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5-21|閱讀時間 ‧ 約 3 分鐘

案例學法律:張淑晶的車子被查封

●知名惡房東栽了跟斗

張淑晶5月13日上午赴高等法院開庭,沒想到開完庭準備開車離開時,卻發現愛車被團團包圍,現場有一盧姓債主的朋友以及民事執行處人員。張淑晶一度硬座進車內不肯下車,僵持好段時間才就範,眼巴巴看著愛車被貼上封條當場拖離。(張淑晶GG!眼巴巴看愛車被貼封條 出庭打官司反被追債)
圖1:張淑晶車子遭查封圖(引自東森新聞雲)
圖1:張淑晶車子遭查封圖(引自東森新聞雲)

●如何查封車子

打贏了官司卻沒有財產可以執行,債務人都脫產脫光,債權人氣得牙癢癢的。雖然汽車拍賣沒啥價值,但至少讓對方沒車子開,消消心頭之氣。如果對方有車,你該如何保障自己的權益呢?
因為與房客的爭議,遭到輿論強烈批評的房東張淑晶,遭法院判決八年二月。(正義! 惡房東張淑晶坑殺78房客判刑8年2月)
先前曾因違規停車,當著媒體記者面吃了張罰單。(張淑晶向哥哥追51萬元債務 北院出庭逆向停車被開罰單)
或許是這則新聞,讓債權人發覺只要知道張淑晶何時上法院,在附近繞一圈就可以找到她的車,接著進行扣押程序。

●動產的假扣押

從新聞上的資訊,張淑晶的車子是因為債權人聲請假扣押;簡單來說,當民事官司還沒有確定前,為了避免財產遭脫產,於是將財產扣押住,稱之為假扣押
這個假並不是真假的意思,而是暫時
聲請假扣押,要撰寫民事聲請假扣押執行狀,範例如下:
圖2:民事聲請假扣押執行狀範例
所謂師出有名,假扣押,就是強制執行的執行名義。請參照下列強制執行法第4條之規定:
圖3:強制執行法第4條規定
汽車屬於動產,動產之執行在強制執行有專章規定
首先要找到車查封,像是圖1在車門上張貼封條。(第45條:動產之強制執行,以查封、拍賣或變賣之方法行之。)
查封財產也不是自己來就可以,第一線人員是書記官、執達員。(第46條前段:查封動產,由執行法官命書記官督同執達員為之。)
因為車子跑來跑去,實務上很難找到車,通常會找一些抓車專業公司來協助找到車。
接著就是拍賣,如果順利賣出去,扣除相關費用還有剩餘,就可以分配價金給債權人。
圖4:法院拍賣系統的汽車拍賣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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