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0-04|閱讀時間 ‧ 約 1 分鐘

蓄謀已久的叛變

    最近組織調動。被指派了一項於法不合的業務。
    按照規定,還沒有取得相關執照的我,是不能從事相關業務的。
    我只能很小心,盡量不在系統或文件上留存相關軌跡,找有證照的人幫我簽名。自己不保護自己,就算出事了主管也不會救你。公司只會把你記個大過,或是免職。
    為什麼我不拒絕?
    因為經過評估之後,我覺得這是未來極有發展性的項目。可以為我的履歷表增添漂亮的一筆。如果兩年後我離職了,還可以拿這個專業和經歷去應徵,去說嘴。
    離職就像分手一樣,不是突然發生,多半是蓄謀已久的叛變。
    #像極了愛情 #這個梗也太老了吧 #職場就是如此殘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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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個四十多歲混得不好、一事無成的職場女子碎碎念 。請有基本的公德心和同理心,就算認出我來也不要相認,我是不會承認的。盡量維持每週更新。我是老娘,老娘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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