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很想因為身體不適罷工一天,什麼都不想寫。說是身體不適,其實是因為鼻子長了一個大痘痘,心情很阿雜。
第一層阿雜是都30幾歲了還長痘痘而且還選在鼻頭,有夠過份。第二層阿雜是都30幾歲了竟然還像青少女一樣因為長痘痘心情不好,有夠荒謬。
記得25歲的時候曾經發過一則貼文,自問不知道15歲的自己跟35歲的自己,會怎麼看25歲的自己、會不會喜歡25歲的自己。現在看來,有些事情是永恆的,根本不用問10年前或10年後的自己——像是因為長痘痘就哀傷到不想去上學/上班的彆扭、以為全世界都會看著你的鼻子的幻覺、覺得這個痘痘會在臉上一輩子的焦慮,這些難以啟齒的心情屹立不搖了20年,真是一點長進也沒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