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政公服特:用生活例子背熟保險法第144-1條共保五情形

更新 發佈閱讀 4 分鐘

甲、申論題部分:(50 分)

一、依保險法第 144-1 條之規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保險業得以共保方式承保……」 ,試述其情形有那些?(30 分)

ans: 

✨導言

準備保險相關法規考試時,最讓人頭疼的就是《保險法》第 144-1 條裡那五種「共保」情形。背過幾次就忘?別擔心!今天用幾個生活化例子,讓你輕鬆記住這條超實用的法規。只要記住口訣「大政公服特」,考場上再也不怕一片空白。


🧩 一、共保是什麼?

「共保(Co-insurance)」是指同一件保險,由多家保險公司一起承保。這種做法像是「大家分工合作」,目的是分散高額風險。

舉個例子: 如果一座大型百貨公司要保火災險,金額高達好幾十億,任何一家保險公司都不敢單獨扛。這時就會由多家保險公司「一起承擔」──你出一成、我出兩成,大家共同守護風險。


📜 二、保險法第144-1條規定的五種共保情形

根據《保險法》第 144-1 條,保險業得以共保方式承保的情形共有五種,記憶口訣是

👉 「大政公服特」


🏠 1. 大:有關巨災損失之保險

像是「地震」或「颱風」這類災害,會造成全台許多房子同時受損。

這就好比全校的體育館被颱風吹壞,不可能只靠一個班級重建,必須大家一起出錢出力。 因此多家保險公司會共同分攤風險,例如住宅地震保險,就是典型的巨災共保。


🏛️ 2. 政:配合政府政策需要者

有些保險是政府推動的政策性保險,例如「農民保險」或「漁民保險」。

這就像學校舉辦運動會,各班都要派人幫忙不同攤位;一家公司撐不起整場活動,所以大家一起來。 共保讓政府政策順利推動,也確保人民的保障能落實。


🚉 3. 公:基於公共利益之考量者

像是「高鐵」、「捷運」或「大型橋梁工程」,一旦發生意外,影響的是整個社會。

這種公共性風險不應由一家保險公司單獨承擔,就像全校要蓋一座操場,當然得全校一起出資。 共保確保這些與民眾利益息息相關的工程有足夠的保險保障。


🛫 4. 服:能有效提升對投保大眾之服務者

有些保險業務專業度太高,例如「航空保險」或「核能保險」。

單一保險公司未必具備全部技術能力。 這就像科展比賽,一個人不可能同時會寫程式、做模型、還懂化學分析,只能組成團隊合作。 保險公司透過共保,也能整合不同專長,提供更專業的服務。


💻 5. 特: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准者

這是保留給未來新興風險的彈性條款。

例如「網路資安保險」或「新型金融商品保險」都可能屬於這類。 就像學校突然決定要辦「電競比賽」,雖然以前沒辦過,但課外組長核准後,各班就能一起籌辦。 主管機關同樣可以根據實際需要核准新的共保業務。



💡 三、快速記憶法:

「大政公服特」口訣法

  • 大:巨災保險(大地震、颱風)
  • 政:政府政策(政策性保險)
  • 公:公共利益(高鐵、捷運)
  • 服:提升服務(航空、核能)
  • 特:特殊新風險(主管機關核准)

就像五個生活場景:

🏠修橋 → 政府合作辦活動 → 蓋操場 → 科展合作 → 辦電競比賽 一串故事背下來,考試時自然不會忘。


📘 結語

法律條文常讓人覺得艱澀難懂,但其實背後都有生活邏輯。《保險法》第 144-1 條只是提醒我們──面對巨大的風險,沒有人能單打獨鬥。

正如在生活中,我們面對困難時,也需要「共保」精神——一起分擔,才能讓社會更穩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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