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年前的今天,加拿大頒布《北方廣播政策》成為原住民媒體近用權的典範】葉郎
◤電視史上的今天:1983年3月1日,加拿大政府宣布具歷史意義的《北方廣播政策》(Northern Broadcasting Policy) ,首次從國家層級保障原住民群體能獲得反映其語言與文化的電視節目。 加拿大的成功經驗直接鼓舞了其他擁有原住民族群的國家,先後開始在廣播電視體系中積極保障少數族群的語言和文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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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970年代末至1980年代初期隨著衛星電視技術進步,加拿大政府和商業電視台開始透過衛星將大量來自加拿大南部(以英語、法語及白人主流文化為主)甚至美國的電視與廣播訊號,傳送至廣大且偏遠的北部地區。
在此之前幾乎沒有電視訊號的北方原住民社區開始意識到這會是一場文化危機。 原住民領袖與社會學家擔憂大量的「南方」節目如潮水般湧入,將迅速瓦解原住民的傳統語言、價值觀與社區生活。
為了回應這些聲音,加拿大聯邦政府於1983年正式頒布《北方廣播政策》,將媒體政策從被動的「防堵」轉為主動的「賦權」,讓原住民得以掌握電視攝影機和麥克風:
最關鍵的配套措施——「北方原住民廣播近用計畫」(Northern Native Broadcast Access Program, 簡稱 NNBAP)是一個由政府提供穩定資金補助的專案。該計畫撥款資助了橫跨加拿大北部與各省偏遠地區的13個原住民社群,讓他們購買專業影視設備、培訓技術人才,並以原住民自己的語言與文化視角,製作專屬的廣播和電視節目。
不僅提供製作資金,該政策還要求主管機關確保這些原住民製作的內容,能夠在現有的廣播網和電視網中獲得合理的播放時段。
在該政策長期的資源挹注下,單純的「節目時段」很快就無法滿足需求。加拿大隨後在1992年正式成立了由原住民營運的「北加拿大電視台」(Television Northern Canada, TVNC),並在1999年獲發全國性廣播執照,成為全世界第一個國家級的原住民電視網——加拿大原住民族電視網(APTN)。
加拿大的成功經驗直接鼓舞了其他有原住民族群的國家,比如紐西蘭隨後於2004年成立了「毛利電視台」(Whakaata Māori)。
1990年代,台灣傳播學者和原運人士引介了加拿大《北方廣播政策》與 APTN 的運作模式,以向政府提出訴求,主張在「老三台」長期邊緣化原住民議題的歷史結構下,國家必須以實質政策介入,保障原住民的電視傳播權。
2005年,台灣的「原住民族電視台」(TITV)正式成立,成為亞洲第一個專屬原住民的電視頻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