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佛教如何變成和尚可以娶妻生子,寺院變成私有化?
今天來說一下日本佛教如何演變為僧侶可以結婚的主要過程和原因:
1. 思想根源:淨土真宗的影響 日本佛教歷史上,最早且最具影響力地允許僧侶結婚的宗派是淨土真宗(一向宗),是由「親鸞上人」(1173-1263)所創立的。
親鸞上人認為,在末法時代,人們光依靠自身的力量,是無法成佛,唯有依賴阿彌陀佛的慈悲(他力本願)。
因此,他主張出家僧侶和在家信徒在修行的本質上,並沒有優勢,所以身體力行地去娶妻生子。
後來這種「非僧非俗」的觀念,深入到淨土真宗的全體僧侶中,他們在世俗生活中的實踐,成為後來日本佛教僧侶婚姻的思想正當性來源。
雖然當時其他宗派強烈批評淨土真宗的「肉食妻帶」,但淨土真宗內部,都是遵從親鸞上人的詮釋,所賦予的婚姻理論正當性。
2. 江戶時代寺院世襲化大量發生
在江戶幕府時期(1603-1868),為了閉關鎖國,阻止西洋宗教傳教,「寺請制度」頒布。
德川幕府要求所有人民,都必須登記在某一寺院名下,由寺院擔保其身份,以阻止西洋宗教傳播。
這樣一來,就讓佛教僧侶,成為德川幕府的行政人員,全權負責起轄區居民的葬儀法事和身份證明。
結果為了確保這種寺院事務能夠順利、持續運作,並傳承寺院財產的土地和職位,有些僧侶開始娶妻生子,將寺院住持的職位和寺務進行世襲化傳承。
此時的日本官府,關注的是寺院管理人民功能的維繫,而不是僧侶個人的戒律,所以默許這事發生。
3. 明治維新的「肉食妻帶解禁令」,讓所有的日本僧人結婚合法化。
最終,在明治維新時期,政府先推行神佛分離令(1868年),目的是將日本本土的「神道教」列為國教,並壓抑佛教發展。
政府試圖透過將僧侶降級為與一般國民無異的世俗身份,來削弱佛教的政治與社會影響力。
1872年,明治政府發布《肉食妻帶解禁令》,宣布:
「僧人今後無論蓄髮、娶妻、生子、食酒肉,皆聽從自便。」
結果這項命令使僧侶的「妻帶」行為,不再受到世俗法律的管理。
儘管最初許多傳統宗派曾激烈抵抗,但在政府「崇神道教抑佛」的壓力與社會環境的趨勢下,日本佛教各宗派(除少數嚴守清規戒律的寺院外),也陸續宣布解禁,使僧侶結婚成為日本佛教的常態。
總結來說,日本僧侶可以結婚的過程是:
淨土真宗提供了思想根源。
江戶幕府的寺請制度,提供了世襲的制度需求 。
明治政府的妻帶解禁令提供了最終的合法化。
這是一個由宗教理論、社會制度、國家政治三方共同推動的歷史進程。
也讓日本的僧人失去了宗教神聖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