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9-17|閱讀時間 ‧ 約 3 分鐘

成見

說到利益,恐怕人們會立即想起那勾心鬥角的可怕。 然而,是否「利益」這一概念就必然與人性的黑暗面掛鉤呢?
要解決這一條問題,就必須先理解何謂利益。某些人將利益簡單化為「好處」,在這裏我暫且用之。
然後就有人認為,一個人類所能夠得到的好處的範疇只有兩個:物質和精神。
但是一來這個說法過於複雜, 二來這個說法未能解釋到物質和精神可以有怎樣的好處, 所以我今天要告訴你們的是另一種分法。
我眼中的利益有三種:
  • 第一種:自己所希望可以增加的事物有所增加,例如名利等等。
  • 第二種:自己所希望可以減少的事物有所減少,例如疾病等等。
  • 第三種:自己所希望可以保持的事物可以保持,例如人際關係等等。
參閱了以上三點,你會發現利益就是自我欲求的達成。
每個人都渴望得到更多、擁有更多、失去更少。凡此種種,是否都可以歸咎於人性中的貪念呢?
此情況下其實只有三種可能:
  1. 這種欲求確實可以歸咎於人性中的貪念,而且確實是人性中黑暗面的一部分。
  2. 這種欲求確實可以歸咎於人性中的貪念,然而卻不一定與人性中黑暗面掛鉤。
  3. 這種欲求並不能完全歸咎於人性中的貪念,或者有部分不屬於人性中的貪念。
第一種可能性告訴了你兩個事實,我們人類所有的慾求都是源於我們人性中的貪念,而且這一種貪念必然是負面的。
一般人看到剛才的說話或許會覺得沒有問題,但我試舉一例:
懶惰,每個人都認同是負面的。然而,懶惰是否就完全沒有任何正面之處呢?絕非如此。若非人類懶惰而且渴望方便,或許就不能達到今天的科技水平了。
當你明白到我想說的其實是凡事有利有弊的道理,你或許就會駁斥,這可能只是一個特別的例子呢。
那我再舉一例:若然沒有一種上進的貪念,又何來目標,何來理想?而且歸根究底,為何你會認為這是一件負面的事呢?
便是因為「貪念」這兩個字本身。但是你們卻從未想過,這世間如果沒有了所有的貪念又會變得如何呢?適量的藥物仍是藥物,但是過量了便成為毒品。
因此,第一種說法是不成立的。
至於第二種說法,我馬上便想到了一種可能:若然那個人真的是全心全意地為了別人,而完全沒有想到過自己呢?希望別人更好的欲求又算不算得上是貪念呢?
我相信大家都清楚的。因此,第二種說法亦不成立。
最後是第三種說法,也就是第三種可能。其實這已經在說明第二種可能的時候說明了,第三種說法是成立的。
因此,其實利益並不完全與人性中的黑暗面掛鉤。
總括全文,經過一大段的論證之後,其實本人想表達的觀點只有一個:我們很多時候對不同的事物都會有成見,就好像我們看到「利益」一詞的時候,會想到了各種不好的事情。但是我們這一種成見是否真確的呢?這就值得思考一下了。
                     【全文完 • 二零一八年九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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