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個非常精準且具商業洞察力的重點。
在《危老條例》第 3 條中規定「合法建築物重建時,得合併鄰接之建築物基地或土地辦理」,這條規定被業界稱為**「搭便車條款」或「擴大效益條款」**。這不僅解決了小基地難以重建的問題,更創造了鄰地地主與開發商之間巨大的整合誘因。
以下為您深度分析「合併鄰地」的潛在優勢與開發商機:一、核心機制:什麼是「合併鄰地」?
首先必須釐清遊戲規則。危老條例的主角是「危老建築」(我們稱之為 A 基地),但法律允許 A 基地拉旁邊的「非危老建築或空地」(我們稱之為 B 基地)一起重建。
- A 基地(母基地): 必須符合危老資格(危險、老舊耐震不足)。
- B 基地(子基地/鄰地): 不需要符合危老資格(可以是空地、屋齡較新的房子),只要位置相鄰即可。
- 關鍵限制(第 6 條): B 基地可以獲得容積獎勵的面積,不得超過 A 基地面積,且最高以 1,000 平方公尺(約 302.5 坪)為限。
二、合併鄰地的三大「潛在優勢」 (1+1 > 2)
小基地(例如 100 坪以下)單獨重建往往面臨「設計困難」、「造價高昂」、「房價低落」的困境。合併鄰地能產生以下質變:
1. 建築規劃優勢:從「牙籤樓」變「名宅」
- 停車空間升級: 小基地通常只能規劃「機械車位」或「倉儲式車塔」,這在市場上是房價毒藥。合併擴大基地後,有機會規劃**「坡道平面車位」**,房價與銷售速度直接提升一個檔次。
- 公設比優化: 小基地的梯廳、逃生梯佔比極高,室內實坪少。基地擴大後,分攤公設的效率變好,室內得房率可能提升。
- 格局採光: 基地面寬拉大,可以規劃更多邊間戶型,解決小基地只能做單面採光或暗房的痛點。
2. 降低營建成本(規模經濟)
- 每坪造價下降: 蓋一棟 50 坪基地與蓋一棟 150 坪基地的房子,後者的單位營建成本(工務所設置、機具進場、大宗採購)會顯著降低。
- 管理費優勢: 戶數增加,未來社區分攤管理員與維護費用的負擔較輕,有助於長期保值。
3. 解鎖「規模容積獎勵」
- 危老條例有**「規模獎勵」**:基地達 200 平方公尺(約 60.5 坪)以上就開始給獎勵。許多老屋單獨基地僅 30-40 坪,拿不到此獎勵。若合併鄰地使基地超過 200 平方公尺,雙方都能多拿容積,這是白得的利益。
三、鄰地開發商機:誰需要誰?
這條規定創造了獨特的房地產談判與投資機會:
1. 鄰地的「搭便車」紅利
- 情境: 隔壁 B 地主(鄰地)的房子屋齡只有 20 年,不符合危老資格,原本容積率若是 225%,重建只能蓋回 225%。
- 商機: 若 B 地主與 A 地主(危老)合併,B 地主那塊地也能享受到危老的容積獎勵(最高基準容積 1.3 倍 + 10% 時程規模獎勵)。
- 結論: 這張「危老入場券」掌握在 A 手中,但 B 透過合併,資產價值瞬間暴增(因為可蓋坪數大增)。
2. 「畸零地」與「袋地」的救贖
- 情境: 有些土地因形狀不規則(刀把地、三角形)或未臨建築線(袋地),單獨開發價值極低,甚至無法建築。
- 商機: 透過危老合併,這些原本的「廢地」可以併入完整基地,參與分配。對開發商而言,收購這類便宜的鄰地併入案子,能大幅降低平均土地成本(Land Cost)。
3. 開發商的「插旗」策略
- 策略: 開發商不一定要買下一整片土地。他們可以先鎖定收購一間關鍵的「老舊透天(A 基地)」。
- 槓桿: 只要手握這張 A 基地的「危老門票」,開發商就有極大的籌碼去說服旁邊的大地主(B 基地)合作。因為沒有 A,B 只能走冗長的都更或無法享有高額獎勵。
四、實戰試算範例(概念說明)
假設住三土地(容積率 225%):
- A 地主(危老): 30 坪。B 地主(一般): 30 坪。
若不合併:
- A:基地太小難蓋,造價高,可能放棄。B:不具危老資格,重建無獎勵,完全無誘因。
若合併(60 坪):
- 容積獎勵共享: B 地的 30 坪完全在 A 地的 30 坪額度內(1:1 範圍內)。
- 結果: 整塊 60 坪基地都能享有危老的高額容積獎勵(例如 +30% 獎勵)。
- 雙贏: B 地主原本沒資格,現在憑空多了 30% 容積;A 地主解決了基地過小無法蓋房與車位的問題。
總結
「合併鄰地」是危老條例中將土地價值最大化的關鍵槓桿。
- 對於地主:是改善建築品質、提升資產價值的唯一途徑。
- 對於開發商/仲介:是整合土地的強力說帖,利用「容積獎勵共享」的誘因,能有效打破鄰地地主的觀望心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