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疫情到交通事故:一個國家如何習慣讓人死亡
——論公共衛生、基礎建設與法律破碎性的共同結構
COVID-19 花了數年的時間,才讓社會真正理解「衛生」的重要性。
從環境清潔、公共消毒,到個人洗手與防護,因為所有人都清楚知道一件事:不重視衛生,病毒就會奪走生命。
然而,在台灣,另一種同樣長期、穩定、可預測地奪走生命的風險,卻始終未被同等對待——那就是交通事故,以及其背後的基礎建設與制度問題。這並不是因為死亡不存在,而是因為我們已經習慣了它以分散、日常、低聲量的方式發生。
一、為什麼疫情能改變社會,交通死亡卻不能?
疫情帶來的是「集中式死亡」。
數字快速累積、新聞持續報導、風險明確指向公共決策,於是社會被迫承認:這不是個人的問題,而是公共衛生系統是否健全的問題。
相較之下,交通事故的死亡是「慢性且碎裂的」:
- 一次一個人
- 發生在不同地點
- 被歸類為意外或個人失誤
於是問題被成功地去政治化、去制度化,只剩下「不小心」。
但事實是,道路設計、人車混行、號誌規劃、速限邏輯,本來就會系統性地製造風險。
只是我們選擇把後果交給個人承擔。
二、當「基礎建設」不再被視為生命議題
公共衛生的核心,是降低整體社會的死亡率;
而基礎建設本應也是如此。
但在現實中,基礎建設往往被理解為:
- 工程進度
- 預算執行
- 通行效率
卻很少被直接問一句最根本的問題:
這樣的設計,會不會讓人死?
當死亡發生卻仍被視為「可接受成本」,
那就代表生命已經被排除在決策核心之外。
三、法律的斷裂與不完整,是第三種更隱形的風險
比道路更危險的,是支撐道路的制度。
所謂「法律的破碎性」,不是沒有法律,而是:
- 法條彼此不連貫
- 權責切割過細
- 安全責任被稀釋到無人承擔
於是出現一種狀態:
每個環節都合法,但整體卻不安全。
當事故發生:
- 各單位依法行政
- 程序沒有問題
- 責任卻無法追溯
法律不再是保護生命的工具,而成了免責的邏輯結構。
四、當國家只剩下程序,人民就只剩下運氣
疫情之後,台灣社會已經證明:
當死亡被清楚地指認為「公共決策的後果」,人民願意改變行為、接受不便,甚至承擔代價。
因此,問題不在於人民無知,
而在於某些死亡從未被定義為制度失敗。
當一個國家默默接受交通事故、結構性風險與法律縫隙造成的傷亡,它實際傳遞的是一句話:
活下來,是你自己的責任。
而國家,只負責事後說明。
結語:學會恐懼,還是學會責任?
如果說疫情教會我們衛生,
那交通安全與法律完整性,應該教會我們責任。
一個國家若能因病毒而全面動員,
卻無法因長期、可預期的死亡修補道路與制度, 那代表它學會的不是如何保護生命, 而只是如何對恐懼做出反應。
真正成熟的國家,不是等悲劇累積到無法忽視,
而是在悲劇成為常態之前,就選擇修補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