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下午,我推著嬰兒車走在人行道上。
人行道上雖然靠邊停放著幾台機車。
但嬰兒車就是過不去。
沒有空間,沒有退路。
我只能把嬰兒車推到馬路上, 車子從旁邊經過的那一刻,心裡其實很不安。
一邊走,我一邊默默記下門牌號碼。
到了目的地,我撥出了人生第一通 110。
「你好,我想檢舉機車停在人行道上。」
「地點是 OO 路 180 號到 194 號。」
對方只回覆:「好,我們已經派員過去了。」
原來,就這麼簡單。
回家的路上,人行道一路暢通。
那一刻我才明白——
有些改變,其實不需要對抗, 只需要人們的舉手之勞。
很多人對「檢舉」這個詞有負面想像。
但如果它能讓嬰兒車、輪椅、行人 走在原本屬於他們的空間裡,
那它其實不是告狀,
而是一種日常參與。
這種不張揚、不衝突、
卻能改善公共環境的行為, 我願意把它稱為——微公民行動。
不是激烈抗爭。
不是正義魔人。 只是為了讓生活更安全一點。
利己,也利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