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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創作即反抗

更新 發佈閱讀 18 分鐘

林承晞沒有回家。

他就坐在大廳的角落,背靠著牆,看著窗外的天色從黑變灰,再從灰變亮。保全老陳給他倒了一杯熱茶,放在旁邊的椅子上,什麼都沒說,就回到櫃檯後面繼續看報紙。

那張從深層結構帶回來的稿紙被他攤在膝蓋上。Maggie的字跡——“謝謝你來找我”——在晨光中微微發亮。不是真的發光,而是一種錯覺,一種因為盯著太久而產生的視覺殘留。

他看了很久。

然後他把稿紙折好,放進貼近胸口的那個口袋。

早上七點,他走出大樓。

外面是星期一早晨的台北。上班族匆匆走過,手裡拿著便利商店的咖啡和三明治,眼睛盯著手機螢幕。公車停靠站前擠滿了人,每一輛來的車都塞得像沙丁魚罐頭。機車在車陣中鑽來鑽去,排氣管的廢氣混著早餐店的油煙味,形成這座城市特有的早晨氣味。

林承晞站在路邊,看著這一切。

七天前,他也是這些人中的一個。匆匆忙忙,渾渾噩噩,被時間追著跑,被工作填滿每一分鐘。他沒有想過自己在做什麼,沒有想過自己要什麼,沒有想過那些永無止境的修改和提案到底有什麼意義。

現在他想著這些,卻發現自己更迷惘了。

他沿著街道漫無目的地走。經過那些熟悉的店面——早餐店、便利商店、咖啡廳、手搖飲店——每一家他都寫過文案,每一家的招牌上都掛著他寫的那些字:“一日之計在於晨”、“新鮮現煮,給您滿滿活力”、“品味生活,從一杯開始”。

那些字,有人看嗎?

他走進一家早餐店,點了燒餅油條和豆漿,坐在靠窗的位置。老闆娘忙進忙出,招呼客人、結帳、打包,動作俐落得像一台機器。牆上貼著一張手寫的菜單,字跡歪歪扭扭的,但每一個字都有溫度——那是老闆娘自己的字,不是印刷體,不是廣告文案。

林承晞看著那張菜單,突然想到:什麼時候開始,他覺得手寫的字比印刷的字更有溫度?

他吃完早餐,繼續走。

不知不覺,他走到了一條小巷子裡。這裡離公司不遠,但他從來沒進來過。巷子兩邊是老舊的公寓,一樓開著幾家小店——一家修改衣服的,一家賣傳統糕點的,一家已經拉下鐵門、招牌斑駁到看不清字的店。

他站在那家拉下鐵門的店前面。

招牌上勉強能辨識出幾個字:「○○書店」。中間那個字完全掉了,只剩下模糊的痕跡。

林承晞愣住。

他想起Maggie的文案——《有些地方,關了就不再開》。

那家書店,是真的存在過嗎?

他拿出手機,搜尋「老書店 台北」。跳出來幾百筆結果,但沒有一家符合這條巷子的位置。他又搜尋這條巷子的地址,發現這裡從來沒有登記過任何書店。

但他站在這裡,看著這塊斑駁的招牌,他知道這裡曾經是一家書店。他知道有人曾經在這裡賣了六十年的書,賣的不是書,是故事。

他站在那裡,很久很久。

然後他轉身離開。

下午三點,他回到那棟大樓。

不是去公司——他請假了,不需要上去。他走進大廳,坐在那張他坐了一夜的角落椅子上。保全老陳還在櫃檯後面,看見他進來,只是點了點頭。

大廳裡人來人往。上班族進進出出,快遞員送貨,訪客登記,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目的地,自己的行程,自己的生活。沒有人注意到角落裡這個坐著發呆的年輕人。

林承晞看著那部老舊電梯。

門開開闔闔,載著一波又一波的人上上下下。有人進,有人出,有人笑著聊天,有人面無表情地盯著手機。沒人知道那部電梯在深夜會通往哪裡,沒人知道那個灰撲撲的B4按鍵藏著什麼秘密。

他看了很久。

然後他拿出手機,打開備忘錄,開始寫字。

他不知道自己在寫什麼。他只是想寫。手指在螢幕上滑動,一個字一個字地出現,像某種本能的反應。

他寫的是那篇未完成的小說——便利商店大夜班的那個年輕人。他寫他終於鼓起勇氣問那個女人的名字,他寫她終於開口說話,他寫他們在凌晨三點的便利商店裡聊了很久很久。他寫那個女人說她丈夫過世了,睡不著,只好出來走走。他寫那個年輕人說他也在失眠,因為不知道自己在做什麼。

他寫著寫著,發現自己在寫的不是小說,是——

是他自己。

是那個在便利商店坐到天亮的自己。

是那個不知道自己在做什麼的自己。

他停下來,看著螢幕上那些字。三千多字,一口氣寫完,沒有任何修改。他從入行以來就沒這樣寫過東西了——不被客戶要求,不被KPI限制,只是單純地、為了寫而寫。

他從頭讀了一遍。

讀完,他發現自己的眼眶有點濕。

不是因為寫得多好。是因為他想起,很久以前,他就是這樣寫字的。

那個時候,寫字是快樂的。

晚上十一點,他站在電梯前面。

大廳已經空了。保全老陳坐在櫃檯後面,手裡拿著報紙,但沒有在看。他在看著林承晞。

林承晞轉過身,走向櫃檯。

「老陳。」

「少年仔。」

「如果我沒有回來——」林承晞說,「你幫我告訴公司,我辭職了。」

老陳看著他,那雙疲憊的眼睛裡,閃過一絲複雜的情緒。

「你會回來的。」他說。

「你怎麼知道?」

老陳沒有回答。他只是低下頭,繼續看他的報紙。

林承晞站了一會兒,然後轉身走向電梯。

他按下呼叫鍵。電梯門打開,他走進去,轉過身。

按鍵板上,B4的燈亮著。

他按下那個按鍵。

電梯開始下降。數字從1跳到B1、B2、B3——然後停住。

門打開。

灰色的空間,灰色的光,灰色的空氣。

第六天。

老陳在電梯門口等他。

那個穿破舊制服的老人,手裡拿著灰白色的保溫杯,看見林承晞出來,點了點頭。

「第六天了。」他說,「你帶來了嗎?」

林承晞從口袋裡拿出手機,給他看那篇剛寫完的小說。

老陳低頭看了一眼,然後搖搖頭。

「不是這個。」他說,「這個是你現在寫的。我要的是你寫過最好的那個——那個讓你覺得自己還在活著的東西。」

林承晞愣住。

「可是——」

「不是新寫的。」老陳打斷他,「是舊的。是你還沒被工作吃掉之前寫的那個。你忘了嗎?」

林承晞想了很久。

舊的?最好的?

他想起抽屜裡那個資料夾。那些大學時代的詩和散文。那些沒有客戶、沒有KPI、只是為了自己而寫的字。

「我——我沒有帶來。」他說。

老陳看著他,那雙有光的眼睛裡,沒有責備,只有某種了然。

「那就回去拿。」他說,「你還有時間。」

「Maggie呢?」

「她在等你。」老陳轉身往前走,「但她撐不了多久了。你要快。」

他們穿過那些永不停歇的勞動者,經過永不結束的會議室,經過離職同事怨念的黑影牆,經過報廢企劃書的墳場。那些紙堆今天蠕動得更厲害了,像有什麼東西在裡面掙扎。

林承晞看了一眼,加快腳步。

他們走到那個小房間。

門開著。

Maggie坐在裡面,還是那個位置,還是那張桌子。但她沒有握著筆,也沒有握著剪報。她只是坐著,看著前方,眼睛睜著。

她的眼睛是亮的。

不是那個空間裡那種灰白色的光,而是真正的亮——像人的眼睛,有焦點,有溫度。

她看見林承晞,嘴角動了一下。

「你來了。」

林承晞走過去,蹲在她面前。

「妳還好嗎?」

Maggie點點頭,又搖搖頭。

「我不知道。」她說,「我醒了,但我還是在這裡。我走不出去。」

她伸出手,握住林承晞的手。那隻手不再是冰涼僵硬的,而是有溫度的——雖然還是比正常人涼一點,但至少不是那種死物的冰冷。

「我試著走出去。」她說,「我走到電梯門口。門開著。但我不敢進去。」

「為什麼不敢?」

Maggie沉默了一會兒。

「因為我不知道出去之後要做什麼。」她說,「我已經三個月沒工作了。三個月沒寫文案了。三個月沒——沒當那個『Maggie』了。如果我出去,我還是原來的我嗎?」

林承晞看著她,不知道該怎麼回答。

這個問題,他也在問自己。

老陳站在門口,看著他們。

「你們兩個。」他說,「都在找同樣的東西。」

林承晞和Maggie同時抬起頭。

「什麼東西?」Maggie問。

老陳走進來,在他們面前蹲下。

「你們在找一個答案。」他說,「一個關於『為什麼』的答案。為什麼寫作?為什麼工作?為什麼活著?」

他看著Maggie。

「妳以為寫了那篇得獎的文案,就會找到答案。但妳沒有。妳繼續寫,繼續追,繼續證明自己——但答案一直沒出現。後來妳累了,妳放棄了,妳讓自己變成一個只會工作的機器。這樣就不用想了。」

他轉向林承晞。

「你呢?你還沒放棄。你還在問問題,還在掙扎。但你也不知道答案在哪裡。你以為答案在外面——在那個現實世界裡,在那些你還沒寫出來的東西裡。但你錯了。」

林承晞皺眉:「錯在哪裡?」

老陳站起來,看著窗外那個蠕動的巨大存在。

「答案不在外面。也不在這裡。」他說,「答案在你自己身上。是你自己選擇成為現在這個樣子。也是你自己——只有你自己——可以選擇變成另一個樣子。」

他轉回來,看著他們。

「你們寫過的那些東西——那些最好的東西——它們就是答案。因為在寫它們的時候,你們知道自己為什麼寫。不是為了誰,不是為了什麼,只是因為——」

他停下來。

「只是因為什麼?」Maggie問。

老陳看著她,那雙有光的眼睛裡,突然出現某種很遙遠的東西。

「只是因為不寫會死。」他說,「不寫就活不下去。不寫就不知道自己是誰。」

他低下頭,看著自己那雙滿是皺紋的手。

「我年輕的時候,也想過寫東西。」他說,「寫詩。寫給一個人看。但後來——後來我沒有寫。我選擇了當保全。這樣就不用面對那個問題:我寫的東西,到底好不好?」

他抬起頭,苦笑了一下。

「所以我來了這裡。二十年。等一個我忘記是誰的人。」

Maggie和林承晞看著他,沒有說話。

過了一會兒,老陳站起來,拍拍膝蓋。

「好了。」他說,「你們還有時間。林承晞,你去拿你的東西。Maggie,妳——」

他看著她。

「妳在這裡等他。不要放棄。」

Maggie點點頭。

林承晞站起來,走向門口。走到一半,他回頭。

「老陳,那個答案——」

「嗯?」

「如果我真的找到了,然後呢?」

老陳看著他,那雙疲憊但依然有光的眼睛裡,慢慢浮現出一絲笑意。

「然後你就會知道怎麼離開這裡。」他說,「不是因為你找到了出口。是因為你不再需要這裡了。」

林承晞走出小房間,快步往電梯方向走。

他經過報廢企劃書的墳場時,停了一下。

那些蠕動的紙張,今天動得更厲害了。它們在翻滾,在堆疊,在互相吞噬——像有什麼東西要從裡面掙扎出來。

他走近一點。

紙堆中央,有一個東西在發光。

不是灰色的光,是真正的光——溫暖的、金黃色的、像陽光一樣的光。

他撥開那些蠕動的紙張,往光的方向走。紙張在他手上蠕動,像活著的生物,但他沒有停。他繼續往前走,愈走愈深,直到——

他看見那是什麼。

是一疊紙。不是一堆,是一疊——整整齊齊的,用訂書針訂在一起的,A4大小的紙。

封面上的字,他認得。

是他自己的字跡。

是他大學時代寫的那篇未完成的小說——《凌晨三點十七分》。

他愣在那裡。

這篇東西,怎麼會在這裡?

他想起老陳的話:「你所有沒寫出來的東西,都在這裡。」

但他寫出來了。雖然沒寫完,但他寫出來了。

為什麼會出現在報廢企劃書的墳場?

他伸手拿起那疊紙。紙張在他手裡微微發燙,像活著一樣。

他翻開封面,開始讀。

第一頁,是他熟悉的那個開頭——便利商店的大夜班年輕人,凌晨三點十七分,那個買啤酒的女人。

第二頁,是他昨晚剛寫的那些——他們終於說話了,他們聊了很久,女人說她丈夫過世了,年輕人說他也在失眠。

第三頁——

他停住了。

第三頁不是他寫的。

那是陌生的字跡,繼續著他的故事:

「後來女人每天都來。三點十七分,準時。他們聊得愈來愈多,愈來愈深。年輕人開始期待凌晨三點十七分,開始期待那罐啤酒,開始期待那個女人的身影。

有一天,女人問他:『你為什麼在這裡?』

年輕人想了很久,然後說:『因為我不知道要去哪裡。』

女人笑了。那是他第一次看見她笑。

她說:『我也不知道要去哪裡。所以我們都在這裡。』

後來女人不再來了。

三點十七分,便利商店的自動門開了又關,關了又開。進來的都是陌生人,買東西,付錢,離開。沒有一個是她。

年輕人等了很久。等到天亮,等到換班,等到下班回家睡覺,等到晚上再來上班。他一直等。

三個月後,有一個老人走進便利商店。他買了一罐啤酒,坐在窗邊的位置,喝完,然後離開。

第二天,同一個時間,同一個老人,同一罐啤酒。

第三天,第四天,第五天。

年輕人終於鼓起勇氣問他:『你在等誰?』

老人看著窗外,說:『等我太太。她以前每天都在這裡喝一罐啤酒。後來她不來了。』

年輕人愣住。

老人繼續說:『她走之前跟我說,有一個年輕人,每天晚上三點十七分都在這裡。她說那個年輕人看起來很孤單,像不知道要去哪裡的人。她說她懂那種感覺。』

年輕人沒有說話。

老人喝完最後一口啤酒,站起來,走向門口。

臨走前,他回頭說:『她叫我把這個給你。』

他放了一張紙在櫃檯上,然後離開。

年輕人拿起那張紙。

上面只有一句話:

『謝謝你陪我說話。現在我知道要去哪裡了。』」

林承晞讀完最後一個字,手在發抖。

這是誰寫的?

他翻到最後一頁,想找署名。

沒有署名。

只有一行小字:

「寫給所有不知道要去哪裡的人。」

他站在報廢企劃書的墳場中央,周圍是蠕動的紙張,手裡是這疊不知道從哪裡來的稿紙。

他突然想到一個問題:

如果這篇小說被完成了——被一個不認識的人完成了——那寫完它的人,現在在哪裡?

他把那疊稿紙收進懷裡,繼續往電梯方向走。

經過離職同事怨念的黑影牆時,那些低語突然變大了。

他停下來,側耳傾聽。

那些聲音不再是模糊的呢喃,而是清晰的句子:

「……我還可以……」


「……再給我一次機會……」


「……不是我的錯……」


「……為什麼是我……」


但在這些聲音裡,他聽見一個不一樣的。

一個很輕的、幾乎被淹沒的聲音:

「……幫我告訴她……我在等她……」

林承晞愣住。

那是老陳——那個現實世界裡的老陳——的聲音。

他走近那面牆,試圖找到聲音的來源。但那些黑影太密集了,太混亂了,他分不清哪一個是哪一個。

「老陳?」他試探地叫了一聲。

聲音停了。

所有的低語都停了。

然後,一個黑影從牆上浮現出來——比其他黑影淡一點,像是快要消失的樣子。

那是一張臉。

林承晞認得那張臉。

是那個在電梯裡死去的保全——老陳的搭檔。

那張臉看著他,嘴唇動了動,發出很輕很輕的聲音:

「幫我告訴他——我在這裡。我一直在這裡等他。」

然後那張臉慢慢淡去,消失在黑影牆裡。

林承晞站在那裡,很久很久。

然後他轉身,繼續往電梯方向走。

他走得很快。因為他還有事要做。

他要去拿那個東西——那個讓他覺得自己還在活著的東西。

然後回來。

回來告訴老陳,他等的人,也在等他。

電梯門打開,他走進去。

數字從B4跳到B3、B2、B1、1——

門打開,是一樓大廳。凌晨兩點五十二分,保全老陳坐在櫃檯後面,正在看報紙。他聽見電梯門開的聲音,抬起頭。

林承晞走出來,快步走向他。

「老陳!」

老陳愣了一下:「少年仔,你怎麼——」

林承晞沒等他說完,直接說:

「我看見他了。」

老陳愣住。

「誰?」

「你的搭檔。」林承晞說,「他在那裡。在那面牆上。他讓我告訴你——」

他停下來,喘了一口氣。

「他說他在等你。他一直在那裡等你。」

老陳看著他,那雙疲憊的眼睛裡,慢慢浮出淚光。

「他——他還說什麼?」

「他說:『幫我告訴他,我在這裡。我一直在這裡等他。』」

老陳低下頭,很久很久,沒有說話。

然後他抬起頭,用手背擦了擦眼睛。

「謝謝你。」他說,「謝謝你。」

林承晞點點頭。

他轉身走向大門,走到一半,又回頭。

「老陳,那個電梯——」

「嗯?」

「明天是最後一天。」林承晞說,「如果我沒回來——」

「你會回來的。」老陳打斷他,「你會回來,然後把他也帶出來。」

林承晞看著他,沒有說話。

然後他推開大門,走進夜色裡。

身後,保全老陳坐在櫃檯後面,看著那部老舊電梯,喃喃自語:

「再等我一下。我就快去了。」

林承晞跑回家,打開抽屜,拿出那個陳舊的資料夾。

他翻到最後一頁——那篇未完成的小說,《凌晨三點十七分》。

原稿還在。手寫的,藍色原子筆,有些地方有塗改的痕跡。最後一行停在:「凌晨三點十七分,便利商店的自動門又開了。他抬起頭,準備說『歡迎光臨』——」

他把原稿和從深層結構帶回來的那疊稿紙放在一起。

原稿是未完成的。而那疊稿紙,是完成的。

他看著這兩份東西,突然明白了一件事:

那篇小說,在那個空間裡,被某個人完成了。

而那個完成它的人——

是他自己。

不是現在的他。是另一個他。是那個還沒有被工作吃掉的他。是那個還在寫、還在相信、還不知道自己會變成什麼樣子的他。

他拿起筆,在原稿的最後一行下面,寫下那疊稿紙上的最後一句話:

「謝謝你陪我說話。現在我知道要去哪裡了。」

寫完,他放下筆,看著窗外逐漸泛白的天色。

第七天,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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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月殘項的小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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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冽的天空露出灰白的羽翼~ 月光彷彿情人一般被包裹在其中~ 殘風為愛失去象徵自由的流暢~ 項鍊化為鋒利的劍,斬斷這不應該存在的錯誤,將自己推入永恆的黑暗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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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威回教堂,找到了林正義:「師父,蕭雨芊說有事要和我們談。」 「蕭雨芊?走,看看她葫蘆裡賣的什麼藥。」 兩人一同走出來,坐上車。 蕭語寒換到了副駕上,抬起手、摘下了她帶喪的白色髮帶。她先是輕聲歎息,接著清冽的嗓音響起,眾人聽她緩緩道來。 「家父生平最重禮義,他自小便教導我,君子應當頂天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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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王朝凱的葬禮上,神父的祝禱詞還未結束。蕭語寒、蕭語芊。便以身為佛教徒為由離開了教堂,只留下她們領養的女兒-裴若琳送行。 裴若琳在棺木前顯得非常悲傷,這讓負責偵辦此案的警官林正義有些猶豫。 林正義告訴他的徒弟陳威,不要被女人表面的悲傷所迷惑。 陳威認為,王朝凱身為知名醫療糾紛律師,或許得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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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王朝凱的葬禮上,神父的祝禱詞還未結束。蕭語寒、蕭語芊。便以身為佛教徒為由離開了教堂,只留下她們領養的女兒-裴若琳送行。 裴若琳在棺木前顯得非常悲傷,這讓負責偵辦此案的警官林正義有些猶豫。 林正義告訴他的徒弟陳威,不要被女人表面的悲傷所迷惑。 陳威認為,王朝凱身為知名醫療糾紛律師,或許得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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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練習都這麼晚啊?」我跟他走出校門。 「差不多。」他肩扛籃球網和書包。 「這樣你來的及記錄他們嗎?」 他佻眉看向我,「怎麼不能?」 我被語堵,「好吧,能進行就好。選手的事說了嗎?」 「還沒。」   兩人沉靜了一會兒,走在沒有街燈的小徑上,我放鬆的仰望天空,在他身邊能安心的呼吸空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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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練習都這麼晚啊?」我跟他走出校門。 「差不多。」他肩扛籃球網和書包。 「這樣你來的及記錄他們嗎?」 他佻眉看向我,「怎麼不能?」 我被語堵,「好吧,能進行就好。選手的事說了嗎?」 「還沒。」   兩人沉靜了一會兒,走在沒有街燈的小徑上,我放鬆的仰望天空,在他身邊能安心的呼吸空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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