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
1. 原文
公曰:「功事不少,而餱糧不多乎?」子曰:「太古之民,秀長以壽者,食也。在今之民,羸醜以胔者,事也。」
2. 注釋
1. 功事:指勞役、政事與各種工作。
2. 餱糧:行糧、乾糧,亦指人民的食物儲備。
3. 太古之民:指上古之時的人民。
4. 秀長:高大健美。
5. 以壽者:因而長壽。
6. 羸醜:瘦弱醜陋。
7. 胔:指形體枯槁、氣力耗盡。
8. 事:勞役繁多、事務過重。
3. 白話文
公問道:「如今政事繁多、勞役不少,難道不會使糧食匱乏嗎?」
子回答說:「在太古時代的人民,高大健康而長壽,這是因為飲食有節、生活簡樸;而如今的人民,形體瘦弱、面貌枯槁,這是因為勞役過多、事務繁重。」
4. 總結
此段以古今對比,指出民生困苦的根本在於政事勞役過繁,使民失養而氣力耗盡。古代因民力有節,生活平衡,故民壽而康。
啟示
勞逸須均,過事則損民。
君政當恤民力,不可繁擾。
養民以食,節事以安,是治國長久之道。
治者當審時度勢,勿使民困於政。
十七、
1. 原文
太古無遊民,食節事時,民各安其居,樂其宮室,服事信上,上下交信,地移民在。今之世,上治不平,民治不和,百姓不安其居,不樂其宮;老疾用財,壯狡用力,於玆民游;薄事貪食,於玆民憂。
2. 注釋
1. 遊民:指無業、無定居、不事生產之人。
2. 食節事時:飲食有節,勞作合時。
3. 服事信上:臣民誠信地事奉君上。
4. 地移民在:即使環境改變,民心仍安定。
5. 上治不平:君政不公。
6. 民治不和:人民之間不和睦。
7. 老疾用財:老人與病者仍被迫耗財。
8. 壯狡用力:壯者巧取、爭利以逞力氣。
9. 薄事貪食:輕忽本業而貪於飲食享樂。
10. 於玆民憂:因此百姓陷於憂困。
3. 白話文
太古之時沒有閒散遊民,人民飲食節制、勞作合時,各安其所居,喜愛自己的居所,事奉上位者誠信,君臣上下互相信任,即使遷地異處,民心仍安定。到了現今,政事不公,人民不和,百姓不能安於居,不樂其家;老人病者耗費財力,壯者巧取爭勞;民輕於事而貪於食,因此天下之民皆陷於憂患。
4. 總結
此段對比太古與當世,指出民心離散之因在於政失其平、風俗不和,致民不安居、失信任。
啟示
治國在信與和,君上宜平政以化民。
勞逸、財力皆須有度,使老壯各安其分。
民安則國固,民憂則國危。
節食寡欲、誠信有常,乃太平之本。
十八、
1. 原文
古者殷書為成男成女名屬升於公門,此以氣食得節,作事得時,勸有功;夏服君事不及暍,冬服君事不及凍;是故年穀不成,天之饑饉,道無殣者。在今之世,男女屬散,名不升于公門,此以氣食不節,作事不成;天之饑饉,於時委民,不得以疾死。
2. 注釋
1. 殷書:殷代的制度或文書記錄。
2. 成男成女:成年男女。
3. 名屬升於公門:名字登記於官府,以示其成丁、入役之義。
4. 氣食得節:飲食有節,生活有度。
5. 作事得時:行事合於時節,不妄勞作。
6. 暍:中暑。
7. 殣者:餓死之人。
8. 男女屬散:男女不歸屬於官府制度之下,紀律廢弛。
9. 於時委民:將災禍責任推給百姓。
10. 不得以疾死:即非因天災或疾疫而死,乃因政失與亂所致。
3. 白話文
古時殷代制度,成年男女的名字登錄於官府,這樣使人飲食有節、勞作合時,能勸勉有功之人。夏日服事不至中暑,冬日服事不至受凍,因此即使年穀不豐、天下饑饉,路上也沒有餓死的人。到了現今,男女登記制度廢弛,民紀不整,飲食無節,工作不成;即使天有饑饉,災難來臨,卻將責任推給百姓,人民因此而窮困,甚至死於困乏。
4. 總結
此段對比古今制度之得失,強調古者以禮教、法度節民之氣,使勞逸有度、民生安定;今人廢紀失節,導致天災一來,民無以自救。
啟示
政教制度為治民之本,登籍與禮法能使民有序。
勞逸、飲食須節,乃民安之道。
君上不可推責於民,宜修政以避亂。
禮治明則災不傷民,法廢則亂生於內。
十九、
1. 原文
是故立民之居,必于中國之休地,因寒暑之和,六畜育焉,五穀宜焉;辨輕重,制剛柔,和五味,以節食時事。
2. 注釋
1. 中國之休地:指地勢平正、氣候適中的中原良地。
2. 寒暑之和:氣候調和,不偏於寒熱。
3. 六畜:指馬、牛、羊、豬、犬、雞。
4. 五穀:稻、黍、稷、麥、菽等主要糧食作物。
5. 辨輕重:分辨事物輕重緩急,以定施政方針。
6. 制剛柔:調和剛強與柔順,使政務、民情皆得中和。
7. 和五味:調和飲食五味,使民食有節。
8. 節食時事:節制飲食與農事,使皆合於時節。
3. 白話文
因此,建立人民居處,必須選在中原良地,使之處於氣候溫和的區域;這樣六畜得以繁育,五穀得以茂盛。又須分辨事物輕重緩急,調整剛柔之度,和順五味,以節制民眾飲食與農業之時序,使萬事皆合於天時與人性。
4. 總結
此段強調安民之道,必以地利為本、時和為助,兼調政教與民生,使物產興、民氣和。
啟示
居民安處須擇地利,順應天地之和氣。
政務應辨輕重、調剛柔,以保中和之道。
民食有節、農事合時,乃國家富庶之本。
治國在於順天理、應人情,使民與物皆得其所。
二十、
1. 原文
東辟之民曰夷,精於僥,至於大遠,有不火食者矣。南辟之民曰蠻,信以朴,至於大遠,有不火食者矣。西辟之民曰戎,勁以剛,至于大遠,有不火食者矣。北辟之民曰狄,肥以戾,至于大遠,有不火食者矣。及中國之民,曰五方之民,有安民和味,咸有實用利器,知通之,信令之。
2. 注釋
1. 辟:邊遠之地。
2. 夷、蠻、戎、狄:古代對東、南、西、北方各族的稱呼。
3. 精於僥:勤敏靈巧。
4. 不火食:未開化之民,不以熟食為常。
5. 信以朴:質樸而誠實。
6. 勁以剛:剛健強悍。
7. 肥以戾:豐盛而性情乖戾。
8. 五方之民:指東、南、西、北與中五方之民。
9. 安民和味:生活安定、飲食調和。
10. 實用利器:能製作並使用有效的工具。
11. 知通之,信令之:能明白事理,並誠信地遵從命令。
3. 白話文
東方邊遠的民族稱為夷,性情靈巧勤敏,到了極遠之地,甚至有不以火煮食的人。南方的民族稱為蠻,質樸而誠實,到了極遠之地,也有不火食的人。西方的民族稱為戎,剛強勇健,到了極遠之地,也有不火食的人。北方的民族稱為狄,豐厚而乖戾,到了極遠之地,也有不火食的人。至於中原之民,稱為五方之民,生活安定、飲食調和,皆能製作有用的工具,通達事理,誠信而能聽從教令。
4. 總結
此段以五方之民對比中原,說明文明之漸進與文化差異。四夷雖各有性情之偏,而中原則和而中正,兼備禮義與實用之智。
啟示
人性因地而異,文化由教化而成。
中和之道在於兼容並蓄,調諸偏性。
教化之功能使人由野入文,從不火食而至知禮義。
治國者當明地理民情,施教以和五方之風。
二一、
1. 原文
及量地度居,邑有城郭,立朝市。地以度邑,以度民,以觀安危。距封後利,先慮久固,依固可守,為奧可久,能節四時之事,霜露時降。
2. 注釋
1. 量地度居:衡量土地的廣小,規劃居住的位置。
2. 邑有城郭:邑即城鎮,城郭指城牆與外圍防護。
3. 立朝市:設立朝廷與市場,表政治與經濟的中心。
4. 地以度邑,以度民:依土地條件來決定邑的大小與民的人數。
5. 以觀安危:藉此觀察地方的安全或危險。
6. 距封後利:距離封疆邊界要考慮其後世之利。
7. 先慮久固:預先考慮能否長久穩固。
8. 依固可守:依靠堅固之勢以便守禦。
9. 為奧可久:「奧」指深遠、隱密之處,引申為居處安穩可久。
10. 能節四時之事:能順應四季的變化,調節事務。
11. 霜露時降:指自然氣候的運行,暗喻順天時而作。
3. 白話文
因此在規劃地區與安置居民時,必須先衡量土地,決定適當的居住之地。城邑應有堅固的城牆,設立朝廷與市場,使政事與商業得以運行。根據土地的廣狹來規劃邑的大小與人口數量,藉以觀察其安全與險要。距離邊界的遠近,要考量後世的利益,先設想能否長久安固。依據堅固的地勢設防,使之能長久居住。凡事能調節四時的農務與作息,順應自然氣候,如霜露按時而降,則可保天下之久安。
4. 總結
此段強調建國立邑之道,在於審地形、度安危、順四時、重長久。治者須以天地之理為準,使政治、經濟、軍防皆各得其所。
啟示
治國須因地制宜,不可盲目興作。
長久之安在於先慮與遠謀。
政者應順天時、察地利、安人心,方能成永固之基。
二二、
1. 原文
方冬三月,草木落。庶虞藏,五穀必入于倉。於時有事,蒸于皇祖皇考,息國老六人,以成冬事。
2. 注釋
1. 方冬三月:指冬季的三個月。
2. 草木落:萬物凋零,象徵冬季閉藏之時。
3. 庶虞藏:「庶虞」指掌管山林川澤的官員,「藏」意為收藏、儲蓄。
4. 五穀必入于倉:指農作物收穫後必須入倉保存。
5. 於時有事:指當時進行相應的禮事。
6. 蒸于皇祖皇考:「蒸」為祭祀名,指以熟食祭祖先;「皇祖皇考」指歷代祖先與父祖。
7. 息國老六人:「息」意為休息、慰勞;「國老」指國中的德高年長者;「六人」為象徵數,表示敬老之意。
8. 以成冬事:完成冬季的各項工作與祭禮。
3. 白話文
到了冬天的三個月,草木凋落,萬物進入休息的時節。主管山林川澤的官員將物資收藏起來,所有五穀都必須收入倉庫。此時舉行祭祀祖先的儀典,以熟食祭皇祖皇考,並慰勞國中年高有德的長者六人,藉此完成冬季的各項事務。
4. 總結
此段說明冬季的政事與禮節重在「藏」與「敬」。天時閉藏,萬物休息,人事亦當儲蓄糧食、休養生息、崇敬祖先與長老,以養德育民。
啟示
順應四時,冬宜閉藏養息。
治國應在豐年儲糧,為民備患。
敬祖尊老乃國之根本,禮之常道。
二三、
1. 原文
民咸知孤寡之必不末也,咸知有大功之必進等也,咸知用勞力之必以時息也。推而內之水火,入也弗之顧矣,而況有強適在前,有君長正之者乎?
2. 注釋
1. 民咸知:人民都知道。
2. 孤寡之必不末也:「孤寡」指無依之人;「末」為棄絕、遺忘之意,意即國家必不遺棄孤寡。
3. 有大功之必進等也:「大功」指有功勞之人;「進等」意為提升等級,表示有功者必得獎勵。
4. 用勞力之必以時息也:凡勞動之人,必依時節得以休息。
5. 推而內之水火:即使把人推入水火之中,比喻極危險的境地。
6. 入也弗之顧矣:進入其中也不回頭看,形容人民的信任與安心。
7. 而況有強適在前:「強適」指力量與正道在前方引導。
8. 有君長正之者乎:更何況還有君主與長官在上主持公正。
3. 白話文
人民都知道,孤寡者必定不會被遺棄,有大功的人一定會被提升,有勞力的人一定能按時休息。若把他們推入水火之中,他們仍不會回頭顧慮,更何況前方有強者引導,並且有君主長官主持公道呢?
4. 總結
此段說明古代政治的信任基礎:人民相信國家不遺棄弱者、不忘記功勞、能讓勞者安息,因此對上無疑,對政有信。
啟示
政在信,民心安則國安。
施政須兼顧弱勢、獎勵功勞、調勞有度。
君長公正,民自願效命,不懼艱險。
二四、
1. 原文
公曰:「善。」
2. 注釋
1. 公:指諸侯或上位者,這裡即向子請教之人。
2. 曰:說。
3. 善:稱讚之詞,意為「說得好」或「很好」。
3. 白話文
公說:「很好。」
4. 總結
此句為簡短的讚許之語,表示對子所言深以為然,認同其論述的道理與見解。
啟示
明君善於讚賞正言,顯示其納諫之德。
對正確的意見給予肯定,是治國之明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