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曾經羨慕過那些把自己人生過得很精彩的女生,拿很高的學歷、做很好的工作、煮得一手好菜、事業與家庭兼顧。反觀自己,碌碌無為、一事無成。整天只會睡覺和發呆。
以前談戀愛的時候男朋友帶著一臉寵溺說,原來妳的名字叫“穎穎”,就是台語“閒閒”的意思,“閒閒無代誌做”。
後來結婚變老公了,婚前心口的硃砂痣變蚊子血、曾經的白月光變廁所紙。有天忍無可忍,嚴厲指正我,妳能不能認真一點過生活?
老公是個對自我要求很高的人,學生時代是學霸,工作從來不請假,是個工作狂。
跟公司辭職那天,我傳訊息跟老公說,請他不用擔心我,離職就像分手,我會把自己過得更好。
沒想到他回家以後對我各種不諒解,質問我為什麼不先跟他討論?為什麼不找到了新工作再走?我又驚愕又委屈,離職這件事我已經想了半年了,在每個夜不成眠的時刻裡,我以為他會懂。虧我還跟主管說,我的家人完全支持我的決定。
之前每次開玩笑地問他,我辭職給你養好不好?他都會很大男人阿莎力地說,好,當然沒問題,你高興就好。
問他那我每個月可以領多少錢?他說我會買米回來給你煮。因為我對價格很不敏感,買菜容易買貴。
有次說看你表現,表現得不好的話,一天只有二十元。
我都這個年紀了,做事情怎麼可能一點兒打算都沒有。當然是評估辭職以後半年,生活品質都不致於受到影響。
那天我開玩笑地對孩子說,以後晚餐只能吃鍋貼了,不能帶你去吃XX(某家孩子喜歡的義大利麵店)。老公生氣地說,沒關係,爸爸帶你去吃。我以為他會懂我的幽默。
當然,別人不會懂你,沒有人是你肚子裡的蛔蟲。
我也不會跟老闆說,提出辭職的第二天,我開心地在家裡拿著麥克風練歌。
這份工作是我的第一份工作,十六年,其中包含育嬰假一年三個月。
就像一份感情越久,走出情傷所要花的時間也越久。
這半年裡,我從一個愛睡覺的人,變成一個要吃安眠藥才能勉強入睡的人。可能是夜晚血清素下降,特別容易負面思考,我會焦慮地坐立難安。還匿名開了個FB粉絲團,專門抱怨工作發洩。有時候情緒來得太兇猛,來不及化成文字,我會信手遼草地寫在筆記本上,過了幾天回去翻,發現根本辨認不出來當初自己寫了些什麼。上帝欲使人滅亡,必先使其瘋狂。
吃安眠藥的感覺很恐怖。平常我是一個多夢的人,吃安眠藥入睡的感覺就像斷片一樣,完全失去時間感,一瞬間就到了白天,有時候藥效還在,整顆大腦都是昏的,手是抖的(有個早上我還失手把手機給摔破了)。可是不吃又不行,明天妳還是要有精神面對讓妳不開心的工作。有研究說,長期吃安眠藥的人,老年時容易老年癡呆。我很能理解那些憂鬱症的人為什麼不願意服藥了,這種藥,會讓你整個大腦都鈍化了。妳不會有靈感,不會有創作力。看是要選擇當個痛苦的蘇格拉底,還是個行屍走肉的軀體。
後來,連吃安眠藥我也焦慮地睡不著了。
我自己做過憂鬱症的評量表,自我診斷不是憂鬱症。我的自我感覺太良好,一直難以理解,很難向小時候的我交代,怎麼回事最後我就長成了一個如此平凡的人?
我也做過高敏感測驗,六十分,剛好跨入高敏感的及格線。所以也不是我太敏感。
離職就像終於和一個不適合又勉強在一起的男朋友分手,整個身心靈都放鬆了。
還好不是離婚,不用雙方同意。
勞基法規定,工作三年以上提前預告三十天就好。
我會好好地分手,好好的交接,做一個不愛你,但是依然有風度的曾經情人。
每一個離職,都是一場蓄謀已久的叛變。
再見了,我的十年人生。
後記:後來老公說不是不讓我離職,而是希望我先跟他討論。但我之前明明有問過他,他都說你自己決定就好,所以我就自己決定啦...。