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前常會有人問我:「喜歡」和「愛」的不同地方在哪?!這個問題的標準答案是:喜歡是一時的愛,愛是不斷持續的喜歡…但我不喜歡這個答案。在我看來,「喜歡」比較像一種被點亮的反應,「愛」則是一種願意承擔的選擇。
喜歡一個人,往往是因為對方碰巧對應了心裡某個缺口:重點常常在「我」。我喜歡、我想要、我需要,喜歡很容易被點燃,也很容易被新的刺激轉移。愛就不一樣了,愛包含了理解,也包含了界線,愛的存在跟占有無關,它更在乎對方能不能好好活著:重點是「對方」。如果理解了這個差別,回頭審視1997年的電影《新娘不是我》,茱莉亞羅勃茲飾演的茱兒那種「現在才突然想要」的情緒,比較像喜歡,甚至更像佔有慾穿了喜歡的外衣。


我一直都很喜歡《新娘不是我》的原因,就在於電影是少數把「喜歡」不是「愛」的論點說得很好的作品。《新娘不是我》先是讓你以為看到一個「只要夠努力,愛就會回頭」的故事,其實電影要拍的,是一種更難看的人類情緒,那就是「佔有慾」,明明就是自己沒當成寶的東西,卻在別人即將擁有時,才突然覺得那是命中註定的唯一。
一般來說,浪漫喜劇會用「障礙」替戀情加溫,但《新娘不是我》把障礙直接放進主角個性裡面,過往男女主角對抗世界的橋段,變成一個人如何對抗自己的貪婪、自尊、虛榮,還有那句最可怕也最真實的心聲:「我以為我不要,直到我發現別人想要。」這種反類型的浪漫喜劇女主角,從鬧劇、回憶、再用曖昧、設局、試探、挑撥,每一場戲都很容易處理不當,讓茱兒這個角色成為一個「海灘」。茱莉亞羅勃茲在睽違多年的票房女星寶座之後,接演《新娘不是我》,她也知道觀眾必須要跟著一個並不討喜的人走完全程。於是,導演在她的身邊安排了一位「智者」或「導師」的角色:由魯伯特艾略特飾演的同志—喬治。

現在的人大概不太能想像,1997 年的主流商業浪漫喜劇裡,出現喬治這樣的同志角色有多難得。他不是裝飾,不是只負責賤嘴吐槽的時髦配件,而是一個真正站得住的人。他有分寸,也有道德感。他的溫柔不是討好,而是一種敢於直視真相的友誼:我知道你做得很糟,我不會假裝你是個好人,不過,我也不會因為你糟,就棄你於不顧。這個角色的成功,也讓好萊塢馬上複製一部,在2000年由魯伯特艾略特和瑪丹娜主演的《好事成雙The Next Best Thing》。
電影裡,當茱兒請喬治來假扮她的未婚夫,把局面推向失控,即將在所有人面前被羞辱到無處可逃,是喬治先出手,把集體情緒從「審判」轉向「(歡樂的)共犯」。他讓大家一起唱「I Say a Little Prayer」,讓尷尬被音樂接住,這種來自歌舞電影的處理方式,讓茱兒不必獨自站在聚光燈下挨打。那一瞬間你會明白,喬治最迷人的不是機智,而是他懂得怎麼把人從孤立裡救回來。
也因為喬治的存在,電影要說的命題才更清楚:喜歡不等於愛!茱兒對麥可的執著,更像是一種自我投射。她迷戀的不是麥可本人,而是那個「如果當初…」的假設。《新娘不是我》把茱兒推到「最後一刻」的當下,卻要她承認一個更成熟的事實:你努力爭取來的,其實不叫愛;所有的一切,只是「不甘心」作祟。於是,婚禮照常,新娘果然也不是茱兒。
浪漫喜劇常把愛情當成解決一切的萬靈丹,但《新娘不是我》卻把友情寫成了人生的真正救生索。最後,電影讓茱兒留在舞池裡,沒有立刻把她交給新的戀情,而是交給一個更「圓滿」的事實:讓喬治陪她共舞一曲!新娘不是你,沒關係,但身邊還有更長久的好友陪著你。

《新娘不是我》從1997年問世至今,多年來,每次看都會因為時空環境的變遷,而有不同的觀影體驗。最近再回看,2026年的愛情觀與1997年確實已經不同,現在的人們更熟悉界線、同意與關係的複數樣貌,也更警覺「愛」有時其實是控制的另一種說法。可是即便這樣,《新娘不是我》還是部我很喜歡的浪漫喜劇片,它比多數浪漫喜劇更誠實—它承認人會自私,會胡鬧,會把寂寞誤認成愛,甚至,它也會承認粉紅泡泡很難拒絕,人生偶而來那麼一點也沒關係。加上電影裡,所有的演員的外型狀態都處在最對的時候,怎麼看,氣場都順到不行,好看極了。

「你是真的愛他?還是你只是想贏?」這句話如果放到 2026 年來聽,幾乎像一道簡單卻殘酷的測謊題。真正的愛,是終於承認自己來晚了,承認那份急切更接近不甘心,然後選擇不再用傷害別人去證明自己仍有機會。《新娘不是我》結局讓男女主角沒有在一起,反而成了浪漫喜劇的經典反拍—放手成全,也把自己放回正確的人生位置,原來才是最浪漫的事情。

根據「綜藝報」報導,《之前的我們》、《天作之合》的導演席琳宋Celine Song已經開始在寫續集編劇。你還會期待這部電影拍續集嗎?我是希望不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