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一位美國同事(白人)說,曼達尼當選後,論壇裡的一片罵聲,讓她確定美國人都是他媽的法西斯主義者。
說到法西斯,就不得不提希特勒的國師施密特說過的,政治的本質就是劃分敵我。哈貝馬斯不同意,羅爾斯不同意,鄂蘭更是批評這套理論為極權主義鋪路。尚塔爾·墨菲則提出對抗式多元主義:對手不是敵人,我們可以激烈辯論但最終要在民主框架內共存。洋洋灑灑,寫滿了愛與和平。
但真是這麼回事嗎?昨天針對華人朋友說了一些話,他們當然會辯解說他們不是種族主義者(當然不是!民主黨才是真正的種族主義者!)他們只是反對「非法移民」,擔心這些人會來領福利。
抖音上有中國網紅靠著直播領救濟糧、住收容所獲得百萬流量。也許他是擺拍吧。我還認識一位台灣朋友——住在灣區的他每週定時領取救濟糧。我不好透露他在台北大安區有幾棟房子,但他肯定只是擔心救濟糧發不完被倒掉,畢竟節約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
無論如何,我相信這些華人朋友的憤怒是真誠的:我連滾帶爬才在這個國家待下來,憑什麼那些人什麼都不付出就能和我平起平坐,還從我的納稅錢裡分一杯羹?
這個邏輯聽起來很有道理對不對?那讓我們看看這個「連滾帶爬」到底是怎麼回事。根據經驗,華人的「連滾帶爬」主要有幾種途徑:工作簽證、投資移民、政治庇護,或透過親戚的連鎖移民。
關於工作簽證。透過工作能力留下,固然可佩。只不過在農場摘草莓、在餐廳洗碗、在工地搬磚的那些朋友,好像也是靠能力在工作?啊不對,政府沒給他們綠卡,所以不算「有能力」。雖然社會已經接納他們,但沒有那張紙,就不算數。此外,那些拿H1B合法入境的印度碼農,按理說應該是好人了吧?但在某些華人論壇上,對印度同事的嫌棄毫不掩飾,甚至直白地說「太多『阿三』讓美國變得不像美國了。」當然,這些都是「就事論事」,絕對不是歧視。
關於投資移民。在討論「連滾帶爬」這個話題時,建議可以稍微低調一點。畢竟開著豪車直接衝進來的,和在沙漠裡爬的,好像不太是同一個概念。
關於政治庇護。從偉大祖國的黑牢裡逃出來,經過厄瓜多雨林,連滾帶爬闖進美國——這體現了對自由的渴望,值得尊重。只是那些為了逃離其他獨裁政權而穿越沙漠的朋友們,好像也挺渴望自由的?不過仔細想想,確實有些不一樣:反對習近平需要勇氣,但反對馬杜羅……嗯,大概就和反對公車司機一樣安全,所以不配贏得美國居住權吧?
華人朋友最後的依據,當然是川普所代表的美國移民法。他們的邏輯是:美國是我家,難道我會允許外人隨意進出我家嗎?這個比喻聽起來理直氣壯,只可惜混淆了公共國家與私人住宅的概念。如果真要把國家當成「我家」,那這個「我」是誰?是1776年就在這裡的那批人嗎?還是1882年《排華法案》通過後還沒有被趕走的那些人的?
更有意思的是,如果我們真的要講「非法入侵」,那從哥倫布到五月花號上的清教徒,哪一個不是非法闖入原住民的土地?他們有問過這片土地原本的主人嗎?沒有。他們有合法簽證嗎?更沒有。但最後當他們建立起民族國家、制定了移民法之後,一切就洗白了。原來「非法」與否的關鍵不在於行為本身,而在於誰掌握了定義規則的權力。先偷偷摸摸進來,站穩腳跟後再把門關上,然後指著門外的人說「你們這些非法移民」——這套操作倒是一脈相承。
川普會當選,很大一部分原因是人們厭倦了左派的身份政治。鐵鏽帶失業的白人工人覺得自己被精英階層貼上「白人特權」的標籤而心生不滿。他們覺得自己明明失業、貧困、絕望,憑什麼因為白皮膚就被說成特權階級?這種不滿可以理解。但美國合法居民身份本身就是一種特權。舉例來說,當年我拿到Fulbright獎學金時,國務院很快給我辦了簽證,但對我家人的簽證卻拖拖拉拉。被逼急了就直接說:J-2簽證是額外福利,不是必需的。換句話說,合法留在美國本身就是一種「特權」——只不過這種特權不叫「白人特權」,而叫「合法居民權」。所以那些一邊享受著「合法居民」身份帶來的特權,大概正在自覺地做著所有特權者都會做的事:關上大門。
他們當然可以說民族國家是現代政治不可逾越的底線,但我突然又想到一個問題:生為某國人或生為某膚色的人,都不是你自己的選擇,都是羅爾斯說的「道德上任意的」因素。但為什麼排斥某國人叫「維護國境安全」,而排斥某膚色的人叫「種族主義」?唯一的區別在於:前者發生在國境線上,後者發生在國境線內。換句話說,公民權本身就是現代世界最大的世襲特權體系——中世紀的貴族因血統繼承采邑內的權利,現代公民因出生地繼承國境線內的權利。出生在挪威還是索馬里,這種命運差異可能比在同一個國家內出生為白人還是黑人的差異更大。但我們對前者視而不見,因為民族國家體系為這種特權披上了「合法性」的外衣。曾經奴隸制也是合法的,曾經種族隔離也是合法的——「合法」從來不等於「道德正當」,它只是意味著掌握權力的人成功地把自己的利益寫進了法律。
說到這裡,我覺得也別再裝什麼文質彬彬了。墨菲的對抗式多元主義?有夢最美,但現實卻是大家都在公開擁抱施密特,大聲說出「政治就是區分敵我」。不只是華人朋友,整個美國——無論左派還是右派——都在熱情地實踐著施密特的理論。左派把川普支持者視為民主的敵人,右派把「覺醒文化」擁護者視為文明的威脅;曼達尼的支持者罵反對者是種族主義者,反對者罵支持者是社會主義者。每個人都在劃線、每個人都在製造敵人、每個人都堅信自己站在正義的一方。但他們無一例外的,都把「非美國人」(指的不是護照上的國籍,而是有沒有他們版本的「美國價值」)當成敵人。
然後,這些互相視為敵人的人們,無一例外都是美國公民——這個全世界最強大國家的特權擁有者──可以繼續在推特上互罵法西斯和共產黨,可以在國會山前抗議,可以在選舉中投票決定國家的未來。而那些真正沒有特權的人——那些「非法移民」、那些連投票權都沒有的人,以及國家命運與美國政策走向深度綁定的第三世界國家居民——只能站在門外,看著這群特權者為了誰更有資格享有特權而吵得不可開交。
施密特看到這一幕,大概會很欣慰:我是對的,元首是對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