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亞莫爾.托歐斯,讀墨電子書購入
書籍資料
作者:亞莫爾.托歐斯
譯者:李靜宜
完讀日期:2026/2/7
喜歡程度:4/10
內容簡介
一對兄弟加上兩個彷彿還未長大男生曲折離奇的冒險故事。本質上是公路旅行式的故事,在旅途中透過幾個人不同的視角探討生命中的際遇以及價值觀,還有親情、倫理、種族歧視、家族壓力等等的關係。
心得
先說結論:我沒有很喜歡這本書。這本書在各方面都讓我看得非常痛苦,尤其前半段有點太悶又有很多讓人煩躁的情節,硬著頭皮啃下去越看越不耐煩,直到最後接近結局才開始覺得比較有趣一些。用10分來評價的話,開頭7分,看到一半掉到3分,最後進入結局那段往上爬到5-6分。看了一下書評的確是評價兩極的書,有人很喜歡有人不喜歡,我是屬於沒那麼喜歡的那一派。不過經歷了讓人煩躁的中段之後,作者有寫出讓那些煩躁有地方安放的結局,令我蠻意外的。另外,對話不使用上下引號而是用破折號也是讓人難以閱讀的其中一個問題,不知道是不是因為這本書其實是由書中的角色比利(主角埃米特的弟弟)所寫。
林肯公路,第一條橫貫美國的公路。我們時常在美式電影裡看見的公路旅行原型就是開著一台車,在筆直的公路上一路往目的地前進,路途中可能遭逢困境,可能遇見新的人事物,可能與旅伴吵架甚至快要決裂,最終他們抵達預期的目的地或一個從未想過的地方,開始新生活,或是決定繼續往未知前行。公路旅行是物理上也是心靈上的旅程,在車子前進的同時,車內一同旅行的人們也在心靈的道路上前進。書中的主角埃米特,弟弟比利,因為人生的重大挫折開啟一趟公路旅行,沒想到出發前就遭兩位重要配角(同時也是埃米特在獄中認識的朋友)公爵夫人與毛毛打亂計畫,於是旅程曲折地往各種不同的方向歪斜,每當以為旅程終於要回到正軌,又會遭逢意外或人禍,導致再度偏離目的地。
他期待尤里西斯把手下藏在羊皮下,擊敗獨眼巨人,擔心貪婪的船員打開風袋,在故鄉陸地已經出現在眼前之際,把船再次吹得偏離航道。
這本書的章節用的是倒數的方式,從倒數第10日到倒數第1日共10個章節,看到最後才會明白為什麼會這樣寫。因為「冒險是從中間開始的」,所以這本書叫做林肯公路,整本書卻都在倒數著踏上公路的日子,從未真正踏上那條筆直的道路。在書的結尾,他們才終於回到正軌,開上那條路。那就是倒數第0日,是兄弟開始林肯公路旅行的日子,也是整段故事的中間。他們的冒險還未結束。後面還會有正著數的第一日、第二日……到第十日,甚至第十一日。他們能否找到母親依舊是未知數,但旅程早就從踏上林肯公路前開始。
回到一開始說的結論,在看這本書的過程,一直都沒辦法共感主角以及重要配角們的想法,他們甚至常常讓我感到煩躁。不知道是因為年紀的隔閡還是文化的隔閡,他們想法常常讓我覺得很莫名其妙,也造成書中其他角色的困擾。可能作者就是想刻意這樣寫,塑造出他們與主流社會格格不入的樣貌。用這種解釋的確合理,也可以拿來說明他們為什麼會在獄中相識,但我還是覺得作者的描寫方式讓我很想放棄閱讀,真的太煩了。這裡面幾乎沒有一個真正討喜的角色,而我覺得角色不討喜沒關係,很多劇情的張力本來就要靠討喜的角色與不討喜的角色碰撞而成,然而他們不討喜就算了,也沒有特別的人格魅力,這讓人很難感受到這些角色吸引人的地方,也讓人對於他們的互動不感興趣。整本書的前半段對我來說枯燥乏味,後半段有漸入佳境,而最後的高潮才讓我將整本書的評價往上拉。至少作者在收尾的部分做得蠻好的,給予每個角色合適的結局,讓有些人的公路旅行抵達終點,而有些人繼續前行。
如果你說的沒錯──我認為你是對的──最有價值的東西應該靠努力爭取,否則就會被揮霍,那麼,毫無疑問的,我就是肆意揮霍的那種人。我是一個活在第三人稱與過去式裡的人。
《林肯公路》還是有一些優點,比如作者很擅長出奇不意。整本書看下來,我沒有一次算到下一秒即將發生的事情。這點很有趣,會讓人覺得這果然就是人生吧,事情總不會往自己預期的方向走。這也讓旅程變得有趣,或許也是支撐著我看完這本書的原因,畢竟多少會期待作者下一秒又要讓這些人的計畫被什麼奇怪的事情打亂。
最後我覺得,這是一本撐著看完會感覺「好吧,結尾餘韻無窮」的故事。然而中間的閱讀體驗太差,所以我並不會想再回味這本書。比起享受,痛苦還是太多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