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同事A君的的第三個故事,為了方便,我以第一人稱來敘述。
出差,單位的住宿費很少,少到基本款的旅館都住不上。那次,我與謝大一組,他開車,我訂房,兩天一夜,一起出差去。
一天下來,只勘查了兩個案子,就已經到傍晚了。找了家小餐館,走進去,牛肉的香味傳來,我的肚子也咕嚕咕嚕地了叫起來。
飯後,來到小旅館,天已經黑了。旅館的廳堂不大,有一個小小的接待櫃檯,櫃台後面站著一個有點年紀的男人,跟一個中年女人。看他們合拍的動作,應該是一對夫妻。我把證件遞給他,讓他幫我們辦理登記。轉頭看四周,右牆上那幅大大的鏤空雕花木雕吸引了我的目光,應該是百合花吧!
「二樓,還好。」我看了看鑰匙圈上門牌,轉頭問謝大住幾號房,他搖搖手上的鑰匙說,「應該是你的斜對面吧!」 ,邊說邊走上樓梯。
二樓,是中式小廳堂。牆邊一張小案桌,桌上的花瓶,插著一簇姬百合,香味瀰漫了整層樓。我們往左邊走去再左轉,走到房號門前,停了下來,拿出鑰匙,低頭找鑰匙孔,眼角的餘光一瞥 ,右側轉角處有位年輕漂亮的小姐正朝著我們走過來。
以我當時的視角,我只看到那位小姐的下半身。她穿著改良式的白色旗袍,裙擺有湖綠色的花朵,並綴著白色珠珠,腳下踩著一雙白色的高跟鞋。每走一步,裙襬的花朵隨之飄動,十分好看。
我心想,這個地方原來也是有在辦婚宴的,她應該是來參加婚宴的伴娘或主持人之類,當然也有可能是新娘子本人。不過,盯著人家看,是不禮貌的行為。所以,我馬上把目光收回來,把鑰匙插入鎖孔,轉動鑰匙。
房區走道狹窄,我察覺到她走到我的身後,基於禮貌,我特意讓了讓,靠向門邊,就像原本我正在開鎖一樣。
打開房門,我不由自主地往左邊的走道望去。正看到那位小姐的移動的背影,一頭及頸復古的捲髮,白色的改良旗袍,走起路來就如行雲流水。這位小姐一定很漂亮,我心裡這麼肯定著。
她走過了最後的一間房的房門。
「她是住在哪一間房?」我疑惑地想。
她繼續往前走著。
「她要去哪裡?」我心裡浮現問號。
她,走路的姿態依然行雲流水,但就直接走進了牆壁,穿過去,然後不見了。
我傻住了!
瞬間,我似乎明白我看到什麼了 。
為了進一步地確認,我轉頭問謝大:「你剛剛有看到那位漂亮的小姐嗎?」謝大嘲弄地說:「漂亮的小姐?年輕人不要亂想漂亮的小姐,好好睡覺去!」。進房後,我立即關上房門。摸了摸脖子上的平安符,心裡默念著「媽祖娘娘保佑」。
其實,我並不怎麼覺得害怕。與其說害怕,倒不如說,我是極度地震驚。因為,太具像化了!在她走進牆壁之前,她看起來就像是個活生生的人,直到走入牆壁,她才變得不是人。
當晚,也許是工作疲累,我很早就入睡,沒有受影響,也沒有被干擾。
隔天,完成第三個案子的勘查後,案主陳先生的緊繃的情緒終於鬆懈下來。他熱心地招呼我們喝水,聊天,還問我們晚上住哪裡?我們如實以告。
陳先生告訴我們說,那裡原來是一家酒家,因為一些感情糾紛,被放火燒掉了。有人說是大太太找人放火燒的,也有人說是那位叫百合的酒女放火燒的,反正誰也搞不清楚。現在的那一家旅館啊,是之後在原地重蓋的,因為容積率的問題,規模比原來的小一些,但規格在當地算是不錯的了。但是,大部分人都不知道,蓋這一家旅館的老闆,就是當年事件的男主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