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保險法規的體系中,所有保險業務被劃分為兩大類:財產保險與人身保險。《保險法》第13條對此有著清晰且排他的定義。這道財產保險經紀人的測驗題,考驗的正是考生對於人身保險法定「四大分類」的掌握度。
類科: 114 財產保險經紀人 科目: 保險法規概要
法律核心依據: 《保險法》第13條。題目分析與正確答案
題目: 下列何者不是保險法第 13 條所稱之人身保險?
✅ 正確答案:(D) 醫療保險
法律定調:人身保險的四種分類
根據《保險法》第13條第3項的明確規定,人身保險包括四種:
- 人壽保險
- 健康保險
- 傷害保險
- 年金保險
因此,只要選項不是這四種法定名稱之一,便不是《保險法》第13條所稱的「人身保險」分類。
選項詳盡分析與生活案例
(A)健康保險
- 判斷: 是。
- 法律原因: 「健康保險」是《保險法》第13條明定的人身保險四大分類之一。它承保被保險人因疾病、分娩及其所致失能或死亡時,負給付保險金額之責。
- 生活例子: 我們經常聽到的重大疾病險、癌症險等,都屬於健康保險的範疇。
(B)傷害保險
- 判斷: 是。
- 法律原因: 「傷害保險」同樣是《保險法》第13條明定的人身保險四大分類之一。其承保範圍是針對被保險人遭受意外傷害及其所致失能或死亡時。
- 生活例子: 旅行平安險、個人意外險等,都是傷害保險的常見商品。
(C)年金保險
- 判斷: 是。
- 法律原因: 「年金保險」亦是《保險法》第13條明定的人身保險四大分類之一。它主要保障被保險人在生存期間或特定期間內,一次或分期給付一定金額 。
- 生活例子: 民眾規劃退休年金、變額年金等,以應對長壽風險,即屬於年金保險。
(D)醫療保險
- 判斷:❌ 不是。
- 法律原因: 雖然「醫療保險」在日常語彙中非常常見,且實務中的醫療費用給付商品眾多(如實支實付、定額給付),但這通常被視為「健康保險」這項法定大分類下的具體業務類型。在《保險法》第13條的法定分類中,並沒有「醫療保險」這個獨立的分類名稱。
- 生活例子: 您投保的實支實付醫療險雖然是與健康相關的保障,但它在法規上歸屬於「健康保險」,而非與人壽保險、傷害保險等並列的獨立法定分類。
💡 結論:法條與實務的差異
在回答保險法規考試題時,必須嚴格按照法條規定來劃分。雖然選項 (A) 健康保險與選項 (D) 醫療保險在保障內容上高度相關,但在《保險法》第13條的「人身保險」分類中,只有「人壽保險、健康保險、傷害保險、年金保險」是四大法定分類。因此,「醫療保險」不是法定分類,即為正確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