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金融消費者保護意識日益抬頭的今天,保險業的資訊公開透明是主管機關極度重視的環節。依據《保險法》的規定,保險公司必須主動在官方網站或指定機構的網站上,公開揭露與保險商品相關的許多重要資訊,確保消費者在投保前能夠充分了解契約內容和費用結構。
這道測驗題正是考驗我們對於保險業「資訊公開揭露」範圍的掌握程度。【測驗題分析】
類 科: 114人身保險經紀人 科 目: 保險法規概要
題號 21:下列何者不屬於保險業者應於其網站或主管機關指定機構之網站公告的保險商品資訊?
(A) 承保範圍 (B) 契約條款 (C) 銷售商品行銷通路 (D) 預定附加費用率
正確選項解析
第 21 題的正確答案為 (C)。
(C) 銷售商品行銷通路
法規依據與核心精神:
本題的判斷依據是《保險法》第 138 條之 4。該條規定了保險業必須公開揭露的保險商品資訊範圍:
保險業應於其網站或主管機關指定機構之網站公告現行銷售中保險商品之契約條款,並公開揭露該等商品之預定附加費用率、承保範圍、不保事項及其他經主管機關指定之保險商品資訊。
從上述法條內容可知,法規明確要求公開的內容包括契約條款、預定附加費用率、承保範圍 和不保事項。而「銷售商品行銷通路」(例如是透過業務員、銀行還是網路銷售)不屬於該條文強制要求公開揭露的項目,故為本題的正確答案。
四大選項深入解析與生活化範例
(A) 承保範圍 (Coverage Scope)
選項說明: 此為應公告項目。承保範圍是保險商品最核心的內容,關乎在什麼情況下保險公司會啟動理賠。公開承保範圍是資訊透明化的基本要求。
簡單生活例子: 李小姐想買一份傷害保險。保險公司必須在網站上清楚列出,這份保險涵蓋的保障範圍有哪些(例如:意外骨折理賠金額、是否涵蓋特定運動傷害),讓李小姐在購買前就能知道保單「保什麼」。
(B) 契約條款 (Contract Terms)
選項說明: 此為應公告項目。契約條款是保險人與要保人之間權利義務的詳細約定,完整契約內容的公開,能確保消費者有充足的審閱期和知情權。
簡單生活例子: 王先生在考慮是否購買某人壽保險時,他不需要打電話或找業務員,可以直接在保險公司網站上下載完整的保單契約條款(例如 PDF 檔案),詳細查看所有文字規定,確保沒有隱藏條款。
(C) 銷售商品行銷通路 (Sales distribution channels)
選項說明: 此為不屬於《保險法》第 138 條之 4 規定必須公告的項目。雖然保險公司通常會自行揭露銷售通路資訊,但法規強制要求公開的重點是產品本身的內容與定價,而非其行銷管道。
簡單生活例子: 保險公司不需要在網站上特別說明這張保單「只能在國泰世華銀行購買」或「只能透過專屬業務員購買」。法律關注的是保單本身是否透明,而非其銷售方式。
(D) 預定附加費用率 (Expected loading expense rate)
選項說明: 此為應公告項目。附加費用是保費中用來支應保險公司營運成本、佣金、稅費等的比例。公開此費率有助於消費者了解保單成本結構,是提升價格透明度的重要機制。
簡單生活例子: 張老闆投保某壽險商品,發現其預定附加費用率為 30%。這意味著他繳納的每一元保費中,有三成是用於公司的行政開銷和給業務員的佣金,其餘才進入純保費(準備金和理賠金)。這項費率必須在網站上公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