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頑固的傢伙》
我漫無目的地走著。
年輕人趕上來問我為何走得又快又急。我慌了。四十歲的人感到恐慌是一件很可怕的事。
我看著他疾步的背影多像年輕時的自己。
我趕了上去,越過了他。
他側過臉看我似乎想說什麼。
我沒有給他機會,連一個眼神也沒有。
從他口中冒出的那些聲音被風吹得模糊。
好辛苦啊──
不累嗎?
難得休假晚上卻還得接孩子下課。
今天可以說是風和日麗呢。
那貼著背脊的聲音讓我感到惱火。
我默默地加快腳步,拐杖卻洩漏了聲音。
平交道的噹噹聲在我們靠近時突然響起。
我沒打算停下腳步,
我總想著冒險是有勝算的。
「小心,危險啊!」有人喊著。
我篤定前行,為得是擺脫那身後的提問,
而非被誰派來考驗我的年輕人。
我不能回頭,只能心裡帶著虛妄的喜悅
去虛構年輕人被列車阻斷的眼神。
年輕人跑了起來,再次追上了我。
再一次,我在汽車喇叭狂鳴的路口擺脫了他。
此時我已沒有領先的愉悅。
我知道,阻斷年輕人的機運來自於一種生命的必然。
最後我來到一處遼闊的平台,
城市的一切盡收眼底。
年輕人不疾不徐的靠了過來,
眼神微笑地說,
你真是個頑固的傢伙。
*
那些在別人紙上揮灑的文字,沒有束縛,無限自由,不用思考目的,更不用在意是否通順,更遑論承先啟後,最後都成了一個個有趣的故事。
我總認為「說故事」是一種技能,要有目標或結局,所以不敢輕易嘗試。我認為「寫故事」是一種創作,所以不敢輕易嘗試。正確地說,我寫過故事,卻在幾百幾千個字過後,徹底地否定自己,因為那些文字看起來就像是自言自語的紀錄,一點意思也沒有。
這天課堂上老師玩了書寫接力的遊戲,自己落下第一句文字,然後讓紙張在十一個人手上轉一圈,每個人接著上一個人的句子往下發展,最後回到自己手上。我發現,書寫別人的紙張很容易,而且快速。思考最久最難下筆的竟然是自己寫下的第一句,我甚至是隨便硬擠出一個句子來,看起來毫無意義。
最後,當我們各自讀出自己手上紙張的文字時,我發現,那是十一個有趣的故事。看著課堂遊戲的書寫紙張,我思考著「別人的故事為什麼總是比較精彩」,這樣的想法不知是否只發生在自己身上。
我閉眼聆聽別人朗讀自己手上的紙張,那是由十一個人每人書寫一句而完成的一則故事。有些段落延續了前面書寫者的意境,有些調皮的離題,有些注入自身的經歷,有些則是天馬行空。我們在別人紙上留下的那些看似發散、沒有目的段落卻意外的透出另一種風景。比方說那隻被帶回家的胖貓咪,壯碩體格的男人擠過窄巷的畫面,神秘的微笑,從口袋拿出的玉米濃湯,列車通過平交道時的魅影等等。這些不在紙張主人的書寫計畫裡的元素,將故事帶往另一個境界,或許也可以說,那是另一種全然的陌生視角。
我想起某作家在談論百年孤寂時提到的一句話,「原來還可以這樣寫」。馬奎斯這樣寫《百年孤寂》,卡夫卡這樣寫《變形記》,吳明益這樣寫《複眼人》,或許在他們創作之時,他們的草稿一如我們遊戲的紙張般,無厘頭的探索著,最後才能落下故事的構思,並發展成傳世的作品。
大家或許會說能有這麼簡單嗎?我想確實沒有。但不加束縛的書寫的確可以帶來更多的啟發,比如我在進行這些紀錄之前,留下的那一段文字。那是我看著課堂選讀的漫畫而隨意構思出來的一個想法。我不能拿它叫詩,也不能叫它小品文或是故事,就只是一個念頭,如果加以發展,或許它可以變成更有結構的文字,無論好壞。而且,我有「寫出世界上最爛的文章權利」,這是娜妲莉在《呼吸寫作》裡面告訴我的真理。
有想法的時候寫,有題目的時候寫。沒有靈感的時候就寫寫日記,或是來段自動書寫。跟閱讀養成的習慣一樣,每天都留一些時間書寫,是一種練習,也是一種紀錄,更是一種靈感,寫著寫著,心裡就扎實了,那是一種每天可以給自己的小小肯定,也是我一點小小的日常分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