支持學生的。
不過訓育委員會並不隸屬於教育部,他們主要掌管的是學校裡面的督導和訓導,因此教育部長無法直接地干涉訓育委員會的決定。
因此這次的髮禁筆戰,就這樣遺憾地告了一段落。
不過這次的討論,除了北一女學生那封勇敢又犀利的信外,更是掀起了由多個學校、各領域的人士、大規模且持續幾週、最後甚至影響到教育部一場的論戰。
後來連理髮工會的業者都忍不住出來建議,不只是學生與師長,連家庭主婦、藝文人士皆參與了討論,支持著學生們的反抗。
這場1972年的筆戰,一路到六年後的1978年,髮禁才又多放寬了幾公分。
女生耳下一公分的髮禁,變成了「女生髮長可以到後髮根」、男生從平頭,變成了可以留三分頭。
一直到了1987年解嚴,教育部才廢除了統一的髮禁。這短短的幾公分,台灣的青少年走了十年又十年,才終於有了可以綁馬尾的權利。
儘管這場關於髮禁的論戰,最後被埋沒在了時代洪流中,但這封勇敢的陳情信,仍是那壓抑的時代,給那些少年少女帶來小小的希望。
參考資料:黃紫寧〈1970年代前後臺灣「奇裝異服」取締行動之研究〉,P110-1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