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天了,想必大家看到紅紅鮮潤草莓,不只視覺上有享受,味覺享受也不錯。
但產季一開始,一小盒的草莓要價100元,並不會引起我的購買慾,兩個理由支持我的選擇,第一產季一開始的農藥殘留會比較高,因為單價高,農藥的邊際成本對單價而言不顯著,於是乎產季一開始的農藥殘留會比較高,求賣相與營收最大化。第二,單價太高。
我關心的活動是「採草莓」,不是「買草莓」。如果各位是草莓園的老闆,該如何對賣草莓與採草莓兩個活動進行訂價?也就是說,草莓園的老闆不太可能只經營「採草莓」,因為平常來說只有假日才有生意,於是乎,草莓園老闆會同時經營兩個市場,一個是進農產批發市場,一個是採草莓。怎麼訂價才會讓收益最大化?
我想到的是「價格歧視」(Price Discrimination),用「三級價格歧視」,也就是在兩個不同的市場賣不同的價格,這兩個市場沒有重疊,買方也完全不一樣。
如果我是老闆,我會把賣相最好的草莓賣給批發市場,因為市場是買方市場,所以價格是市價,草莓園老闆沒有議價力。為什麼?因為如果把賣相最好的草莓留給採草莓的觀光客,因為資訊不對稱,我知道觀光客買的是「經驗」,而不是「草莓」,賣相並不會主導營收。反之,如果把賣相差的留給批發市場,直接損失的就是我的獲利(單價變差),所以我最好的選擇就是把賣相最好的留給批發市場。
因為觀光客在意的是採草莓的「經驗」,所以,草莓賣相次佳並不會影響採草莓的效用,所以,觀光客的價格彈性較低,我可以用比較高的價格賣給觀光客(這也包含了採草莓時的各種損失),更何況,我也不敢冒險把賣相好的草莓留給觀光客,這會有採收時發生的若干風險(觀光客根本沒有採收經驗)!
於是乎,賣相好的草莓不會出現在觀光草莓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