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下班途中遇到隨機攻擊,不只倒楣,還有機會「認定職災」。
先別急著驚訝,這不是冷知識,是很多勞工與企業主都不知道、卻非常重要的權益關鍵。
Mio當人資長多年,看過太多案例是:「可以申請,卻沒人申請;來不及申請,卻後悔一輩子。」
這次北捷隨機砍人事件,發生在上下班尖峰時間。依《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
只要符合三件事,就有機會認定為職災。
1. 適當時間。
2. 合理路徑。
3. 非個人私怨的隨機攻擊。
- 被砍傷 → 可申請職災醫療、傷病給付。
- 不幸身亡 → 家屬可領喪葬津貼+遺屬給付。
是的,犯罪行為已不再被排除在職災之外,這個舊函釋早就廢止了。
那為什麼大家還是這麼容易「被打槍」? 因為關鍵卡在四個字:「通勤途中」!
我用人資白話版幫你翻譯:
- 順路買晚餐、經過案發現場→ 通常 OK。
- 繞去接小孩、接另一半下班→ 可能有爭議,但有討論空間。
特地去百貨公司逛街兩小時→ 抱歉,你已經「下班下太久」了。
✅ 最經典的案例是2021年台南鹹粥事件:
員工下夜班繞去吃鹹粥出車禍,勞保局說「你繞路」,法院判決卻說:「吃早餐是生活必需。」 結論:勞保局敗訴。
這告訴我們一件事:職災不是用「心情」判,是用「生活合理性」判。
✅ 那如果我「英勇救人」呢?
這題我真的被問到爆,很遺憾地說一句專業但殘酷的話:主動脫離通勤路線去搏鬥救人,可能不算職災。
因為你已經不是在「回家路上」,而是進入「私人行為」。不是你不偉大,是制度真的很現實。(身為人資長,我一邊敬佩、一邊也很心痛。)
🌳Mio 人資長給你的行動方案
不管你是勞工、主管還是老闆,請把這三件事記下來:
行動方案一:發生事故先就醫、保留所有證明。時間、地點、路線、目的,能寫多清楚就多清楚。
行動方案二:儘快請公司協助申請職災。別自己硬撐,這是「保險制度」,不是「情緒測驗」。
行動方案三:告訴員工:通勤不是法律真空地帶。制度懂一點,悲劇少一點。
提醒一句,職災請求權時效是 5 年,不是等你心情好才申請。
我寧願這篇文「永遠用不到」,但現實是懂制度的人,才能在最糟的時候,少一點無助。
如果你是企業主,這不是冷冰冰的法條,這是你照顧員工、也保護公司的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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