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風險管理的世界裡,並非所有風險都能透過保險解決。保險公司在決定是否承保某種風險(即可保性,Insurability)時,必須同時滿足技術要件(確保保費精算可行)與經濟要件(確保保險機制能有效運作且成本合理)。
這道來自「114年人身保險代理人、人身保險經紀人《保險學概要》」的測驗題(第2題),正是要測試考生對這兩大核心要件的分類能力。
測驗題目與核心問題
類科:人身保險代理人、人身保險經紀人 科目:保險學概要 題號 2: 若是將危險可保性分成經濟要件與技術要件,下列何者屬於經濟要件?(A) 大量且同質的危險 (B) 損失本身可以衡量 (C) 多數危險暴露單位之損失不能同時發生 (D) 有較大損失金額的可能性
試題分析與正確答案
本題詢問在可保危險的標準中,哪一項屬於經濟要件。
技術要件(或稱精算要件)著重於風險的量化、可預測性及可分散性。 經濟要件(或稱商業要件)則著重於保險的實用性、合理性以及保費的可負擔性。
根據保險學原理,要求損失「具有較大金額的可能性」是為了確保保險作為一種風險移轉工具是經濟且有必要的。因為風險管理的目的通常是處理個人或企業難以承受的重大損失。
此題的正確選項是**(D) 有較大損失金額的可能性**。
四個選項的保險學概念解析
我們將分析這四個選項,並解釋它們分別屬於哪一類危險可保要件:
(A) 大量且同質的危險
- 要件分類: 技術要件(Actuarial/Technical Requirement)。
- 概念解釋: 為了讓保險人能夠透過大數法則 (Law of Large Numbers) 準確預測損失頻率和幅度,以計算出合理的純保費,必須有足夠多的、性質相似的危險暴露單位進行集合。
- 生活例子:
- 汽車保險: 保險公司必須分析數百萬輛「同類型、同地區、同用途」汽車的事故數據,才能預測明年平均有多少車會出險,並據此定價。
(B) 損失本身可以衡量
- 要件分類: 技術要件(Actuarial/Technical Requirement)。
- 概念解釋: 損失必須是確定的 (definite) 且可衡量的 (measurable)。確定性是指損失發生的時間、地點和原因應可驗證;可衡量性則是指損失金額可以客觀計算出來。如果損失無法衡量,保險人就無法確定賠償金額。
- 生活例子:
- 房屋火災: 房屋燒毀造成的損失是可衡量的,可以根據重建費用或實際現金價值計算出賠償金額。
(C) 多數危險暴露單位之損失不能同時發生
- 要件分類: 技術要件(Actuarial/Technical Requirement)。
- 概念解釋: 這也被稱為非巨災性原則 (Non-catastrophic)。如果風險事故是系統性的(如大地震、戰爭、大規模瘟疫),會導致保險人承保的眾多危險單位同時發生損失。這會違反風險分散原理,造成保險公司資金枯竭,故此類風險難以由單一私人保險市場承保。
- 生活例子:
- 核戰爆發: 如果發生核戰,所有投保的建築物和人身都會在短時間內受損,這種損失是同時發生且巨大的,私人保險公司無法承擔。
(D) 有較大損失金額的可能性
- 要件分類: 經濟要件(Economic Requirement)。
- 概念解釋: 保險的價值在於轉嫁個人無法承擔的重大財務衝擊。如果潛在的損失金額很小,個人可以透過儲蓄或風險自留(Retention)來應對,而無需支付高昂的保險附加費用。保險只對那些可能造成「財務災難」的損失才具有經濟意義。此要件確保了保險機制的商業可行性及對要保人的價值。
- 生活例子:
- 買房後的重大疾病保險: 醫療費用可能高達數百萬元,對家庭財務是重大威脅,因此值得支付保費來移轉此風險(損失金額大)。
- 買路邊攤販的意外賠償險: 雖然存在風險,但如果攤販損失極小,則不值得花錢購買保險(損失金額小,不具備經濟要件)。
總結來說,(A)、(B)、(C) 確保保險「可以賣」(技術上可行),而 (D) 則確保保險「值得買」(經濟上有價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