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大家對於職場中的分工合作和工作執掌權責都再清楚不過了。今天從生活上的小事情來分享我對這件事情的看法。
早上在路上拍了這張圖片,大家看了不知道會有什麼感受?或許有朋友會覺得台灣的道路品質有待改進,有朋友會覺得台灣有的公務人員沒在做事情等等之類的……但我認為這張圖告訴了我,這是很明確分工所帶來的結果。很明顯,這條路有補丁過,柏油的顏色幫助我們看出新舊,中間的雙黃線也有著顯著對外差異。我心想,為什麼修補的人員只畫這麼一小段黃線,前面一大片的黃線都已經淡到不行,怎麼不一起弄一弄呢,這樣豈不是對用路人來說是比較好的呢?外觀上也不至於這麼突兀。可能會有朋友開始說,這跟預算有關,或是施工單位人員就只被交代那一部分的工作。我今天想闡述的是,分工合作需要各自都有全面觀,我們無法保證我們公司裡所有的工作都有專人負責,隨著公司的成長,也會有我們不會立即明確交辦權責人的工作產生,但那些工作就因此不需要做嗎?就更不用說那些顯而易見工作的重要性了。
我想我們每一個人如果可以稍稍打破那個界限,每個人都願意多做一點,多幫助我們的夥伴一些,彼此願意為對方對付出一些,帶來的影響跟正向循環會更有果效,而不是自掃門前雪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